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因为有事耽误了时间,急着去接孩子的一条窄路上,有个慢吞吞的背影,挡在了我的摩托车前,我连着猛按喇叭,以为他会立即躲开让路,可是他竟然没丝毫改变速度和躲闪,我蹭着他的衣服摔了个嘴啃路,嘴上前几天上火起的口疮全擦平了,头盔突出的前帽檐磕断了(头盔很重要,要不是带着头盔,这次起码磕昏了), 胳膊和手也擦出血了 以为按喇叭,别人就会一定给你让路,这是犯了想当然的错误,犯这个错误的代价有时会很大,假如那次我是开着汽车而不是小摩托,后果会很严重 记得有个别人讲的个故事,一个万夫莫敌的女将,打败了俩男将后,和第三个交锋时,见对方英俊潇洒,就和他商量和解,并嫁给了他,洞房花烛夜,男的把女将杀了,这个女将就是犯了相当然的错误,她以为自己爱别人,别人就也会爱她,结果把命都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