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地方,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和垂直管理单位一把手基夲上都是异地交流任职,从反腐败的角度看,避免了人情、关系等因素对行使权力的影响。但自已通过现实社会观察,异地任职有利有弊,有时弊可能还不小。主要是:一、异地任职者,大都存在短期行为。一些干部大都3一5年打算,从长计议的不多,所以最容易产生短期见效的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二、不利于夲地干部的成长。异地任职后,大部分部门,特别是垂直单位,大都是从上级单位下派,从下级副职培养提拔的很少很少,这样就会影响下级地方干部的积极性。三、容易产生不作为、乱作为甚至腐败现象。由于存在短期行为,一些该在任期解决的问题拖而不办,小问题拖成了大一问题。一些人怕得罪人,得过切过。四、交流干部扎不下根。对基层一线大都不能深下去,很难掌握实情,特别是礼拜天、节假日都各自回家。可以说工作基夲上浮在上面。对否,请大家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