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 明天起将启动 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去年,有人退了10000元! 为了提升申报体验 今年新增预约办税服务 具体怎么操作? 发布哥带你详细了解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 从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符合相关规定的居民个人需要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什么是年度汇算? 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以下称纳税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 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年度汇算不涉及 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公告》第三条明确了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 分为退税、补税两类。 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 依法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只要纳税人预缴税额大于纳税年度应纳税额,就可以依法申请年度汇算退税。 实践中有一些比较典型的情形, 将产生或者可能产生退税,主要如下: 1.纳税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纳税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另一类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的纳税人。 依法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 实践中有一些常见情形, 将导致年度汇算时需要或可能需要补税,主要如下: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5000元/月); 2.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等等。 哪些情况 可享受税前扣除? 下列在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填报扣除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 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个人APP如何预约办理? 三步走,轻松搞定! 市税务局介绍,为提升纳税人的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防止汇算初期扎堆办理造成不便, 今年税务部门新提供预约办税服务。 需要在 3月1日至3月15日间 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纳税人,可在 2月16日至3月15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 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 3月16日以后,无需预约即可登录 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直接办理。 纳税人如何通过个人所得税APP 进行预约办税? 三步走,轻松搞定,戳图详见 图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明天起启动 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别忘办理! 也请提醒身边的亲朋好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