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新规来了!3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总理再次强调,5月1日起下调社保费率(各地可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原规定的20%降至16%等降低社保费率部署),社保真的要降了! 政策重点内容一览 一是核定调低社保缴费基数。各地由过去依据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改为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使缴费基数降低。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本省平均工资60%—300%之间自愿选择缴费基数。 二是将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20年4月底。其中,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将现行费率再下调20%,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可下调50%。会议强调,各地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确保职工社保待遇不受影响、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仁本解读: 一、关于社保基数核定方面 1、依据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改为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这个调整幅度大吗?我们以浙江为例来看下相关数据: 可以看出,非私营单位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5642)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2289)差额非常大,如果使用新的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核定标准,我们预估社保基数下降幅度不小。当然,浙江此前采用的核定基数标准也并非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而是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1099)。 2、加权计算如何算? 加权平均值即将各数值乘以相应的权数,然后加总求和得到总体值,再除以总的单位数。因此,需要知悉相关非私营与私营单位的具体单位数,才能知悉权数从而计算得出。我们认为,权数会根据所在省的统计局的精准统计口径为准进行计算。 3、社保缴费基数标准降低,意味着职工的社保缴费金额和企业的社保成本会有变化 社保上下限确定后,职工今年的社保缴费基数就确定了,那么,部分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将会变化,企业的社保缴费成本自然也改变了。 以杭州为例,新的上下限预计将在7月结算月正式启用,HR年初为在职人员申报的新基数也将在7月启用,届时社保与地税相关部门将对上半年已按预缴基数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差额多退少补。另外,很多单位会在7月份的工资里调整员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并补扣1-6月的社保差额部分。 二、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原规定的20%降至16%" 5月1日起下调社保费率肯定将在响应地区执行,各地也将陆续出台相关降低养老比例的政策。 而有些地区其实已按此要求执行多年,例如浙江11地市基本都是按照14%的比例进行征缴,所以,我们预计此类地区应不会做养老单位比例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