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里达解构主义
理论背景
自尼采宣称重估一切价值,他的叛逆思想作为一股质疑理性、颠覆传统的思潮,成为解构主义的思想渊源之一。解构的基本特征是开放性、无终止性,解构一句话语、一个命题、一种信念,就是通过对其中修辞方法的分析,来破坏它所声称的哲学基础和它所依赖的等级对立。20世纪下半叶人们开始对于社会秩序、现有语言、权威主义产生了怀疑和否定,这种对"中心"的怀疑和疏离的反叛,标志着解构主义的开始。解构主义把自从柏拉图以来直至海德格尔的传统,全部贴上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标签,抹杀了历史长河中发生的重大变革。德里达认为,在传统的二元对立的哲学观中,其中一方总是统治着另一方,要解构这一对立面,就要将这种等次关系加以颠覆,这种颠覆首先从消解语音中心主义做起。所谓语音中心主义,就是以语音为中心,因为语言的声音是两个人在场情况下进行传达意义,而文字则是读者不在场的情况下的阅读。在结构主义看来,文字的内容是声音的延伸,文字仅仅是为了表现声音。也就是说不在场的存在,仅仅是为了揭示出后面那个本质的在场世界。
摧毁逻各斯主义
所谓逻各斯中心主义,认为在人类的思维和语言之外存在着一种独立的本源性实在,诸如"存在"、"理念"、"上帝"等等,这些东西由一种确定的规则所支配,正是这支配万物生灭变化的规则叫做"逻各斯"。我们一切的经验、思想、语言都只不过是对这种本源性实在以及其背后的"逻各斯"的表达和再现,孜孜以求地去领悟和掌握宇宙的这种" 逻各斯",是我们全部思维活动的中心任务。自从赫拉克利特提出"逻各斯"这一术语试图找寻变化的机制,"逻各斯"作为"本质"的代名词,从柏拉图的理念,到亚里士多德的实体,再到基督教的上帝的话语,从笛卡儿的我思,到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到胡塞尔的先验自我,一直到分析哲学的语言,逻各斯中心主义在西方两千年的传统中占有主导地位,而德里达认为,世界并不存在所谓的绝对真理、终极意义、永恒本质。
西方形而上学发端于柏拉图对于逻各斯问题的强行曲解,在柏拉图及其弟子看来,真理源于真理的声音或上帝之言,认为万物的存在,都与发声者的"在场"紧密相联,为此最理想的方式应当是直接思考"思想"本身,而尽量避免通过语言这个媒介,所以他们要求语言应该尽量透明,以便能够通过自身的言语成为真理的代言人。言语与意义具有一致性,所以只有依赖于言语表达,意义才能直接呈现。逻各斯主义认为,言语是讲话人的思想"自然的流露",是其"此刻所思"的透明符号,据此逻各斯主义也被后人称为语音中心论。与此同时,书面文字则被认为是第二位的,是一种对于声音的代替,书面文字作为能指是由声音转化而来的。讲话人在现场,可以准确地解释其意图避免其歧义,所以言语优于文字。与之相对,文字只是一系列符号,由于作者即讲话人不在场,书写必须经过"符号"这一中介才能表达意义,书写出的意义难以自明,经过解释也只是可能接近真实意义。言语才是唯一的意义直接表达者和意义忠实传播者,书写只能是言语的派生。"在场"的言语才可以跟意义一致,"不在场"的书写就远离意义甚至发生歧义。
所谓"在场",就是处于现在时,由于逻各斯中心主义假定了"逻各斯"在场,所以它又被称之为"在场的形而上学"。"在场的形而上学"是以二元对立为基础,其言说方式诸如客观/主观、真理/谬误、精神/物质、中心/边缘等,而前者又是对后者的支配,反映了西方语言的暴政性和等级性。德里达认为,书写文字并不见得天生就劣于语言发音,为了打破传统的语音中心的偏见,必须颠倒"言语"和"书写"的前后次序,他力图建立一种"文字学",以便突出并确认书写文字的优越性。"语音"转瞬即逝,缺乏考证性,"书写"虽然"不在场",但人们每一次阅读都能感受到作者的"出场",具有永久意义的"出场"性。德里达认为,文字的优越性表现在符号学意义上的"可重复性",当一个符号能够在不同情况下都被承认为"相同"时,符号才能成其为符号。当听话人对最初讲话人的意图一无所知时,也能借助于符号系统了解其意图。换言之,符号应该在不考虑讲话人意图的情况下,依然能被人们正常地加以理解和接受。这里所说的"可重复性"和"不考虑讲话人之意图性",验证了德里达所说的文字的优越。
解构主义的策略
德里达通过历时性来看待,意义和本质都是在时间维度上流动,所指和能指都在在时间维度上成了不能独立存在的东西,因此没有什么终极意义。所谓历时性,就是历史性变化情况包括过去、现在、将来;所谓共时性,就是某一特定时刻系统之中各因素共时并存的关系。德里达创造了"延异"一词,包含两层意思:"延期、延缓";"差异、区别"。延异表明一切都处于运动变化之中,没有永恒的本质。"延异"不是静止的在场的东西,不具有中心结构,而一个无始无终进行着追加和补充的过程,它象种子一样向四面八方扩展开去,像撒种一样是一种"播散"。每篇文本的意义,不是固定在某个符号中,而是播散在一连串的能指中。一切符号的意义,都是被暂时确定而又不断地在区分和延搁中生存新的意义,新的意义同样又在延搁中区分,在区分中延搁,生存另一个新的意义。这样一来,系统被瓦解,整体被破碎,一个文本可以像魔方一样在。
解构不是单纯的对某种结构进行分解和拆毁,而是对现有文本的结构、形式进行质疑、消解的基础上,利用文本的内在矛盾,抓住人们视而不见或不屑一顾的细节发难,以此推倒文本的既定结构。这里的文本是广义的,可以是一段历史、一个事件、一些典籍、也可以是一段陈述、一部电影、一场戏剧。解构的目的不是使原来处于从属的一方变成主导的一方,而是彻底消除原来的等级结构。即使看到一个我们千百次使用好像具有固定意义的词,也应把这个词的现有词义掏空,看它在另一种可能的语境中能展现出什么新意义。文章一经写出,就成了普遍的东西,就不能由作者来决定应当对它作何解释,我们常常追问作者的原意是什么,实际上我们已经对文本进行了"替补",已经融入了自己的视角。解构把文本的内在差异暴露出来,通过不同的解释,文本的意义得以涌现,由此文本随着阅读而常新。德里达通过延异、播散等来突破传统哲学"非此即彼"的统一体,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语音中心主义"、"在场形而上学"、"逻各斯中心主义"的虚假性。按解构的原则,真理是不可穷尽的,你尽可以说你接近了真理,但你却无法声称你掌握了绝对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