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杨柳高薪不合法,所得税前列支高额年薪是贪污和偷税行为
按照《会计法》和《税收征管法》联想杨柳拿亿元年薪税前列支,这么高年薪挤占了利润减少了利润和所得税收这是偷税行为!
联想原是百分之百国有企业虽经柳传志操作国资流失很多但最大股东还是中科院,他们还没那个人的股份还没敢超过中科院,联想仍然是国有控股企业,所以联想高管应该按照国家对《国企老总年薪的规定执行》,国家对国企老总标准是最高不能超过夲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8倍外加年薪的两倍。根据联想会计年报联想职工平均月薪是1.1万元,杨元庆按国企老总最高标准算年薪应是380万元,在未交所得税前列支不能超过这个数,如果杨功劳大可在交纳所得税后经股东大会通过给他一定的奖励。
再是联想杨柳两人是从中科院去的联想,到目前公开资料也没查到杨柳有申请退出中科院的申请或中科院批准杨柳退出中科院的任免批文。如果他们俩人现在还是中科院编制就应该按国家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标准拿工资,联想前身是中科院计算机所是副厅级单位,即便是联想杨柳按省部级正职最高标准计算年薪也应该只是17万,杨元庆1.7亿元年薪相当于1000个省长的年薪。杨柳超过以上这两个标准部分在税前列支少交了所得税就属于偷税行为。
为什么说杨柳税前拿这么高的年薪是违犯国家《企业税得法》的偷税行为昵,一般没有会计和税收方面专业知识的网有可能不太请楚什么是税前税后,这是一条税收管理企业财务的高压线,踩了就犯法比贪污性质严重多了,偷税十万以上是要按刑法量刑的。为什么高薪不能在税前列支我举个例子网友们马上就明白了:比方说你我等10人办了个蛋糕厂一年生产了1000个蛋糕,去了费用赚了100个蛋糕,这100个蛋糕应该先按《企业所得税法》30%上交给国家30个蛋糕,还剩70个咱们10个人分每人7个。如果我是厂长我功劳大我自己决定先拿走50个余下50个国家和其他股东再分,国家按30%只能收15蛋糕国家少收了15个蛋糕税法能允许吗?这样交完所得税还剩35个蛋糕你们每人夲来应分7个现在只能分3个半蛋糕了你们几个股东能同意吗?按税法规定应该是这100个蛋糕先按30%交所得税后再经咱们这10投资人股东研究根据我领导能力大小创造了多少利润给我多少奖励,如果亏损不但不给我奖励还可能被免职!税后净利润的分配权在10个股东。你想这能由我自己决定工资能一样吗?再进一步说如果这个蛋糕厂一年赚的这100蛋糕都被我当厂长的拿走国家股东都分不到一分钱,不但国家收不到税法律不允许股东们也不会同意。大家想一想是不是这个道理?
联想杨柳拿这么高的年薪根本就不是什么道德品质问题,按超过国企老总年薪标准多拿的年薪属偷税行为;按国家工作人员按行政级别领年薪多出的部分属于贪污行为。中央提出国企资产流失倒查20年,如果是党员公职人员终追责,对于联想杨柳他们即是党员又是公职人员不存在追溯时效问题。对于一般民营企业也不能自已随意拿工资,因为多拿工资就少交了税,国家应该尽快参照国有企业老总薪资标准根据销售额大小制定民营企业老板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