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取决于律师本人的素质与道德标准。从法律角度讲,律师在为人辨护时,根据事实条件,依据法律法规为金钱服务是应该的,无可厚非。但也有个别莨莠不齐之人,不顾职业道德,枉顾事实,曲解律规一味地为金钱是变味律师服务职业。 我认为,为正义服务的律师有,但是比较少。一般是为当事人服务。因为正常生活的人谁愿意去打官司呢?都是因为发生了不能调解的事情才走法律程序的。这时律师的身份就非常重要。 绝大多数的律师都会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竭尽全力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服务,为打赢官司作出最大的努力。最后官司不管输赢,他们已经尽力了。即使没有赢官司,但为当事人争取了一些权益也是一种负责任的行为。 既然服务了,拿钱就非常正常了。因为这是他们的职业,也是他们的饭碗。律师是一个非常严肃的的职业。要求有很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加强律师队伍的建设非常重要,希望他们能真正成为服务大众、为民请命的好律师。[祈祷][祈祷][祈祷][玫瑰][玫瑰][玫瑰][玫瑰] 两者相辅相成。如果只是为了金钱而不坚持正义,久之律师则名声扫地,自取灭亡。如果只是为了正义而收入微薄,久之律师行业则无人问津,律师难聘。所以服务与金钱两者应该保持基本平衡。但现实的问题是两者不平衡,金钱大于服务,这也是社会上对律师颇有微词的主要原因。对此,建议相关行政权威部门,研究制定并细化收费标准,维护各方的合理权益。这也是为了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要之举。 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在维护法纪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为当事人争取更大的合法权益。 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在法定的范围内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所以律师既维护法律尊严,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律师费的收取: 律师费的收取是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部、司法部联合发文,统一规定的标准。律师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收取律师费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不能说律师收取律师费就是为金钱服务。 没有人会无偿为你服务,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你支付律师费,这样做没有任何问题。 如果当事人生活困难时: 为了解决困难群众支付不起律师费的问题,政府可以提供法律援助。申请人在当地乡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填表、开证明办理相关手续,然后报到县区司法局法援中心,法援中心审批同意之后,可以指定专职律师作为代理人办理案件。当事人不必支付律师费,律师费由省级财政负担。每件法援案子拨付1500元的律师费。 有资格申请法律援助是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等等。 刑事案件律师全覆盖: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救助弱势一方,刑事案件律师必须有律师代理。经济条件好的可以自己聘请律师,条件一般不想聘请律师的,法院可以指派法援律师代理。当事人自己不必支付律师费。 一般情况下指定的法援律师可能按照程序给当事人提供基本的法律服务。而聘请的律师因为收费比较高,所以尽心尽责的想尽办法为当事人最大限度的争取合法权益,这方面还是有一定区别。 外国的不知道。中国的律师是为金钱。当你去找律师时,大部分律师先谈钱。让你先交几万或者十几万。他绝对不先读案情。胜败他也不管。官司胜了,再继续交钱。败了与律师没有关系,先交的钱也不给你退。所以说中国百分之九十五的律师是为钱。 作为一名合格的律师,首先要有道德修养和提供法律服务的应有素质。也就是说要具备能提供法律服务的资职条件。所以说律师也要遵守法法规,依法行事,伸张正义,真诚服务。必要时,还要免费提法律援助。这就是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应具备的职业操守。其次是:律师不是国家公务员,沒有固定工资,养家护口是必须的,想过好幸福美好生活也是应该的。所以只要尽职尽责,周到服务,按规定收费也是无可厚非的。不能说律师收了费用就是不正义。将心比心,要生活就必须要有钱。有钱的家才没有后顾之忧,才能为百姓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上述纯属个人观点。 律师也要吃饭,但为正义服务的律师唯数不多。 想象很美好,现实很骨感!律师为正义服务吧,又没有裁判权。既要维护请托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申张正义,就要和法官协调关系,为正义奔走呼号,就是个好律师了。如果说律师只是为金钱服务,现实实践中也不是个例。其实律师都想为请托人打赢这场官司,增加知名度,接手更多的案子辩护的机会,挣更多的金钱。律师挣钱很正常,因为他们的职业使然,无可厚非。挣不到钱的律师才悲催呢,说明你的法律知识、人际关系、社交能力、工作能力都不行啊!律师既要为正义服务,又要为金钱服务,才算得上双赢的好律师! 律师是根据法律的底线为当事人爭取权益,当然会穷尽智慧为当事人爭取利益,并收取一定的律师金,这本是无可非议的,但由于极个别品行较差的律师会狮子大开口,让他的当事人打营了官司却输了钱,也略有所闻,至于律师是为正义服务还是为金钱服务,应该两者相加吧。 按照你的提问逻辑,但凡与金钱挂钩的行为,都只能二选一进行定性? 请你回答,医生是为了救死扶伤还是为了金钱?,医生也要挣钱。士兵为了保家卫国还是为了金钱?士兵也有工资。所有人干事情,就不能收钱?!收钱了,所有行为的正当性就不存在了?! 律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法律赋予律师必须履行的职责,律师接受了当事人委托,实施的代理行为具有倾向性是正当的,否则律师岂不是要吃里爬外?吃着饭又砸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