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和装修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件大事,要花费大部分收入,这里面如果出现问题会影响人们心情。 杭州的陈先生称花了200万给新家装修,在竣工前竟收到物业的整改通知,说他们家属于违规装修,限其一周内整改到位。 原因是陈先生私自移动了马桶的管道,影响到了楼下的房源销售。如果要整改陈先生的新房装损失惨重。于是联系记者进行协调处理。 陈先生的房子有200多平方,买的时候花了1000多万,装修又花了200多万,目前装修接近完工。但是遇到了问题,令他非常糟心。 陈先生介绍:门上贴了一张告知函,通知一周内整改到位,就要求设计师和装修人员处理,后来才知道已经没有办法整改了。 告知函上写明陈先生的主客两个卫生间私自移动马桶管道,损害了邻居权益。装修公司项目经理倪先生也在现场。 倪先生解释:如果要恢复原样要挖空整个厕所,水电也要全部要改,还有全屋地暖,地暖控制器在厨房那里。 倪先生是陈先生找了做善后和整改工作的,他表示如果要整改,整个房子结构都要动,装修几乎要全部打掉。 陈先生家的装修如何损害了楼下邻居家的利益呢? 陈先生解释:装修公司到楼下改的,把楼下的排污管道移位了。 倪先生表示原先的下水管改了位置,按理说装修时在自家管道移位是可以的。现在问题是把楼下的主管道改了位置。 据了解之前给陈先生装修公司为了完成马桶移位,装修师傅到楼下把楼下的排污管道一起改掉了。 记者在楼下看到了改装的管道有1米多的加长,墙面上也留下改装时留下的水渍,原来的管道也没有修好。 陈先生介绍:前一段时间有人交了楼下的定金,带着验房师来看房,看到我们把管道改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如果我去买这个房子心里也不舒服,他就要退房。 陈先生家的改动影响了楼下房子的销售,整改势在必行,可是陈先生对告知函上"私自移动管道"说法有异议。 陈先生认为楼下没有住人,产权是开放商的,当时物业开门允许进去装修的。 原先装修的汪师傅也回应:当时20楼没有卖,我去跟物业汤管家沟通的,他同意才打孔的。理论上是不允许动楼下结构的,但如果是协商好就可以的,当时也没有写协议,只是口头同意的。 根据估算陈先生家房子整改方案起码需要50万元,这起事件责任到底是谁? 陈先生诉说:自己也是受害者,施工队是自己找的,物业找自己是法律上的程序。但是到楼下施工,物业不同意怎么施工?肯定是在物业同意情况下施工的。 物业到底负责吗?记者和陈先生找物业工作人员汤管家,但是他回避问题不做解释。 物业经理解释:他是对楼下业主侵权,不是对物业。 记者回应:当时装修公司进20楼的时候,是谁带他们进去的? 物业经理回应:这个我就无从考究了。 记者回应:如果是没有人的空房子,应该是关着门的,那装修公司是怎么进去的? 物业经理回应:我们把门开了之后,第二次他记住密码自己进去的。 对于这种说法记者向原来装修的汪师傅进行核实。 汪师傅回应:他说这样的话是不凭良心了,他们根本没有说过密码,汤管家答应了以后才打的孔,再叫他开门接管子的。 汪师傅强调他们到楼下改装管道完全是得到了物业的同意,只是事情闹大了,楼下房子卖不出了,开发商生气了,物业改口了。 售楼主管苗经理介绍:那个客户是确定定房了,定金50万,然后在交房过程中,看到改装的污水管道就不想要房子。如果涉及到物业人员私自开门让他们进去改造,也会进行追诉。不管哪个方面来说都是不合理的。 这件事包括开发商和陈先生都是受害者,50万的整改费用到底谁来承担?记者联系了律师。 律师解释:如果物业允许并且提供了楼上业主进入到楼下住户便利,物业肯定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装修公司作为这一块的专业人士,他的专业性高于业主,甚至是高于物业公司,装修公司提供了不符合法律规定,更不符合行业内部操作规定,显然装修公司在这方面过错比较大。 最后陈先生表示先做整改,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这件事还没圆满结束,陈先生作为受害者表现很理性,愿意配合物业意见进行整改。 根据律师意见物业和装修公司都有责任,都应该承担一定责任,其中装修公司责任大。 其实问题就出在物业和装修公司人员的不专业性,对装修知识的缺乏。正是应了那句话"专业的事情应该交给专业人去做"才对。 有网友认为:这个装修设计公司设计师绝对有问题,自家装修再移位也不能动楼下的脑筋吧 ,楼下卖不出的,谁会买大管改动的房子,后患无穷。 另一网友留言:物业是好意加无知,你胆大妄为,现在还掰扯,出卖当初给你方便的人,难道要叫汤管家替你赔吗?那有装修装到人家家里去了的道理,就是侵权呀。 现在对于这件事物业和装修公司都不愿负责人,互相推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