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杀妻案"一审宣判",结果在人们的预料当中,许国利被判处死刑。要知道仅凭案情的惨状,人们就知道许国利"必死无疑"。"杀妻碎尸"这种罪行,不管从何种角度,都无法让人面对,难逃一死是人们内心的期盼。 在人们内心的审判中,许国利早就是死刑,只不过法理程序需要按部就班地厘清犯罪过程,才能做最终宣判。毕竟对任何一个刑事案件来说,不能放过任意一个坏人,但也冤枉好人,更何况在文明的社会是少杀慎杀。 只是对于那些穷凶极恶之徒来说,仁慈地放过他们并不能让他们改过,反而会使得他们沾沾自喜,认为自己即便犯了极大的罪行,最终也能逃脱死亡。这与法理相悖,更难以让受害人家属释怀。 所以,面对那些手段残忍,伤害极大的犯罪,法理角度还是会以重拳打击,该判处死刑的决不手软。因此,许国利在一审的判决符合大众的认知和想法以及受害人家属的期望。 庭审中也能看出许国利及其家属的一些心态变化,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许国利面对死亡同样恐惧,还幻想着依靠"精神异常"来避免重判,这是人类求生的本能,或许还有割舍不小还未成长的孩子。 即便是他和来惠利共同的孩子出具了"谅解书",但是"一审宣判"出来后,一切终归只能算是最后的挣扎。平心而论,孩子的"谅解书"算不算有效,要知道被害人同样是她母亲,她如何取舍,只怕现在还不清楚。 失去母亲很痛苦,如果再失去父亲,那样对她来说打击更大,只是残杀母亲的父亲如果能逃之夭夭,那么怎么去告慰母亲的在天之灵。因此,孩子的"谅解书"多半出自许国利家属的授意。 我们无法理解许国利的心理,但可以肯定的是,其在案发前后是最扭曲、最虚伪、最煎熬的状态。不管他"预谋杀妻"过程中是否经历犹豫和挣扎,但最终他实施的过程,就已经导致他的结果是"罪有应得"。 如果许国利能"保命",作为家属,许国利和来惠利的女儿肯定有被安慰的一面,但也更纠结,一边是罪恶的父亲,一边是惨死的母亲,再怎么强大的心脏,也会被不断地撕扯,不断地刺痛,不断地冲撞,最终沉积为不可承受。 不得不说,"许国利的死"对于家属是个悲苦的斩断过程,但也是一个释怀的过程,用生命的代价去偿还罪恶,不管家属作为受害者一方还是施暴者一方,内心都会得到一些平衡,悲痛也会随着时间推移慢慢消散。 如果许国利"不死",作为来惠利的家属肯定难以安放悲痛的,而他们的小女儿更是无法去面对两边的结束,曾经的亲友变成了仇恨的敌人,而夹在中间的她,始终是无法去协调,甚至她自己也无法释怀。 在中国人的认知中,"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更何况还是以残忍的手段杀害了自己的妻子并将其碎尸,如此罪恶深重,如果不被判处极刑,只怕难以平复受害人家属和广大民众心中的愤怒。 毕竟人死债清,许国利被"判处死刑",不单单是他个人生命的终结,也是他所处罚悲剧案件的终结。起码从结构上、感受上、叙事上是这样的。没有人会在一个死人上去纠缠太多,人死如灯灭,一切尘封。 其实,家庭生活总有不顺,许国利和来惠利本来就是再组合家庭,分分合合并不是困难的事,采用极端手法去惩罚亲密的人,怎么都让人介怀。暴力解决不了问题,能组合也能分开,好聚好散才是根本。 如今社会的婚姻关系并不是固若金汤,分分合合犹如家常便饭,本可以有更好的解决方法,却采用了对彼此最大伤害的方式,只能说许国利是咎由自取,怨不得任何人,他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