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按照劳务派遣行业惯例,一般劳务派遣公司每隔2-3年,会组织派遣工新签(或续签)劳务合同。但是有个别派遣公司,在续签合同的时候,利用规则,开始打擦边球。要求派遣工以新入职的职工身份新签(或续签)劳务合同,同时"清零工龄"。甚至有些劳务派遣公司每隔几年,注销原公司,重新注册新公司,以这种方式组织原来的派遣工,以新招工的方式,重新签订劳务合同。有些派遣工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听之任之,让签什么签什么,类似现象也非常普遍。其实,这是对劳务派遣工人的剥削,严重侵犯了劳务派遣工人的权益。当劳务派遣工人遇到"续签合同"和"工龄清零"的问题,一定要慎重行事,不要盲目按照新工续签,否则就亏大了。 今天,咱们就一起来聊一聊劳务派遣用工的事,并为派遣工提供面对上述问题的解决方案。一、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工、接收劳务派遣工的企业三者间是什么关系? 今天的问题,看似只涉及2个责任主体: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务派遣工,其实还有一个责任主体,那就是接收劳务派遣工的企业。要想解决好这个问题,就应该缕清三者间的关系! 劳务派遣涉及到三方关系,即派遣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工、用人单位与接收劳务派遣工的企业(以下简称用工单位),以及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工等三个关系。实践中,三者关系如下: 1. 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向社会招用劳务派遣工,并对应招合格的劳务派遣工进行派遣,行使对劳务派遣工的人事管理权,如处分、辞退权,同时用人单位承担对劳务派遣工的劳动报酬和社会福利等劳动法的义务。 2. 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是民事关系。双方订立派遣协议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用人单位根据用工单位的标准派遣符合要求的劳务派遣工,用工单位根据协议向用人单位支付报酬或管理费。 3. 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工之间构成的则是劳务关系。用工单位负责在劳动过程中对劳务派遣工进行指挥和管理,劳务派遣工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 实践中:对三方法律关系在十分不明确,相应的权利义务也十分混乱,一旦出现争议,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就互相推诿,拒绝承担劳动法上的责任,从而造成被派遣劳动者合法劳动权益受侵害。 一般出现问题以后,法院判决过程中,经常是各打五十大板,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各自承担50%的责任。二、劳务派遣公司为何要求派遣工以新工身份续签合同,而且还清零工龄? (一)要求"新员工身份续签合同"的原因 以新员工身份续签合同,也就意味着抹去原来工作上的一些有争议的劳动用工问题。比如:加班费的支付、带薪年假的计算等等。另外原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本人也同意并续签了新合同。有些问题早已过了诉讼时效,当合同主体或者合同内容发生改变,以前的劳动用工问题也就随之告一段落,即使工人想通过法律诉讼,都无济于事。 实际上:"新员工身份续签合同",主要就是为了减少不必要的劳动用工问题,规避法律风险。 (二)要求"清零工龄"的原因 工龄是无法清零的,企业无权清零。工龄衡量一个人工作年限的依据,一般来说:在国家建立社保缴费制度以前,对于参加工作的职工、有知青和参军经历的人员,一般应根据人事档案记载,开展工龄认定工作,从而核算视同缴费年限。在国家建立社保缴费制度以后,开始逐渐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对于新入职的人员,均应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办理招工备案工作,此时的工龄主要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招工备案时间为主要依据。所以,企业清零工龄的行为,是无效的。 实际上:"工龄清零",主要是为了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工龄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带薪年假、工龄补贴费用等因素挂钩。最重要的原因还是为了以后在辞退劳务派遣工时,降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成本。因为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工龄来核算发放月数的,工龄越长,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成本越高。三、劳务派遣公司要求派遣工以新工身份续签合同,而且还清零工龄,应该怎么办? 对于劳务派遣公司的这种行为,常见的解决方案有3种: 解决方案1:坚持在新签(或续签)的劳务合同上添加"原工龄仍连续计算"字样,否则拒签劳务合同。 这种方式,对劳务派遣公司和职工都没有任何损失,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调动劳务派遣工的积极性,不至于让人心寒。但是可能需要用工单位出面协调,单纯依靠派遣工个人力量,恐难办到。 解决方案2:要求劳务派遣公司按照上一份劳动合同履行情况,支付经济补偿金,然后重新签订新的劳务合同。 这种方式,劳务派遣单位不会轻易同意,毕竟涉及到支付经济补偿金,成本费用较高。但是,劳务派遣公司如果单方面提出解除原合同,在《劳动合同法》层面,已经触发了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所以,派遣工可以根据"用人单位提出解除(或终止)合同"为由,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决方案3:收集整理劳务派遣公司过往薪酬发放材料,重点核实是否存在拒付加班费、社保公积金缴费比例混乱、带薪年假应休未休,且未支付换休工资替代带薪年假等常见的劳动用工问题。然后与劳务派遣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能需要走法律程序。 这种方式,容易造成针尖对麦芒,互不相让,两败俱伤的局面。如果涉及到诉讼和法律层面,战线比较长,对工人不是非常有利,毕竟工人和企业耗不起。写在最后: 1. 个人建议:面对"工龄清零"和"新员工身份续签合同"的问题,劳务派遣工人应坚持在新签订的劳务合同上添加"原工龄仍连续计算"字样,否则拒签新的劳务合同。 2. 实际上:劳务派遣主要是为了解决一些企业的用工问题。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都有减员增效的指标,没有劳动力计划,但正常的业务需要人去做,因此营业窗口、分拣、投递等岗位都使用劳务派遣工。一方面:可以降低成本(包括人力资源管理成本、税收成本、用工成本等);另一方面:有些企业的业务季节性很强,使用劳务派遣工能很好的解决短期用工的需求。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依然有很多现实问题,需要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共同来解决。1.劳务派遣工在很多企业中,一直被认为"廉价劳动力",劳务派遣工人,同工不同酬、干得多挣得少的现象也比比皆是,偶尔还会受到正式工的歧视,得不到应有的尊重。 2.合同到期派遣公司要求派遣工以新工身份续签合同,清零工龄,签还是不签? 对此,你怎么看? 欢迎留言!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文章,感谢您的阅读! 我是@人事通,讲述人事那些事儿。 欢迎评论、转发、点赞、收藏呦 #职场我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