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飞龙:政治宪法的学理言说
2024年10月22日 凝脂 书名:《中国宪制转型的政治宪法原理》
作者:田飞龙
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
出版年:20159
页数:534
定价:68。00
装帧:精装
丛书:法政文丛
ISBN:9787511727398
〔作者简介〕
田飞龙,1983年4月生,江苏涟水人,现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讲师,硕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2012),香港大学法学院LeslieWrightFellow(20142015),主要研究方向为公法与政治理论、公众参与和公共治理、港澳基本法,兼任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研究员、郑州大学边沁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台湾法律问题研究所研究员、方塘智库学术委员会专家委员等,著有《现代中国的法治之路》(合著)、《香港政改观察》,译有《联邦制导论》、《人的权利》、《理性时代》(合译)、《分裂的法院》、《宪法为何重要》、《卢梭立宪学文选》(编译)等法政作品,在《法学》、《环球法律评论》、《行政法学研究》、《读书》、《学海》、《行政法论丛》、《二十一世纪》等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十余篇,法律类专栏、书评与时评百余篇。
〔本书提要〕
本书在作者博士学位论文的基础上修改而成,是国内第一部系统论述政治宪法学与政治宪政主义思想基础和制度框架的青年学术专著。政治宪政主义的问题意识和知识努力源出于中国宪政的结构性困局与转型困境。与“司法宪政主义”的知识与制度简单接轨取向有所不同,政治宪政主义至少在两个层面上进行着理论上的积极反思与探索:一是国内政治的经验层面,即从中国宪政的转型历史、主导思想与制度结构中探求实证文本的中国属性,解析中国宪政的自性基础,以此作为构建中国宪法科学的真实起点;二是宪法知识反思层面,即从世界宪政思想的比较考察中发现宪政转型的政治之维,拨开被“司法宪政主义”所掩饰、遮蔽与过度形式化的宪法思想迷雾,展现宪法创制与守护的创造性历史与生动活力。这些努力构成了一种相对独立的宪法学术形态与宪政世界观,还原了宪法创制与守护的政治原理。同时,这一反求于“政治”和“历史”的政治宪法学努力又严格区别于左翼激进的政治宪法观,区别于阶级论的国家理论,是一种秉持共和主义价值理想的规范之学。这种政治宪法观并非权力政治的宪法观,而是民主政治与宪政主义的宪法观,因而具有和“司法宪政主义”的根本价值相容性与制度安排互补性,大大还原、拓展、提升而不是遮蔽、限缩、弱化了中国宪法学与宪政主义的方法论、理论心智与解释性建构能力。在完成历史与思想的比较考察之后,本书试图提出一种具有规范理论属性的政治宪政主义框架,作为中国宪政转型的另一种进路。
【本书目录】
法政文丛序
导论:政治宪法观的学术视野001
一、背景描述与问题界定001
二、国内外研究状况简述012
三、研究方法说明021
四、写作思路与篇章结构022
第一章大国宪政的异数:比较视野中的中国宪政转型029
第一节司法宪政主义的公式:宪政司法审查032
一、司法宪政主义的经验模式(1):美国模式035
二、司法宪政主义的经验模式(2):欧陆模式042
三、司法宪政主义的经验模式(3):转型国家模式053
四、小结:选择理由与观念基础058
第二节宪政母国的另一种声音:英国的“政治宪法”
传统060
第三节一次失败的尝试:齐玉苓案与中国“宪法司法化”
的规范诉求063
一、何以成案:知识状况与基本案情063
二、宪法司法化:黄松有的法官逻辑067
三、走向失败与理论反思070
第四节小结:中国宪政转型的刚性约束071
第二章中国宪法文本中的“政治宪法结构”:历史与思想溯源079
第一节宪法序言:中国宪法的“高级法背景”081
一、序言之于宪法:背景性和规范性081
二、中国宪法序言:一种政治宪法学的理解083
三、经史互济:宪法序言的解释学价值088
第二节孙中山的宪政阶段论与旧政协的宪法意义090
一、孙中山宪法思想体系:规范论、制度论与实践论090
二、宪政阶段论的政治背景与宪法形态093
三、训政的转型与旧政协的宪法意义100
第三节毛泽东的民主宪政论及其发展106
一、新民主主义论:一种全新而全面的立国理论109
二、新民主主义宪政论:毛泽东民主宪法思想专论114
三、联合政府论:中共七大的政治路线与建国方略118
四、历史周期率与民主:毛泽东与黄炎培的延安对话121
五、小结:“大民主”的宪政观与共产党人的政治阶段论123
第四节小结:“政治宪法结构”的合理性与正当性125
第三章政治宪政主义理论基础的比较考察(上):美国的“人民自己”模式128
第一节政治正当程序:阿克曼的政治宪法学132
一、阿克曼政治宪法理论的学术背景132
二、政治正当程序:阿克曼的二元民主论146
第二节“人民宪政论”:一条重要的辅线158
一、“这里,人民统治”:帕克的人民宪政论158
二、“四驾马车”:人民宪政论的发展形态161
第四章政治宪政主义理论基础的比较考察(中):英国的“议会自己”模式171
第一节英国“政治宪法”的近代脉络173
一、从柯克到布莱克斯通:普通法学者的“政治成熟”173
二、从白芝浩到戴雪:英国“政治宪法”的学术法典化180
三、政治宪法:理解英国宪政的一条线索197
第二节英国的“政治宪法”:
公法与政治理论的视角198
一、汤姆金斯的“共和宪法”201
二、贝拉米的常态政治宪政主义209
第五章政治宪政主义理论基础的比较考察(下):德国的“总统自己”模式227
第一节施米特的宪法处境:议会制的衰败231
一、魏玛议会制的衰败与经典代议制的思想原则232
二、施米特的民主概念:同质性的设定与追求234
三、神学与法学之间:施米特的复调面向236
第二节施米特政治宪法理论的概念基础:
政治的概念与宪法的概念238
一、施米特的政治概念:区分敌我238
二、施米特的宪法概念:存在论与总决断242
第三节施米特政治宪法理论的制度化:“总统自己”248
一、总统作为宪法守护者:正面理由249
二、总统作为宪法的守护者:排除理由251
三、施米特“总统自己”模式的极端化及其理论救赎255
第六章中国宪法学脉络中的政治宪法学(上):价值基础与学术状况257
第一节从“阶级论”到“共和论”:新旧政治宪法理论的价值分野260
一、“毛泽东时代”:关于国体的宪法学264
二、改革前后:学术跟随时代变迁266
三、转向共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宪法学的价值基础274
第二节一种新式政治宪法理论的兴起:综述与整合275
一、陈端洪:主权、制宪权与根本法的结构276
二、高全喜:宪制发生学的思想史进路293
三、翟小波:代议机关至上的人民宪政与公议民主312
第七章中国宪法学脉络中的政治宪法学(下):学术对话与初步理论335
第一节学术批评视野中的政治宪法学:对话与匡正337
一、早期批评:宪法司法化的理论拉锯337
二、正式批评:学术状况与基本特点339
三、政治宪法学的学术定位:
理论流派与方法论的视角343
第二节政治宪法学与政治宪政主义:理论性质与制度原则348
一、宪法学的时间观与政治宪法学的三种形态348
二、政治宪政主义的规范基础与制度原则354
第八章政治宪政主义的制度运用:一个初步的讨论380
第一节政治宪政主义在中国:一个整体性讨论383
一、“双重代表制”之一:基于人民主权的“党的领导”385
二、“双重代表制”之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强化路径404
三、非代表制的参与民主制:一种基础性的补充416
第二节权力公开与政治宪法结构418
一、公开性法律建构的改革史简述421
二、公开类型与制度类型:一种理论逻辑上的整理426
三、公开性法律建构的司法环节:公法文化的视角430
四、公开性法律建构的制度创新:
以长沙县开放型政府建设为例436
五、公开性与政治宪法结构440
第三节行政民主与政治宪法结构442
一、新行政法与行政民主:行政法的宪法重构444
二、厦门PX模式:政治宪政主义的公共行政实例455
第四节社会自治与政治宪法结构477
一、社会管理创新的自治之维:没有“社会”的管理创新478
二、最大的社会自治及其异化:以村民自治为例482
三、自治秩序的现实失败及其重建489
第九章结语:政治宪政主义与中国宪政转型492
参考文献498
后记527
【本书后记】
本书是在我的博士学位论文《政治宪政主义中国宪政转型的另一种进路》(2012)基础上修改完善而成的,正式出版时书名改为《中国宪制转型的政治宪法原理》。本书初稿第一次完成于2011年12月底,后经数次修改,于2012年3月提交匿名评审和答辩后即保持未变。此次集中修改已是两年之后的2014年暑期,而我也已入职北航高研院并有了两年教龄。修改时身处香港民主化与政改博弈的关键时期,我以香港大学LeslieWrightFellow的访问学者身份来港观察与研究基本法议题,亲历香港政改,反观两年前关于政治宪法学与政治宪政主义研究中的基本框架和结论,印证之处颇多,也深有感慨。修改保持了原有论文的框架和基本结论,更新了相关的学术文献,适当强化了原有相对薄弱的论证环节。作为一个阶段性的学术作品,今日交出,算是正式纳了学术“投名状”。两年以来,我也自知这一“非主流”的学术道路选择必然伴随着高风险和高收益,风险更大些,但每每在“知识盲点”刺激与引导下展开知识探险,那份忐忑、惊险与点滴收获的喜悦就是最大的补偿。两年以来,本书部分章节已在《环球法律评论》、《读书》、《学海》、《天府新论》、《行政法学研究》、《原道》、《清华法治论衡》、《南京大学法律评论》等核心期刊发表,有些专题以学术讲座和研讨会形式宣讲过,但本书的系统形式仍然只能在这本著作中见证。本书的基本理论定位是作为政治宪政主义的一个理论导论,其所开拓的问题域和知识域既是自身后续学术进取的基本方向,也是学术友人的“公共财产”,希望获得更多学友的批评、支持与协力,因为我们仰望的是同一片星空,脚踏的是同一片大地。
作为本书基础的学位论文酝酿已久,大致记录下了我在北大求学六年(硕士两年,博士四年,即20062012)的主要理论思考。六年前,自己还是一个刚刚走出“大山”的农家子弟,石头城的大学岁月留下了诸多美好的情感体验与诗意碎片,但还不可能熏陶出相对成熟的理论品性与学术取向。我主要不是带着系统化的法学知识,而是带着年少轻狂与诗意浪漫从“星湖“跳跃到了“未名湖”。不意间,六年弹指挥去,但记忆犹如在昨,历历醒目。随着学术进程的展开,诗作渐少,论文日多,渐然明了“诗人读心,常人读书”的对峙法则,也就顺着学术理性的轨迹成长,不再一次次地“为赋新词强说愁”。然而,早期写诗的经历与文学化的倾向还是深刻影响了自己的思考方式和行文风格,比如对理论的兴趣超过实证,比如讲求论断的明确性与行文的流畅性而相对弱化了严格的学术考据与论证。然而这是一个学科细化与专家迭出的时代,这样一种思考与论说方式似乎有些不合时宜,幸好中国历处“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其现代化过程中的自主与坚韧非寻常转型国家可比,其思想变数与制度变数非寻常政治科学框架可纳,故也就为某种喜好思想性与综合性取向的学术生产方式保留了一定的进取空间。
这六年,我在北大与北京的双重氛围中成长。硕士两年,我被北京空前活跃的公共思想氛围所吸引,除了正常修课之外,在左翼的“乌有之乡”和右翼的“万圣书园”相继连续参加了一年多的讲座和研讨类活动,较为平衡地了解与吸收左右两翼对中国政治社会问题的不同观点与立场。同时,我的写作热情转向了网络评论,对不限于法律事件的宽泛社会事件展开理论分析,至今还觉得那是一种没有任何发表负担或意图的、真正无功利的“网络抽屉”式写作,逞初生牛犊之气,无门无派,快意恩仇。这一时期,我的公法学专业兴趣开始受到陈端洪教授主持的“北大公法读书会”的深刻影响与塑造。这是一个特立独行、思想深邃、傲骨显然的公法学者,暗合着北大百年传统的依稀残存。北大六年,我连续参加了四年多这样的读书会,直到陈老师借调到中联办开始现代“叙拉古”之行为止。真正的理论是有温度的,是濡染了人世冷暖与时代焦虑的,我理解、支持并期待着陈老师的这次政治远行,我深信,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仕途”之举。
选择“政治宪政主义”作为论文题目多少有些离经叛道。2008年8月,陈端洪教授发表《论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与高级法》一文,国内的政治宪法学与政治宪政主义开始正式树立学术旗帜。在此之前,通过公法读书会上对主权理论文本的阅读以及研修陈老师的公法课程,对其政治宪法思想已经有所把握。该文发表之后,北航的高全喜教授迅速从政治思想史的角度跟进,对陈老师论文中的国家主义倾向进行了自由主义的制约与重构,青年学者翟小波博士也积极整理自己的相关政治宪法研究并结集出版。北京法政学界的这一学术动向很快引起宪法学界内部乃至于政治思想史学界的关注,一系列学术对话渐次展开。但是,由于主流进路的话语体系相对封闭,而政治宪法学的学术建构也还不充分,这些对话呈现出很多的理论误解乃至于对立。我基本上全程参加了这些学术对话过程,深感有必要为“政治宪政主义”提供一个理论导论,将漫无边际和学术体量尚不对称的“规范宪法学政治宪法学”之争引向中国宪政转型的历史脉络和世界宪政思想的体系脉络之中,并尝试性地解释与阐明中国宪法文本中被遮蔽的“政治宪法结构”。另一方面,论文的选题还与硕士阶段参与导师王锡锌教授的公众参与项目研究有关,在我看来,中国的行政过程日益呈现出强烈的政治宪政主义倾向,而以司法为中心的主流进路无法在理论上有效解释与引导这一倾向。在攻读博士阶段,王锡锌教授继续吸纳我参与这一主题的研究与实践项目,并提供机会支持我赴湖南长沙县挂职,直接参与和指导“开放型政府建设”。我试图将王锡锌教授倡导的“新行政法”作为政治宪政主义的一种制度形式来处理,这在我的论文中有着显著的体现。作为博士生导师的张千帆教授非常宽容地允许本人从事这一论题的研究,并基于其美国宪法学的厚实背景和比较宪政的丰富知识而对本文之写作与修改提供了实质性支持。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我非常欣慰地发现,张老师在司法审查的经典研究之外,开始关注政府信息公开、公共决策民主参与、民间宪政主义等政治宪法学的论题。在针对论文初稿的修改意见中,张老师提出建立成熟的民主制是中国宪政转型的关键所在。此外,张老师还在学术文献上给予本人以非常宝贵的支持。在读博数年间,我还有幸连续参与张老师的课题研究,主题涉及中央与地方关系、大学招生与宪法平等、宗教法治与族群和谐、土地管理与农民权利保护等,这些具体宪法问题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本人在理论上的虚浮倾向。张老师近来还将学术研究延伸至中国古典政治哲学领域,而且在大量学术写作之外还能够持续从事公共评论写作,这种真诚而卓有成效的知识探求与社会服务精神对本人很有激励。
论文从选题、文献搜集和具体写作与修改的整个过程都得到了本人的博士生导师张千帆教授、硕士生导师王锡锌教授以及主持“北大公法读书会”的陈端洪教授的大力支持。如果没有他们的鼓励与支持,本文是不可能顺利完成的。此外,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的罗豪才教授、袁曙宏教授、姜明安教授、湛中乐教授、沈岿教授、王磊教授、甘超英教授也通过课程讲授、课题研究、会议讨论等各种形式为我打下了一个相对坚实的公法学术基础,在此深表谢意。北航的高全喜教授对于本人的学术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帮助与影响,他的厚重博识与循循善诱渐然将我引向了一种宽泛的“法政思想”知识脉络之中,论文在思想史上的线索把握与知识整理受到他的重要影响。本书出版同样得到了高全喜教授的大力支持,荣幸纳入北航高研院“法政文丛”系列,为这一“政治宪法学”的精致平台增加适当的学术分量。翟小波博士也许是对本人的论文写作给予最为直接与热情之帮助的人,在肯定我的学术热情与灵感的同时,也不忘提醒我注意抑制情感,强化学术论证。北大公法专业已经毕业的师兄师姐们也给予了我相当的爱护与帮助,他们包括但不限于何海波博士、张龑博士、韩春晖博士、毕洪海博士、杨利敏博士、毕雁英博士、牟效波博士、成协中博士等,尤其是韩春晖博士,他对我的论文初稿提出了迄今为止最为详细的修改意见,令我十分感动。我的师弟曹旭东博士、陈燕博士、郑磊博士、杨尚东博士、邬蕾博士、张绍欣博士也予以必要帮助,与他们时常发生的讨论让我获益不少。北京之外,我在南大时的老师赵娟教授、吴卫星教授、肖泽晟教授也一直予我以关心和支持,还有童之伟教授、卜安淳教授、邓联繁教授、田雷副教授、蒋清华讲师、方铭讲师等也从学术上对我帮助甚多。在专业之外,中国法制出版社的周林刚博士和中国产经研究院的陈首博士、《观察与思考》的孙艳兰编辑、《改革内参》的毕竞悦博士分别在我的学术翻译和专栏写作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我无法一一列出所有对我六年来的学术成长给予各种形式帮助的师长,我的回报只能是我不懈的学术努力与真诚的社会服务。
这六年的成长显然与家庭的默默支持和无私奉献密不可分。农家子弟的求学之路有着别样的艰辛,而自己因为长期求学一直未能在物质与具体照顾上尽到对父母的孝道,这是我一直深感遗憾与愧疚之处。也许最好的回报还只能是《春晖致母亲》与《去飞致父亲》这两首诗中寄托的感恩与思念。当然,即将毕业的我再也不能推迟孝道的责任了。在爱情与婚姻上我也算是幸运的。妻子王又平女士是我2006年初认识的,至今已有8年,正好与我的北大求学生涯相伴随。为了支持我在北京的学术与事业发展,她在山东大学硕士毕业之后毅然放弃了回青岛就业的大好机会来到北京。她是一个心思细密、本性纯真且颇有理想追求的人。然而北京的竞争毕竟过于残酷,她的发展也一直不大顺利,但她坚持下来了。2009年的第一场雪来得很早,11月1日,在漫天飞雪的纯洁诱惑之下,我们第二天就去登记,一个新家在北京出租屋里诞生了。2011年3月底,小儿皓轩降生,新家一下子立体化了,无比的喜悦与充实。为了支持我的论文写作与事业发展,她以及双方父母承担了主要的养育责任。多少个日日夜夜,白天我埋头读书写作或穿行于学术讨论场合,
夜晚则参与小儿的呵护与早教。然而我还是感到遗憾与愧疚,在皓轩特别需要我更多父爱的时刻,我却不能够从容地相伴左右。论文提交时,快1岁的皓轩已经能够蹒跚迈步并发出“爸爸”、“妈妈”的天籁之音,开始形成独特的姿体语言与情感表达方式。这些欢乐也同时意味着更加全面与实在的责任,再也无法逃避,再也不愿意逃避。
在2012年料峭的春寒里,我怀着忐忑的心情将论文奉上,它是面向诸多层面的一份答卷,它就像新生儿一样,在接受鼓励与爱护的同时,也必须基于进一步成长的理由而接受应有的检验、批评乃至于挑战。这也不可能是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在求学的六年之中,由于自己的个性原因和诸多事务的插入,在理论阅读与学术历练上欠债颇多,在论文的具体写作上也还不可能完全克制诗意干扰与文学倾向而秉持一种相当的冷静与理性,尽管这些印痕未必不好,且没有这些印痕也未必就能够带出充分的论说灵感,但这一倾向显然需要更进一步的严格学术历练予以成熟克制与转化。
这是博士学术生涯的一个必有的交代,也是我立志从事政治宪法学与政治宪政主义基础理论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交代了就好,以便继续上路。尽管自己都没有感觉特别满意,但这不正是继续前行最好的理由吗?在我看来,它的开启意义要超过总结意义,它提供了一个起点,一个可能意味着荣誉或耻辱的路标,然而我心真诚,对知识与真理的探求始终处于一种真诚状态这是我的自许,也是我在学术上继续前行的根本精神理由。借用我的诗集《临海听音》中的一句诗来做结并勉励自己“不留恋脚印,在乎前方!”
在有人引路时,真诚以从;在无人引路时,独自前行。学术之途,是一次长长的远足,总有很长的一段毫无背景、光亮、声响,需要自身独自走进,走出。在而立之年后的新的学术立足点上,我想已有所准备。
田飞龙
2012年3月10日初稿于北京大学畅春新园宿舍
2014年8月10日改定于香港大学法学院郑裕彤楼
张文喜:历史阐释的政治和道德意蕴以大屠杀历史事件为例〔内容提要〕:在试图评价历史学家对同一事件的不同描述和意义解释时,单纯的事实之所以不足以被用来决定谁对谁错。很重要的原因不仅是因为,在历史学中,知性所要求的那种“普遍有效性”并……
袁伟时:国学大师反思中国传统文化回首百年,20世纪第一个十年是中国社会转型史上最堪回味的篇章之一。梁启超无疑是其中主角之一。启蒙;办报;办学;组织政党;暗中参与清政府的“预备立宪”,代清政府大臣草拟《考察宪政……
袁伟时:近代中国研究:从一论独霸到三派鼎立这20年,近代中国研究的最大变化是打破了三大革命高潮(太平天国、义和团、辛亥革命)为纲论的一统天下,开创了多元的三大流派鼎立的局面。三大革命高潮为纲论的兴起和衰落三……
袁伟时:中国铁路(18631949):在愚昧、专制、侵略下挣1825年,世界第一条铁路在英国诞生,十年后,铁路知识就传入中国了。一百多年来,中国铁路走过非常曲折漫长的道路。回望过去,看到什么?让我们先看一组数字:至1949年为止,……
秦晖:我的“早稻田大学”作为文革后的第一届研究生,我在1978年离开田林县的平宜屯时是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者的资格考入学术之门的。后来一次接待日本同行,对方问我本科在哪里“出身”,我答曰:“‘早稻田……
沈志华:中共八大为什么不提“毛泽东思想”关于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研究,是一个热门题目。对此,中国学术界和中共本身比较一致的看法,是认为中共八大提出了一条正确的路线,而把此后20余年内中国激进和极端的发展道路及其后……
袁伟时:自由:观念、法律与制度审视启蒙就是人从他自己造成的未成年状态中走出。未成年状态就是没有他人的指导就不能使用自己的知性。为了这种启蒙,除了自由之外,不需要任何别的东西。而且,……
朱学勤:2005“文化中国”之形色这种文章对作者来说,首先是个讽刺。作者不反对文化研究,却从来反对“文化热”,反对“文化决定论”,尤其反对以文化解释中国、以文化强盛中国所谓“文化中国说”,可称“三反分子”。不幸……
商景龙:论秩序与历史变迁内容摘要: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的每一个历史发展阶段和封建时代每一个朝代的建立,都是在打破旧的社会秩序、建立一种新的社会秩序的过程中完成的。中国殷周之际的《易经》早就记述了……
郭世佑:民族英雄今安在翻阅浩如烟海的中华二千余年古籍可知,长期以来,“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之类儒学古训与“安贫乐道”、“无商不奸”等传统说教,成为历代君主专制统治的主流意识,重农抑商的基本国策与……
葛剑雄:教科书应作为国家财产免费使用据报道,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正对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读。针对教科书价格越来越高以及社会有关人士呼吁的教科书应该循环使用的问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教科文……
郭世佑:仁者如斯《律师文摘》创刊五周年感言三年前心血来潮,告别待我不薄的西子,蛰居京北昌平一隅,走近法学帝国主义之胜流,法科老童生孙国栋名列其中。论资历,他还浅得很,挨近70年代出生的那一波,根本就没从苦日子中滚过,而……
斯伟江:中国司法的前世今生制度设计尤其是一种精英行为MichaelA。McFaul一,从重庆说起重庆打黑终于露出了它的本色,利用公权力摧残社会上的每一个阶层,无论是私营企业级,警察,官员,没……
岳悍惟:论司法权与人权保障国家取得权力的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秩序及增进人民的利益。因此,对于违反公共秩序或对社会共同体造成侵犯的行为,国家有权进行制裁,这是国家必须履行的保护人民的最低义务。从国家权力运作……
易宪容:法治的内在性在哪里?法治社会是我们目前追求的一个理想。目前的知识界基本达成一个共识,就是要依法治国。但,我认为,依法治国并不只是制定一些条例、规则、法律、制度,最为重要的是看这些条例、规则、法律及……
季卫东:原罪意识、财产权以及法治的道德性一不得不正视的两种原罪问题1989年在北京发生的那场震撼世界的悲剧,作为历史事件已经过了十五度寒暑。中国政府一直试图抚平那条痛楚的伤痕,并有意让时间的流水逐渐冲淡集体记忆……
曾新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理解与适用新刑事诉讼法第275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
张捷:不能将无罪推定神圣化最近《刑事诉讼法》在大幅度修订,对于“无罪推定”的修订也被广泛提及,各种势力和声音均要求《刑事诉讼法》把无罪推定放到至高无上的地位,连特例都不要有。而我在《环球时报》发表的文章……
胡夏冰:案结为何事难了怎么看涉诉信访源头治理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结构转型、经济体制转轨、利益格局调整的关键时期,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社会矛盾凸显,各类案件汇聚法院,法院目前正面临着涉诉信访的现实问题。……
黄立茀:建设政治文明下法治的市场经济吴敬琏先生在二年十月与《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的一次访谈中说,在“全面完善法治市场经济的历史时期中,提升政治文明,确立民主制度和建设法治国家,将是改革的主题曲”。我认为,吴先生对世……
龙飞:集阳光防腐之功而免其灼伤之患怎么看裁判文书上网裁判文书在网上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检阅,对于促进司法公开、实现司法公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裁判文书上网是近年来人民法院司法公开改革中步伐较大、较受公众瞩目的改革举措之一。各级人……
谌洪果:分裂的大学我是带着负罪感写这篇文字的。2011年11月4日,陈有西律师能到西北政法讲座,完全是偶然的机缘。他受陕西律师协会邀请来西安和律师交流,在微博上发了条信息,碰巧被西北政法的……
肖四如:关于当前经济金融形势的几个重点问题在以发达国家为市场的出口导向战略因世界经济危机而不得不作出调整后,经济增长的动力显著下降,年势必降低增长速度。在这种形势下,中国长期经济增长下行和结构性通胀的双重压力不可避免。……
秦前红:现行宪法国家机构制度的修改问题刍议当务之急可能要解决的问题是权力体制问题。我们讨论这个问题应该借用台湾的一句话,叫做戒急用忍,有很多问题摆在我们面前,学者对这些问题要有理性的态度对待,而且需要智慧讨论。我觉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