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冒充公司领导让我给客户转款,因为公司转款没有相关核定流程,所以未对领导信息及客户信息核实就转款了18.6万元,转款后领导发现资金变动告知我被骗,已报警。 出于愧疚,我在公司未出结果之前,先行借款10万元转到公司账户用于公司日常开销。类似诈骗案件被追回案例较少,经领导研究给出了处理意见:我为主要责任人,承担50%,9.3万。直属领导未制定相关转款流程赔偿25%,4.35万。公司出于人道主义赔偿25%,4.35万。如1年内资金追回,赔偿金额可退回80%,2年内退回50%,3年内赔偿方案里的金额不予退回。现阶段我可以先行支付2.3万(已转款7.7万让我先拿回)后续每年还几万,剩余钱还可以通过帮公司申请相关项目获取提成方式赔偿抵扣。 我已在公司上班3年,一直兢兢业业的,在工作中领导就是天,家里有房贷和车贷,经济压力很大。出了这样的事情,我真的也很委屈,公司这样的处理意见合理吗? 肥猫来回答[互粉]@爱读书的肥猫 首先,关于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目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种情形:一是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是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上述两种情况都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为必要条件,但对劳动者履行职务存在过失造成用人单位损失,应否承担赔偿责任并未予以明确。 其次,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对劳动者履行职务行为的认定是确定赔偿责任的前提。劳动关系中,由于劳动者较之用人单位处于弱势地位,归责原则的确立也应注重对劳动者的保护,因此可参照适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过错责任原则。 最后,劳动者的过错也应限于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果仅是轻微过失或疏忽,可考虑免除劳动者的赔偿责任。对于劳动者过错的证明责任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由此提高用人单位的求偿门槛。目前公司的处理方案也考虑到自身问题,一般来说并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