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象:“罪恶”是女人还是男人
12月24日 终不悔投稿 宽侄:
你的看法不错,接近傅雷先生的说法:译家若想成功,得时时站在读者的位置审视译文,给它挑错才行。就像一流的演员,既要进入角色,与剧中人物合一,又要脱出身来冷眼观察自己的一招一式,即使到了高潮顶峰仍能控制得住。他这个比喻,是不是把你的意思说全了?
上封信那一句话,“世上从来没有活语言所表达不了的思想,无论多么古老外国、新奇神秘”,其实不仅是语言学原理,也是我们日常的实践。我简单再说两句。
人的认知经验及其分类、记录和表达,都离不开语言。新事物新观念每天刺激着语词的使用与创新;活语言永远在生长之中。你看,正正规规的“公共汽车”“出租车”放着不用,有人偏要换个简短时髦的名目,进口香港的说法:“巴士”“的士”。不知何时开始,店家广告把英语“Tshirt”写成“T恤(衫)”,英汉搭配(源于粤语译音)。这个借词,我查了一下,已经收在新版的《现代汉语词典》里了。网络世界,形形色色的新词新义(neologism),“顶”呀“靠”呀,就更多了。人们总是不停地发明、改造词汇,利用外来语,或通过比喻、借代等修辞手段,来丰富自己的表达。一切生长着的语言,对于以其为母语的独立社群,就满足那社群的精神与物质生活的日用需求而言,都是最好的语言。
可见,语言的认知职能(cognitivefunction)是基本不受现有词汇和语法结构的约束的,一如俄国语言学家雅各森(18961982)指出。一个语言符号(语词)的意义,须通过另一些符号的翻译,才能获得定义或描述。例如“巴士”可定义为“公共汽车”;“公共汽车”则可解作“有固定路线和停车站、供乘客乘坐的汽车”(见《现代汉语词典》)。如此等等。这样的同义语词或概念分析的替换表达,亦可推及不同语言之间语词的对应、转译。一种语言能够认知而表达的思想感情,换一种也必然可以。这是因为,我们对语词的描述、定义,实际是对语言认知经验的描述和定义。任何语言,只要熟练掌握了,能够听、说、交流思想,便可以胜任描述语言的任务;即能够充当“元语”(metalanguage),而把所有被描述的语言(包括元语本身)当作诠解、翻译或赋予意义的对象,即“对象语”(objectlanguage)。
所以,任何事物观念,抽象具体不论,凡意会了的,皆可言传。所谓某词某语不可转译,某一玄妙思想无法言说,只是一种修辞或信念上的讲法,或人们的语言心理习惯造成的“语言迷思”(雅各森,页431)。
语言习惯要受语言结构(如语法规则)的影响;语法规则可以让使用者的思想感情潜移默化,相信“语言迷思”。雅各森举例说,俄罗斯民间迷信,刀落地兆示来客是男人,叉落地则为女宾上门。但这迷信的缘起,跟刀叉的形状功能或象征含义无关,是语言心理“作祟”:“刀”(nozh)在俄语里是阳性名词,“叉”(vilka)是阴性名词。习惯成自然;“自然”形成的关联,往往被人们视为当然。有一次,俄国画家列宾(18441930)看到德国人把“罪恶”拟人画成女子的形象,感到十分不
解(见《创世记:传说与译注》,页59插图)。原来,俄语“罪恶”(grekh)一词是阳性,须以“他”为代词指涉,故在俄国文艺作品中常常描摹为男性。可是列宾没有想到,这一重要的宗教和道德概念,在德语里却是阴性名词:dieSuende。
那么,语言之间是否有优劣或发达落后的差异呢?这也是一个由来已久的“迷思”。欧洲中世纪前期,人们普遍相信,语法修辞、神学、法学和医学之类高深的知识,是专属拉丁文的领域。各民族的俗语由于缺乏精密抽象的词汇,语法简陋,不适合创作“高尚文学”或开展学术研究。然而,十二世纪(法国南部)普罗旺斯“行吟歌手”(trobator)的兴起,把俗语抒情诗带进了欧洲宫廷;随后,但丁以意大利语赋《神曲》,更揭露了那“迷思”的荒谬。今天,没有哪个欧洲民族会认为自家的母语不够发达,不配讨论翻译维吉尔、贺拉斯和西塞罗的思想文字。事实上,根据语言学家的调查,即便是澳洲原住民的所谓“原始的丛林土语”(目前各部族日常使用的尚有二百五十种之多),描述白人文化和应对现代城市文明,在词汇生成上也毫无困难(包薇尔特拉杰,页159)。反倒是英语主流媒体报道原住民,每每误读误译他们的文化与思想表达不是因为英语不如土语先进(这话连傻瓜也不肯信的),而是报道者的知识不足,还带着种族偏见。知识不足和种族偏见,就是语言划分优劣的“迷思”之根源。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
【注释】
包薇尔特拉杰(LaurieBPeterTrudgill)(编):《语言迷思种种》(LanguageMyths),企鹅丛书,1998。
雅各森(RomanJakobson):《文学中的语言》(LanguageinLiterature),哈佛大学出版社,1987。
梁慧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与适用讨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四十九条的解释适用问题,须从我国民法反欺诈制度入手。我国民法反欺诈制度包括三个层次的法律规定:首先是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以欺诈的手段订立……
应松年:建议修改《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法》施行6年多了。6年的时间不算长,但实践中暴露的问题迫使我们重新审视这部法律的意义和缺陷《国家赔偿法》的制定,落实了宪法的规定,使国家赔偿得以制度化。最重要的……
张成敏:路人们真的都见死不救吗?小悦悦事件的证据学分析亲眼所见未必为真,画面可能也会说谎。曾当过警察的苏州大学教授张成敏运用证据学和逻辑学,推理出小悦悦事件另外一些可能18路人确有冷漠者,但可能不都是见死不救;司机也未必丧心病狂。……
梁慧星:关于中国物权法的起草一、中国现行民事立法体系概要从1978年开始实行对外开放,改革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继制定了一批重要的民事法律,初步形成一个民事立法体系。这个民事立法体系,分……
莫于川:行政强制法,公民权与行政效率的平衡走过漫漫长路,经过五次审议,一直受到社会高度关注的行政强制法草案终于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通过。在今年年初宣布建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之后不久,便出台了如……
莫于川梁爽:关于完善中国的应急志愿服务法律保障体系之管见【摘要】应急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以及志愿服务组织者在公共突发事件的应对中提供、开展的志愿服务。应急志愿服务是志愿服务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特殊形态,由于突发事件的突然性……
王利明:两大法系诉讼模式的比较及我国的选择一、两大法系诉讼模式的比较在两大法系,诉讼模式因受法律传统、陪审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采取了不同的诉讼模式,即英美法系实行当事人主义(Adversarialsystem)……
冯象:“罪恶”是女人还是男人宽侄:你的看法不错,接近傅雷先生的说法:译家若想成功,得时时站在读者的位置审视译文,给它挑错才行。就像一流的演员,既要进入角色,与剧中人物合一,又要脱出身来冷眼观察自己的……
沈岿:“开门立法”演进之我见担任教职十余年以来,大大小小的政府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经历了许多。上世纪90年代末期初涉此项活动时,能感到听取专家和公众意见,是政府立法中早已广为采取的方法,实际已形成……
秦前红:论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规定宪法作为人类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通常要体现三种相互竞争的价值追求:首先,宪法旨在并且应当用于保护公民自由权,财产权及其相关制度;其次,宪法旨在并且应当用于促进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
冯象:“生活中的美好事物永存不移”王蒙先生在《读书》一九九六年第八期“美丽围巾”的故事中,谈了艺术和人性、艺术思想和功利目的的关系。王先生说自己很受了广告的感动,只是遗憾这“如诗如画”的故事竟然是港府的宣传。……
许崇德:“一国两制”理论研究及立法贡献“一国两制”是邓小平理论的组成部分,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重要内容。邓小平同志说过:“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这个特色,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对……
陈世和:威慑主义刑罚的维稳路径一亘古至今,我国就有重视报复主义刑罚的传统。然而,同态复仇刑罚产生的报应之刑是建立在已然之罪的思维定势中,显然对于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社会来说,个人复仇的报复主义对社会治……
刘爱民:中国法律的人治成分有多大?计算公式:法官的自由度最大惩罚力度人治比率。例如:某法规定:吐一口痰罚款100元。这法律是一个100的法治的法律。因为法官只是做一个简单的判断,你是否吐痰。吐了,就是罚款……
姚轩鸽:影响国民收入分配的总体要素探析〔内容提要〕本文认为,影响一个社会国民收入公正与否的总体要素在于:权力、资本及其二者的关系,怎样的分配原则以及分配的对象。影响中国社会国民收入不公的总体原因既在于权力的民意基础……
杨建顺:行政法角度解读“禁酒令”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许多地方推出了具体“措施”或者“规定”等,其中包括简化公务接待的“禁酒令”。围绕“禁酒令”的讨论已有很多,视角各……
田飞龙:世界历史的中国时刻:三个层面与三个时刻“世界历史的中国时刻”是一个极具挑战性同时也深富争议性的命题。以复兴儒家为志业的姚中秋先生在北航首届知行思想年会上首倡这一宏阔的理论主题,其立意可谓深远,但也可能流于文化宣言式……
“硕鼠”行长妻妾成群新华网河南频道:一个妻妾成群硕鼠行长是怎样浮出水面的?2004年9月上旬,河南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农业银行洛阳市吉利区原支行行长孙永久的一审判决在……
宋建立:不便管辖原则在我国法院的适用不便管辖原则是指享有管辖权的本国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发现另一享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更为便利及公正,从而拒绝行使管辖权或有条件地中止本国管辖权的制度。〔1〕不便管辖原则也……
章明锋居晓莉:化解重点涉地信访之对策近几年涉地信访总量一直居高不下,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明显增多,反映问题相对集中。认真研究并做好涉地信访工作,对于确保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更好地保障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都……
江平王人博:法律人参政并非“天然”法治访谈动机近年来,具有法学专业背景、以知名学者身份从政的法律人越来越多,从而吸引了不少社会公众的眼球,“法学家从政”、“政法系”的名号不胫而走;甚至有人认为,“法律人之治”……
田飞龙:公众参与:由制度原理到制度细节公众参与,顾名思义,就是政府在公共决策中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或决策事项需要,通过各种渠道与形式吸纳民意,使决策更加理性并更可接受。这是一种生活化的民主观念,最初是作为一种工作作风被……
祝华:人民法院化解社会矛盾的几点思考社会矛盾化解是新时期人民法院的一项基本职能。与审判案件相比,社会矛盾化解具有更广的外延和更深的内涵,对人民法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法院要正确履行职责,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必须……
许锡良:中国人最缺乏契约精神我们经常说一个国家要走法治的道路,才会有希望,但是究竟什么是法治,却常常有不少人将之与中国传统的法家统治混为一谈。其实中国的法家本身就是儒家的变种,或者说是儒家的另一个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