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推荐】泗水县律师安义县律师汶上县律师常山县律师平南县律师垦利县律师大竹县律师 当前社会如果出现民事纠纷的问题,我们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话,自然就会选择使用司法的途径来解决这些问题,但是当前社会还有很多人不知道如何进行民事诉讼申请,但这是我们保障自身权益的司法方式,那具体来说我们要如何申请民事诉讼呢,申请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程序 一、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为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为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二、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6、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7、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9、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三、必须符合的条件: 1、原告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收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四、应提交的书面材料 参照民事诉讼。 五、法院收到起诉后 经审查,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刑事自诉的起诉与受理程序 一、必须符合的条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有五项:侮辱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轻微刑事案件; 有八项: (1)故意伤害案(轻伤); (2)重婚案; (3)遗弃案; (4)妨害通信自由案; (5)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4、属于本院管辖的; 5、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注) 6、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注: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因前款规定的原因,被害人不能告诉,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代为告诉人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 二、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1、不符合上述13项条件的; 2、证据不充分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被告人死亡的; 5、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6、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7、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三、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 1、自诉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 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告人是二人以上的,自诉人在告诉时需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2、内容: 1)、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 2)、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3)、具体的诉讼请求; 4)、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状时间; 5)、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四、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第二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民事诉讼的流程对于现代生活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自身权益受到侵犯的话,我们就需要通过民事诉讼的流程来处理这些事宜,如果不知道如何申请民事诉讼的话,自然就无法进行民事诉讼,不过不同的地区和事件性质申请的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这是我们需要注意的。 延伸阅读: 民事诉讼法若干意见有哪些 1、管辖:1、《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1。。。 民事诉讼案件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 最新民事诉讼法全文主要内容有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