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母亲能用母乳喂养新生宝宝吗?
乙型肝炎病毒(HBV)的主要传播途径为:母婴传播、血液传播和性传播。在我国,母婴传播是主要途径。HBV母婴传播包括宫内传播、产时传播和产后传播,其中产时传播是HBV母婴传播的主要途径。新生儿感染HBV后,约95%会成为慢性HBV携带者。如果孕妇血清HBsAg 阳性,其新生儿是感染HBV的高危人群。
对HBV DNA高载量( 20万 IU/ml)的孕妇而言,在妊娠中后期应用抗病毒药物进行母婴HBV传播阻断,且对新生儿进行标准乙肝疫苗联合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epatitis B immunoglobulin,HBIG)免疫预防,可显著降低HBV母婴传播的发生率。那么,HBsAg阳性母亲产后能否进行母乳喂养呢?
众所周知,给予新生儿母乳喂养有诸多好处,比如母乳营养丰富、可以促进母婴情感交流、有利于肠道健康微生态环境的建立和肠道功能的成熟,此外母乳喂养还有经济、安全、方便的特点。母乳中还含有大量的抗体,对于新生宝宝而言,这些抗体是抵御外界疾病的最好工具。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研究证明,乳汁HBV DNA 载量极低,即使母亲HBsAg和HBeAg阳性,母乳喂养并不会增加新生儿感染HBV的风险。最新的国内外指南推荐,所有HBsAg 阳性的孕妇都应在孕早期进行HBV DNA,ALT 和肝脏超声检查。对于在妊娠前或在妊娠早期达到抗病毒治疗标准的女性乙型肝炎患者,建议给予抗病毒治疗。
那么,HBsAg阳性且在妊娠期间采取了抗病毒药物治疗的母亲,产后是否可以母乳喂养?若进行母乳喂养,哺乳期是否需要停止服用抗病毒药物?如果停药,是否停药后可以马上进行母乳喂养?对这些重要的问题,国内外的各大指南意见不一。
2015 年中国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推荐,对于孕晚期HBV DNA 阳性,肝功能正常的免疫耐受的母亲,如果服药仅仅是为了降低病毒载量以达到宫内HBV 母婴阻断的目的,产后可停药,再进行母乳喂养。2017 年欧洲肝病学会指南建议,如果抗病毒药物只是为了预防宫内HBV 传播,为预防分娩后早期发生的母体ALT 升高,应持续用药至分娩后3 个月方可停药,然后再进行母乳喂养。
外国研究发现,感染HBV 的孕妇在产后延长抗病毒治疗2 12 周,并未能预防母亲产后HBV 发作。因此,2018 年美国肝病学会指南则建议,在分娩时即可停止使用预防母婴HBV传播的抗病毒药物并开始母乳喂养,或产后延长使用抗病毒药物最多4 周。同样,2015 年亚太肝病学会指南也推荐,在胎儿出生后,母亲可立刻停止抗病毒药物的服用并开始哺乳。
对于停药哺乳的母亲,所有指南均推荐在分娩后6 个月内密切监测肝炎发作和血清病毒抗原转换,并继续进行长期随访,以评估未来治疗的必要性。因此,乙肝母亲能否母乳喂养新生宝宝,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建议乙肝母亲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及病情,在正规医院就诊后,检查清楚,听从医师指导,再决定是否用母乳喂养宝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