(清华大学思想文化研究所北京100084)
儒家是不是宗教,多年来一直是学术界的一个热点话题。本文的目的不是要讨论或回答“儒家究竟是不是宗教?”这一问题,也不想使用“要么是哲学,要么是宗教”这一简单的二分法来理解儒学。本文的目的在于根据国内外现有的研究成果,在搞清什么是宗教思维及儒学的宗教性的基础上,来说明目前中国哲学界所盛行的关于中国哲学特点的一系列说法所存在的严重问题,从而揭示长期以来中国哲学界在不加分辨地用“哲学”这一西学范畴来理解和把握儒学时所面临的巨大困境。
对宗教思维的误解
“宗教”一词虽也见之于中国古代(《辞源》,第441页),但我们今天所使用的“宗教”多半是作为一个外来词religion的翻译来理解的。由于西方语境中的religion本义是指对神(上帝)的崇拜,加上一系列历史因素的影响,建国后中国学术界对宗教思维方式的理解大致不外如下三点:1)对神灵的崇拜或祈祷,2)有来世或彼岸,3)代表与理性思维相对立的迷信或非理性的思维方式。下面我们将从若干方面来分析一下这种观点的错误。
首先,我们知道,尽管在西方语言中,religion一词本义确实是指对神的崇拜或祈祷〔1〕,但是事实上自从19世纪以来,随着文化人类学研究的开展,越来越多的学者指出这一理解的局限性。一方面,象泰勒、加地伸行等人都发现,如果把宗教理解为对“神”的崇拜,“神(上帝)”在西方文化中含义的局限性必将导致人们忽视人类其它文化中大量明显存在的宗教事实(参涂尔干,第3435页;加地伸行,第1821页);另一方面,许多著名学者指出,宗教并不一定要以对于神或神灵的崇拜为内容。法国杰出的社会学家杜尔凯姆(又译为涂尔干,EmileDurkheim,18581917)的名著《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在对世界上各种宗教现象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分析后,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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