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信用社有一笔以我母亲身份办的贷款,我们怀疑是恶人冒充贷款
2021年7月,肖肖的母亲突然接到一通电话,对方称自己是肖肖老家的信用社,现要求肖母偿还2003年办理的一笔贷款,肖母亲称自己完全没有印象曾经贷过款。随后该信用社工作人员通过加微信发给肖母一张图片:一张用肖母身份证办理的贷款借据。
肖肖和母亲仔细回忆过去,第一、确实不曾在信用社贷过款。第二、这些年从未接过信用社的催款信息等等。第三、2020年因买房需要,肖母查过一次征信,显示没有贷款记录。综合以上几点,肖肖和母亲怀疑是别人冒充肖母贷款,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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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若确实属于他人冒充肖母贷款,建议母子二人直接报警处理,对方的行为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
其次,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最后,根据肖母2020年查询的征信记录,这很有可能只是一个诈骗电话,骗子伪造的借据。如果排除诈骗电话的可能,确实是被他人冒名恶意贷款了,建议积极与老家信用社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