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说说技术创业美文职业
投稿投诉
职业母婴
职场个人
历史治疗
笔记技能
美文纠纷
幽默家庭
范文作文
乐趣解密
创业案例
社会工作
新闻家居
心理安全
技术八卦
仲裁思考
生活时事
运势奇闻
说说企业
魅力社交
安好健康
传统笑话
童话初中
男女饮食
周易阅读
爱好两性

蔡定剑:官员财产申报有效的前提

8月12日 拭朱砂投稿
  最近,中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下称《规定》)的公布,再一次引发了公众对官员财产、投资、资产等报告制度的热议,公众和媒体都以为,期待已久的官员财产报告制度终于出炉,其实并非如此。
  中国并不是没有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早在1995年,中央就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2006年又发布了《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事实上,官员每年都在填写财产和个人情况申报表,新《规定》只不过是过去两个规定的整合,当然,与旧规定相比,也有明显的进步。
  具体而言,《规定》的新意有四:一是扩大了应予申报的内容,把房产、投资、配偶和子女从业情况等列入了报告内容;二是扩展了报告的主体,把非党员领导干部也纳入了报告范围;三是明确了报告的主管单位和程序;四是加大了迟延报告、不报、瞒报者的责任追究。
  民众对新的规定抱以厚望。新《规定》到底能不能真正有效呢?我不知道,但想告诉大家,到底什么样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才能有效。
  分清“官”“员”是基础
  一个有效的官员申报制度,需要建立在科学的公务员“官”“员”分类基础上。官员分类不清,申报对象就不准。申报对象宽严都不行。宽了太滥,对象不能集中明确,监督的有效性就低;严了有遗漏,该监督的没监督。所以,一个有效的官员申报制度必须适当界定“官”的范围。
  官员申报制度的预设是:通过申报,防止官员运用权力搞钱权交易。那么,谁是“官”?谁有权力搞权钱交易?在民主的现代国家公务员制度之下,官员一般有如下的分类:
  第一类是政治类官员(例如,各级政府的领导人)。这是指承担政治责任、对选民负责、具有政治决策权,因而由公民选举产生的官员。这类官员权力极大,发生钱权交易的可能性也最大。
  第二类是政治任命类官员(例如,部门领导)。这类官员通常由政治官员提名,由代议机构批准任命,对老百姓负部分责任。这类官员也有很大的政策决定权和法律执行权,也容易滋生钱权交易。
  第三类是普通的公务员。这些人是负责执行法律和政策的行政人员,一般不具有独立的决策权和执法权,只是按照法律和政策确定的程序来办事。尽管他们有科层级别,在一个法治完善、程序公开透明、责任明确、管理严格有效的制度下,一般不具有钱权交易的能力和空间。
  第四类是技术人员和辅助性人员,如财会、计算机、行政管理后勤、秘书等人员等。他们主要工作内容是处理机关内部事务,其服务的部门不是对外机构,而是辅助性机构,也不具有决策和执法的权力,因而,他们也很难有钱权交易的机会。
  很显然,前两类才是真正的“官”,是报告制度的对象,而后两类是“员”,不应成为其规制对象。中国的问题是,现行公务员管理制度对公务员缺乏科学分类,把不同类型的公务员混同在一起,以行政级别高低(副处级以上)来确定申报对象,而不是以职务分类来确定。
  在中央机关,有的一个处级甚至局级干部,也不过是一个办事人员,不应作为财产申报的对象;而县级政府的部门和乡镇领导,虽然只是科级,但是,它的性质是政治类官员或政治任命类官员,权力不小,理当列为财产申报对象。
  由于对公务员的分类不科学,就极易出现申报对象的错位和缺位,难以达到有效监督目标。因此,有效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必须以科学的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为基础,否则,难免存在过滥和疏漏。
  “权”“责”对应最重要
  可能会有人反诘:中国的公务员制度不同,各政府部门的局长、处长也握有大权,还有很多非领导职务的处级、局级,像前商务部官员郭京毅是非领导职务的局级干部,不也照样如此腐败吗?
  其实,这是中国公务员管理制度中的另一大问题。也就是说,不但“官”“员”不分,职务设置混乱,而且职责不清,不负有领导责任的人也拥有很大的权力。郭京毅案的出现,是由于犯罪嫌疑人行使了很多本不应该由他行使的权力,反映了政府管理中的权责不清。
  如果国家机关职位不分,职责不分,每个公务员都握有权力,腐败就会是无所不在的。这不是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本身可以防止和解决的,根本的解决办法是要科学地理顺公务员管理制度,厘清权力和职责,加强管理,强化执法的程序和公开性。
  为什么要准确界定财产申报的对象?因为官员报告个人事项制度涉及公务员的隐私权。在一个民主国家,政治官员由于需要对选民负政治责任,因此,在其担任职务期间需要放弃部分个人隐私,以便于公民的监督。
  但是,对于普通公务员而言,其工作无非是一份职业、一种谋生手段,并不意味着一出任公务员,便失去宪法所保护的个人隐私权。申报不仅包括个人的资产情况,还包括本人的婚姻情况,子女与海外境外人的婚姻状况等许多私密信息,政府也应尊重公务员的稳私权。申报主体范围过宽,就会侵犯普通公务员的隐私。
  官员申报制度应在监督官员和保护公民隐私之间做出平衡,既要有利于监督,也要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更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新《规定》对报告内容规定不少,但是,仍然存在重要的遗漏。我们知道,中国有很多官员外逃。为此,中央就规定“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需要报告,但是,这些规定不足以涵盖官员“本人”是否拥有国外居留权的情况。
  事实上,许多官员外逃前,往往已经非法获得了外国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权的身份。要杜绝这种现象,就应该把本人是否有外国护照、国外居留权等情况纳入申报范围。
  这不仅涉及“裸官”的问题,而且涉及国家的主权问题:一个国家的官员不能由外国公民或获得外国居留权的人担任。
  现在,一些官员,特别是国企中的高管,有外国护照或绿卡的恐怕不是个别现象。在这个问题上,包括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不应持有外国护照或绿卡,人大代表(包括私企老板)在选举前,也应报告个人的此类信息。
  关键是官员财产公开
  官员申报制度能否有效,关键是申报后要不要向社会公开。如前所述,财产申报制度,中国原来并不是没有,为什么早就存在的官员财产报告制度并不为公众所知?根本原因在于,官员财产申报的结果没有向公众公布,不为公众所知,等同于“无”。
  现在,国家机关副处级以上的干部每年都在填申报表,据我所知,并没有多少人认真、如实地填写。表格交到组织人事部门,就锁进文件柜。由于不向社会公开,不能得到社会、媒体和官员身边人的监督,再好的内部监督也会大打折扣。
  要使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真正有效,就必须把财产的申报和公开联系起来,而财产申报的目的是为了公开,而不是内部存档。缺少公开透明的民众监督,任何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都不可能是真正有效的制度。
  如果想使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有效,还要有基本的社会条件和基础。其中,首要的就是官员的诚信问题。如果官员缺乏起码的诚信和政治道德,申报制度也不可能有效。
  中国自1995年建立财产申报制度以来,有那么多官员贪污腐败,有谁如实申报过自己的资产情况?很多官员把资产也不放在自己名下,有的转给成年子女,更多地放在情人名下,不一而足,如是手段,防不胜防。
  新《规定》对官员瞒报漏报等问题,虽设置了更为严厉的处罚条款,但是,贪官们连坐牢和杀头都不怕,又怎么会在意这些处罚条款呢?这不能不使人悲观地认为,如果官员缺少基本的政治道德和诚信,财产申报制度也就更显得苍白无力了。
  更有甚者,中国缺乏明确的产权登记制度,财产界定也不清楚。而国家又缺乏一体化金融管理,征信系统极不健全,现金交易普遍,税务部门不能准确全面掌握每个居民的真实收入情况。这些技术条件的缺失,也使官员申报制度缺乏执行的基础。

张明楷:共同过失与共同犯罪摘要:关于过失犯罪与共同犯罪的关系,旧中国刑法与刑法理论采取了以下定式:新派主观主义行为共同说承认过失的共同犯罪;旧派客观主义犯罪共同说否认过失的共同犯罪;新中国刑法及理论通说……张明楷:财产性利益是诈骗罪的对象【摘要】主张财产性利益是诈骗罪的对象,具有合目的性与具体的妥当性,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不属于类推解释);但是,只有当某种利益内容属于财产权,具有管理可能性与转移可能性,客观上……肖雪慧:遏止公权行使无底线的危险倾向前些天,东莞警方公布的一组“扫黄行动”图片热传。照片上,四个涉嫌卖淫嫖娼的青年男女烈日下赤脚走在晒得发烫的水泥地上。男子手铐脚镣加身,女子手被铐,还系着一条长绳,绳的另一端拽在……蔡定剑:官员财产申报有效的前提最近,中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下称《规定》)的公布,再一次引发了公众对官员财产、投资、资产等报告制度的热议,公众和媒体都以为,期待已久的官员财产报告制度终于……张明楷:立法解释的疑问以刑法立法解释为中心摘要:真正意义上的立法解释,是指在刑法施行过程中,立法机关对发生歧义的规定所作的解释。但是,这种立法解释不符合法治原则的要求,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不符合解释的必要性,不符合客观……冯兴元: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症结与应变【摘要】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竞争本质长期存在。无论是改革开放前,还是改革开放后,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总体上没有跳出“一放即乱,一收即死”的“治乱循环”。有必要从财政角度剖析改革开放以来……邓文初:“严打”与“法治”困境从一个法治社会最基本的要求来说,罪与非罪的界线和国家权力的运用都应该在法律上加以明文规定,国家权力不可以因为拥有暴力机器而超越自己所制定的法律规范去行动。我们要建设法治国家的社……高全喜: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的五种模式民主政治是人类历史中传续至今的一种主要政治形态,在西方,从古希腊、罗马的直接民主到近现代的代议制民主,再到当今新型的审议民主,在西方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民主政治的理论及其实践有着……徐显明:风险社会中的法律变迁若回顾一下近十年来发生的重大事件“911”恐怖袭击、干细胞克隆、SARS危机、世界金融风暴、气候变化以及最近发生的墨西哥湾原油泄漏等,每一起事件无不是发生在特定的地点,而又超越……陈杰人:安元鼎们的生存土壤随着《南方都市报》的揭露,北京一家名为安元鼎保安公司在北京设立黑监狱,与地方政府狼狈为奸非法抓捕、关押和欺凌进京上访者的黑幕引起了全世界的震惊。在国际国内舆论的巨大压力下,北京……何家弘:论职务犯罪侦查的专业化(上)【摘要】实现职务犯罪侦查的专业化是提高职务犯罪侦查能力和效率的需要。职务犯罪侦查的专业化包括职务犯罪侦查职能的专业化、职务犯罪侦查人员的专业化和职务犯罪侦查方法的专业化。职务犯……何家弘:反腐败:在严惩、严查与严防之间一、反腐启示:严惩莫如严查,严查莫如严防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七)。该修正案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关系密……
程映虹:中国宪法的悖谬30年前,1982年,中国人大通过了新版宪法。那个宪法基本上就是现行宪法,虽然有过4次修正案,其基本条款和内容没有大的变化。这个宪法多年来已经被很多中国的宪法学者和其他人……高洪宾:二十七年变化大继承法亟待修改我国现行的继承法,是1985年4月1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至今已二十七年。这二十七年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包括人们的理念、追求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也就是当时……申林:轻刑主义的错误及危害人们在谈及刑罚时,往往背离“执两用中”的原则,陷入两种非此即彼的极端之中,亦即不是重刑主义就是轻刑主义,不是轻刑主义就是重刑主义。实际上,重刑主义和轻刑主义只是两种极端化的倾向……姜峰:用违宪审查保障人权?近些年来,学界对“违宪审查”的热情似乎一直未减,它符合一个简单的逻辑:他国权利保障状况好是因为有违宪审查,我国权利状况不好是因为没有违宪审查,因此我们也需要违宪审查。这一……郑新立:中国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保障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已经持续了34年,而且在未来一个较长时期内仍将保持下去。在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实现经济的长期快速增长,根本的就在于我们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并建立起了推……王雍君:《预算法》二审稿的整体缺陷与补救作为一部高度综合集成、旨在保障公款安全和妥善管理的法律,没有其他任何法律就其实质重要性而言堪与《预算法》相提并论。然而,二审稿对这部法律的修订在整体上呈现出五个方面的明显缺陷,……任东来:法治的无奈与精彩过去的一周内,几个风马牛不相及的司法案件映入了人们的眼帘。先来看俄罗斯石油大鳄的受审。6月16日莫斯科地方法院开庭审理俄罗斯第二大石油公司尤科斯公司前总裁、俄首富霍多尔科夫斯基……朱国斌:解决“双非婴”居港权修法乃可行选择自回归以来,香港社会就《基本法》第24条规定的永久居民身分和居留权问题产生过多次激烈争议,双非婴儿居留权和外佣居留权便是近期最具争议的话题。为应对这些问题,利益攸关者和普罗大众……刘武俊:司法政策:刚柔相济的社会调整机制司法政策研究一直是法学界的一个理论空白,迄今鲜有学者对司法政策作专门系统的研究。从学科上讲,司法政策学属于公共政策学与法学的交叉领域。从政策科学的角度来研究,可以为深化司法制度……王雷:体系与类型:《人格权法》立法的两大关键未来《人格权法》立法中对人格权应该坚持法定化和类型化相结合的立法技术。首先应该对人格权进行明确具体的规定,也就是对人格权的法定化。法定化的作用有如下几点:第一,能够最大程度地明……高全喜:儒家复兴从“公民社会”开始对于中国来说,指向政治体制的改革仍是一个紧迫而严峻的命题。而呈现溃败之势的社会,也急需一个重建方案。它们逻辑地需要吸取既有权力体系之外的思想资源。在这个大背景下,儒……方睿哲刘胜军:从人力资本视角看中印经济差异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对“龙”(中国)与“象”(印度)的比较是学术界的热门话题。作为全世界人口最多的两个国家,中印的经济发展几乎在同一时间起步:印度(1947)、中国(1949)。……
友情链接:中准网聚热点快百科快传网快生活快软网快好知文好找作文动态热点娱乐育儿情感教程科技体育养生教案探索美文旅游财经日志励志范文论文时尚保健游戏护肤业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