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真的是"强制"吗? 其实并不然,深圳日前通过的一个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该条例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对脑力和体力劳动负荷较重的员工实行轮休制度;严格执行员工带薪休假制度。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条例中并没有"强制休假"这四个字,但大部分媒体都把这条理解为"强制休假",无非是增加关注而已。 关于工作和休息休假的具体规定,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目前我国主要还是实行40个小时标准工时制。 条例虽然不能起到强制的作用,但"带薪休假"的权利还是属于劳动者。 虽然只是一个乌龙,但毕竟是一种信号和进步的表现。 如今,全国各地对于休假这块落实的并是特别的理想,笔者作为一名普通工作者也希望在不久的将来真正可以享受到美好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