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交通方面的规矩就是:机动车走机动车道,行人走人行道。如果行人走机动车道,那不仅是不守规矩,更是不遵守法律,是明显的违法行为。老年人暴走团在机动车道上暴走是明显的不属规矩及违法行为,是应该得坚决治理的。健身有健身的地方! 老年人暴走团在机动车道上暴走,是不把自己的性命当回事,更是不把司机的性命当回事。不珍惜自己的性命也就罢了,请珍惜其他人的性命。漠视其他人的性命是极端自私的及冷血的。对这样的人,应该严厉的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并不是年纪大就有特权! 出租车司机在机动车车道上正常开车是守规矩及守法的。按照正常人的思维,机动车道上是不可能有人在行走的。所以,当他看到有人的时候,通常来不及刹车。如果出现交通事故,那当然是老年人暴走团的责任,出租车司机的责任小,甚至没有出租车司机的责任。 无论是谁都要遵守规矩和法律! 这不是谁的责任大的问题,是谁应该负全责的问题!机动车道就是机动车走的,不是让你行人他的随随便便锻炼身体的,你已经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了,还要机动车负责吗? 1.暴走组织者和被撞的人一定有责任,不要因为人被撞了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了。无论从任何一个角度来说,这些人敢于没有任何顾忌的去机动车道走,就一定是错了,绝对不能给他们任何的幻想,好像法不责众,他们想干什么干什么,如果不惩治,以后他们更加无法无天。 2.因为有法律的规定,无论出租车司机有没有责任都需要承担最低10%的责任,但是一定要查明出租车到底有没有违规,如果完全是正常行驶,建议在出租车司机赔偿的同时,被撞的人也要承担赔偿出租车维修的钱,如果出租车司机也有错,那就根据现场情况来分清责任,我要说明的是,这是两件事情,不要混为一谈,出租车司机承担他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被撞的人一样要承担因为他违法占据机动车道给出租车造成的损失。 3.所有暴走团队的成员都要受到一定的处罚,还要承担损失,因为至少先已经明确这些人是占据机动车道的违规行为,都有错,交管部门不能有放纵的心理,该处罚就要处罚,该让他们承担责任就要承担责任,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明白有错必究的道理。 4.我并不知道这件事情到底谁的错误大,但是我想最好的办法是走法律程序,去法院起诉,不要仅仅有交警来断,被撞的人可以起诉暴走组织者,暴走参与者,司机,司机可以起诉暴走组织者,暴走参与者,和被撞的人,交管部门公诉暴走组织,具体的判定我不讨论,又法庭来做最后的判决。这样的是目的是形成案例,为以后类似的事情做个表率。 5.到底谁的错这里不讨论,但是此风不能长,现在太多这样的事情了,随便几个人组织起来就可以完全不顾法纪,几个人就是随便闹医院,闹学校,闹马路等等,他们这些完全就是一种法不责众的心理,后面还有起哄的人,这种事情千万不要说谁是弱势的一方,现在弱势的人其实都是强势的,毛泽东当年定下的实事求是原则要运用起来,在完全公平的情况下处理这种事情,不是被撞的人就是弱势,也不是有车的就是强势,要抛开这个观念。 暴走团为何在机动车道上走? 1,机动车道。《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车道划分和通行规则,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机动车和行人各行其道,这是必须遵守的交通规则,这也是应该具有的出门常识。 2,老年人暴走团该走在机动车吗? 我说机动车道是用来机动车通行的,禁止非机动车进入到机动车道上行驶,行人是禁止在机动车道上行走的。除非市,县,区一级体育,教育等部门组织竞走比赛活动,并经公安交管部门同意,在指定时间,指定路线的一定路叚实行交通管制。并由交警维持交通秩序,进行交通疏导。其他任何个人和团体都无权占据机动车道,没有在机动车道上行走的特权。 老年人暴走团完全可以选择人行道,在公园,乡间土路,山区小道进行暴走比赛。而不能选在机动车道行走,因为机动车道有机动车通行,暴走团在机动车道上行走,是违交通规则行为。势必挤占机动车,影响机动车正常行驶,发生拥堵现象。机动车与暴走团相遇超车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轻者伤,重者亡。 3,老年人暴走团在机动车道上被出租车撞,谁的责任更大? 如果暴走团突然闯入机动车道,出租车来不及刹车,暴走团被撞,出租车没有过错,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出租车发现前方机动车道上有暴走团行走,呜笛,暴走团应停下靠边站立,给出租车让出机动车道,让出租车通过。如果呜笛后,出租车并减速,对暴走团没来得及躲避,将其刮伤,出租车有一点责任,出租车负20%的赔偿。如果呜笛,出租车并没减速,将暴走团撞倒致伤,出租车负次要责任,负33.33%赔偿。如果出租车将暴走团撞死1人,应认定同等责任,出租车负50%赔偿。因不是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即不够交通肇事罪,出租车司机不负刑事责任。 老年人暴走团为什么走机动车车道,暴走很酷吗?还是老年人社会福利优先,享受不一样的待遇? 我们的社会讲究尊老爱幼,但决不是老年人为所欲为的法宝。就道路来讲,机非、人行道划分的很清楚,大家各行其道,方能最大可能避免悲剧的发生,老年人不是孩子,难道连最基本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都没有吗? 这个社会除了你的儿女,不是人人都让着你,不要倚老卖老;除了儿女没有任何人欠你的;除了儿女没有任何人必须惯你毛病。 身体是自己的、生命是自己的,开不得玩笑,来不得半点马虎,生命没了,什么都结束了,只有去找黑白无常去评理了。 话说的粗糙,有人会不适,但是你想想是不是这个理?人人都会老,我说别人也是在提醒自己,老了尽量发挥余热,不要给社会添乱,更不要做阻碍社会发展的绊脚石。 老年人暴走团占用机动车道行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导致被撞;出租车未尽到注意观察避让非机动车及行人安全行驶的义务,导致发生撞人事故发生,责任理应均担,但因机动车有保险,又因法律一般同情弱者的原则,通常交警会判机动车为主责,行人为次责,即出租车承担暴走团老人被撞的主要责任。 遵守交通法,幸福你我他! 自作孽不可活,自找死,应该死,属于碰瓷行为,过马路,和在马路上行走是两个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有道路交通法的,非法犯罪,一定要严惩不贷。群体犯罪罪加一等。老人不是践踏法律的理由,尊重,监督公平公正的判罚。有一些狗东西会问,你没有老的一天吗,讽刺的意味,今天正式回答,无耻至极的流氓提问,我老我会老有老样,吃人饭,干人事拉人屎 ,做到恪守法律法规,做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公共道德的楷模的,让社会心服口服的尊老爱幼的。老人变坏是任性故意的行为,强烈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取消80岁以上免刑责的规定,严惩老人明知故犯的知法犯法。看看正黄旗的老流氓,多么嚣张的老流氓呀,罪有应得,大声叫好。严惩老流氓。丢老人的脸,有教养,明事理识大体的老人是绝大多数的,我老的一天,不需要任何人让座,不麻烦任何人,不是吹牛逼,我比你们过得好,过得潇洒,区区在下游遍世界,见多识广,缴过几千万的税,达到珠峰的高度。生平不向任何不正之风低头,不向恶势力低头。最后一句话,不遵守交通规则撞死活该,该改改,支持司机。走保险。走众筹。 老年暴走团被出租车撞了,我感觉不到同情和可怜,看看那些暴走团,要多霸气有多霸气,打着红旗,放着音乐,排成四个纵队,占据了整个机动车道的一大半,就连正在行驶的汽车都要停车给它们让路,它们看到开来汽车,面不改色心不跳,根本就没有让道的意思,总觉着它们就是公共活动,比军队出行都威武,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也不知道是谁给予了它们这么大的权力,也该有人过问一下了 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二十多年了,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我看了下大家的回答,有各种各样的。 如果这起案件由我来办理的话,出租车应该承担主要责任,老年人暴走团承担次要责任。 谈一下我这样划分的理由。 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办案民警到达事故现场,需要对各种证据进行仔细地收集。通过对当事人的询问,尽量还原交通事故发生时的情形。 事故民警将根据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以及过错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划分交通事故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责任分为无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 出租车承担负主要责任的原因。 这个视频我相信很多人都看过。驾驶人员在驾驶机动车的时候,肯定是分了神的。前方的暴走团目标非常的大。普通的机动车驾驶人员都能够看见,但是悲剧发生了。我认为主要的原因就是,这个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造成了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 如果是在晚上,只有一个人在道路上行走,机动车发生了碰撞。这个情况还有可能承担的责任要大一点。 但是在这个案件中,一个群体在道路上,机动车的驾驶员竟然没有发现,真的是很不应该。 暴走团的责任。 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承担次要责任,其实我觉着都稍微有一点过了。为什么这么说呢?暴走团的人可能觉得,大家一起在道路上进行运动,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几乎为零。但是很可惜,人们的生命只有一次,交通事故随时都有可能降临到自己身上。 降临到这个暴走团上,真的是很不幸。 负责人要承担民事赔偿。 一起案件在交通事故认定的时候,不会认定暴走团的负责人有责任。但是在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过程中,暴走团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应该要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这个暴走团是在机动车道上行走的。作为组织者和管理者,应该意识到自己的决定,有可能造成交通事故,有可能造成自己的团员受伤。 相信法院会判决暴走团的组织者,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我的个人建议。 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我们最应该学到的就是在锻炼时候,不要在机动车道上。我们不能确保每一个机动车驾驶人员,都能精神百倍的驾驶机动车。有的时候稍微的有一点注意力不集中,就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 作为机动车驾驶人员,都是受过驾校正规培训的,要清楚地认识到自己,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所具有的危险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所带来的后果有时是不可估量的。 以上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个人看法,如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补充,谢谢! 法律如何判决是法官们的事儿,我只想谈谈自己对有关责任的理解。 暴走团既然是以"团"的形式出现的,它肯定目标会比较大,而且其运动方式是"走",其速度应该不会太快和变化太大。出租车司机应该很容易就能看到暴走的人群,并应该根据人群所占用的路面宽度和暴走团的速度,决定自己的行进路线和速度。然而结果却是司机撞上了暴走团,要么是司机操作不当,要么是疲劳驾驶。无论是那种原因,司机恐怕都逃脱不了责任。 再说暴走者,明明知道机动车道与人行道的功能区分,明明知道在机动车道内行走会有安全隐患,却仍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执意在机动车道内暴走,这是一种明知故犯的践踏法律的行为,是对自身和他人安全的漠视,也是对机动车路权的侵犯。出租车司机和暴走团之间的这起事故,首先是由于暴走团违法行为在先,它们的明知故犯的违法行为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而机动车司机则是一时疏忽大意,所以暴走团特别是暴走的组织者应对事件负主要责任,出租车司机应负次要责任。 我也见到有人这样说,出租车司机明明看见暴走团了还撞上去,应该负全责,至少应负主要责任。这本身就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说法。机动车司机没有人愿意碰上交通事故,大家避之唯恐不及,谁还愿意"明明看了还撞上去"。所以,虽然后果很严重,但出租车司机也只是因为疏忽才导致撞上了本不该在此出现的暴走团。 也有人拿弱势群体说事儿,认为暴走团是弱势群体,言下之意就是机动车司机应承担更大责任。我认为,法律应该是讲"理"的,道德才是讲"礼"的范畴。法律应根据事情的是非曲直,根据"理"来判断事务,而不应以是否弱势等道德上的"礼"来判罚。更何况,何为弱势也有不同的理解和认识。反正我觉得,明知违法仍为之,这样明目张胆地践踏法律尊严的人说自己是弱势群体,难道不觉得可笑吗?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 以上纯属个人浅见,欢迎交流讨论。 暴走团走在机动车道上本来就是违法行为,既然是违法行为在先,所出现的一切后果是要负一定的责任的。不能你的违法行为,被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给你买单和负责。法律是严肃的,该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不能因为你的违法,而导致机动车也跟着违法吧。这不是责任大的问题,而是应该由违法者负全责的问题。不要以所谓人性化和和稀泥的执法方式去面对严肃的法律。必须严肃的执行法律,判决由违法者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