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发布最新通告 涉及"川贝清肺糖浆" "止咳桃花散"等 17家企业生产的 18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经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检验,标示为 内蒙古凯蒙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的1批次复方铝酸铋片 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重量差异。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 武汉东信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的1批次盐酸特拉唑嗪片 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溶出度。 经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 武汉鑫瑞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的1批次川贝清肺糖浆 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微生物限度。 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 陕西利君现代中药有限公司 生产的2批次止咳桃花散 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鉴别。 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 安徽戊庚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的1批次苍术(麸炒苍术) 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鉴别、总灰分和含量测定。 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 河南华夏药材有限公司、湖南柳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生产的2批次柴胡(醋北柴胡) 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杂质;标示为湖南华夏湘众药业饮片有限公司、遵义市银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柴胡(醋北柴胡) 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 辽宁福顺堂药业有限公司、安徽惠丰国药有限公司、湖北时安饮片药业有限公司、阳春八方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广西达红药业有限公司、四川省泓圃药业有限公司、贵州中恒中药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铎耀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生产的8批次桑叶 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 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 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 立案调查 ,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18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