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里提出,对国家执行独生子女政策期间产生的独生子女家庭予以奖励和照顾。只是一个大的原则性确定,并没有具体的标准。 2016年1月1日,我国取消了独生子女政策,之后出生孩子的家庭,就申领不到独生子女光荣证了。之前出生的还是可以申领和补办。 将独生子女生病进行报销比例照顾的城市是有的。青岛市将未成年人住院报销比例规定为80%,拥有独生子女证的孩子,可以提升5%的报销比例。但是并没有全额报销,住院该有的起付线还是有的,医疗保险的三个目录该执行的还是执行,需要自费的还是自费。 这些倾斜性照顾政策,主要是各地方政府根据本地财务能力承担情况,地方独生子女家庭情况,统筹考虑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 一般来说,要想全额报销,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其实希望对独生子女父母住院时给予超额比例的报销,是更好的做法,这也是对当时遵守国家政策的独生子女父母的一种褒奖。 这种情况未来也不是不可能的,目前多个地方开始推行独生子女护理假。 独生子女护理假从2016年河南开始首创,已经有八个省市落实了相关政策,形成了风尚。 独生子女家庭其实未来也不会少,不过对于国家贯彻独生子女政策期间的独生子女家庭,已经成了历史政策的产物,国家未来会通过各种保障对他们实行适当的照顾,未来的政策奖励标准会越来越丰厚的。 有独生子女证生病了能全报销吗? 自从2016年1月1日起国家全面放开二胎生育政策后,就取消了独生子女光荣证,也就是说,独生子女光荣证已成为历史。 关于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夫妻,适逢国家放开二胎生育政策,绝大多数年轻夫妻都想生育二胎,现在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领证夫妻已经享受了独生子女福利的,国家发放的福利金不会收回,更不会罚款。但是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收回。 关于楼主提出的独生子女证有病医疗费能不能全报销,我以前回答过多次,作为一个正常人要经过大脑思考,再来提出问题,独生子女看病与普通人一样,该享受的福利待遇,国家一分钱都不会少,请你少做梦多劳动,没有这项政策。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凭独生子女证、居民户口簿、退休证、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等到所在小区登记,可以享受一次性奖励,奖励金根据各地政策执行。 我可以回答这问题:首先标题说的全报销费用,这是没有的。那做为响应党和国家政策的这些人在出现因病、因灾造成了家庭经济困难,怎么去帮助他们,因此出台了《生育关怀救助》这一个紧急救助机制,也有相关的救助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那各省、地、经济开发区之间的实施有一定的差异,根据当地的管理办理。 生育关怀救助资金主要来源,是从社会抚养费征中收提取(所以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较弱的地区有差异)。申请办理机构是辖区的计划生育协会,办理条件是: 一、双方是农业户口,下岗职工另外,但得有下岗证明或是登记照册的贫困户证明;独生子女特殊家庭例外,如独生子女父母伤残经济困难家庭。 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在二孩政策实施之前办理的。 三、根据当地的管理办法来确定,是否达到救助条件,可以向当地的计生协会了解。(比如,我的辖区是按照,申请对象一次性产生不是累计产生的医疗费,除去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一万才达到管理办法要求,再参照一万、二万、三万等档次给予规定的关怀救助,那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要上一万才达到要求,其实这很公平的管理办法,它不存在人情关系了)。 四、申请办理所需的相关材料:疾病证明、医院开据的费用总发票、独生子女证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生育关怀救助申请表》一式三份。 五、程序:向村(居)计生管理员领取《生育关怀救助申请表》,按表格要求填写申请,提交以上所诉证明,然后由计生管理员向村主干提交审核加盖公章后,公示五个工作日并存档备案(公示表一式三份的),再由计生管理员向所在的乡镇、街道计生协会负责人提交申请,经乡镇、街道计生协会负责人审核属实后,加盖计生协会公章,再向上级计生协会申报,同时提交相关材料。 是不是觉得很难,事实上办事的对象不难,填写申请书、提供疾病证、医院发要,剩下都是我们的事了。 有独生子女证生病了是不能全部报销的,虽然国家承诺给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但是和社会保障、医疗待遇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根据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独生子女奖励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独生子女父母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分别发给二点五元至五元的奖励金,或者给予总额不低于三百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在招工、录(聘)用、解决住房、扶贫、救济以及子女入托、入学、养老、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三)居民年老后,所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或者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提供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办理养老保险、发给奖励扶助金等方式,对其生产、生活、就医等给予照顾; (四)职工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增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按照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增发基本养老金; (五)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夫妻双方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扶助保障制度,通过提供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办理社会保险、按照规定发给特别扶助金等方式,给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帮助。 上面的第二点提到了对独生子女在医疗方面的照顾,第三点提到是对独生子女父母在医疗方面的照顾,这里反复提到的是照顾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医疗保障而不是医疗待遇。也就是说如果是独生子女家庭的可以享受减免一定的医保费,但是并不能报销更多的住院治疗费。 从医疗保险报销来说,独生子女是未成年的,本身住院报销比例就要比成年人高出5%,在乡镇卫生医院住院可以报销85%、区(县)级医院可以报销65%、市级医院可以报销45%。 而独生子女的父母如果是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享受正常的报销比例。农村参加新农合的政府会减免一定的医保费,涉及到生病住院也是正常的报销比例。但如果生大病需要医疗救助的,在同样条件下,独生子女父母比非独生子女父母不仅有优先权,还能获得更多的医疗救助。这也算是对独生子女父母的一种照顾,虽然不能全额报销,但是在同等情况下如果获得了医疗救助那报销比例算下来比其他人更高。 还有上面提到的第五点,独生子女以外死亡、伤残的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扶助保障制度,虽然这点很不想专门提出来,因为任何一个失独家庭或者是伤残家庭都是非常不幸的,但是目前我国已经有很大一部分这样的不幸家庭。所以考虑到这部分独生子女父母失去了唯一的依靠和支助,为了帮助这部分人群摆脱老无所依的困境,政府为他们购买了住院护理险。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一次性给付5000元,被保险人因初患重大疾病住院,每天补助150元,一次住院最多90天,一年累计最多180天;被保险人因一般疾病(包含既往症)住院,每天补助150元,一次住院最多20天,一年累计最多90天。 有独生子女证的人生了病,有的人全额报销,有人自费少部分,有人只享受医保报销。他们的差别在哪里呢? 我国从1979年开始实施计划生育政策,2016年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不再发放独生子女证,但在政策期间的独生子女家庭继续享受独生子女政策。 第二十七条。 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父 母满 六 十 周年,农 村每 人 每 年有 600 2000元 奖 励金 ,地 方财政决 定 补 贴多 少 】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针 对意 外伤 残 的特 殊困 难家庭,优 先 纳 入低 保。政 府代 缴 医 疗 保险费,门 诊报 销80%,住 院不 出 门 槛 费 ,最 高 报 销90%,个 人 年 度控 制在 5000元 。医 疗保险报 销后还 有 大 病 保 险救 助,最 高报 销达 80%。如 果患 大 病或 者癌 症 ,大 病 保 险报 销后再 救 助 报 销最 高 达 到80% ,年 度 内 最 高 救 助5万元。 也 就 是说贫 困 家庭个 人要 负 担 少 部 分医 疗费用 】【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优先纳入低保,除享受医疗保险之外,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一般享受最高档次。如果达到六十周岁,失去劳动能力,可以进入政府养老院,吃,穿,用,住,生病,丧葬都由政府负责。特困人员由政府负责全部医疗费用。】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虽然二孩政策放开了,独生子女政策依然继续,独生子女家庭依然享受政策红利。 想多了 独生子女没有医疗费报销的政策 独生子女没有医疗费报销的政策, 现在一般都加入城镇居民社保, 子女有正式工作的入职工社保。 可以走医疗保险报销部分费用。 有独生子女证生病了在第一代独生时全免并且分房子第二代特保报百分之七十五左右孩子三岁以前,第三代特保85年以后报百分之四十左右,一百元看病只报四十元,并且只能报十二岁以前,以后全费。有时指住院不包括门诊,这是在准生二胎之前。不知道如今怎么报销。谢谢 想多了,儿子二十多了,以前一个月几元的保健费都没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