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贩卖而言,买方更重,因是买方的诱惑,导致卖方起野心,走不法沟栏。买方重判刑,卖方根据数量定刑,也应重判或死刑。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首先是有了买方然后才有了卖方,是买方手中的"利"促成了卖方的逐利,所以赞同买卖双方同罪。 90年代初,一个叫曹小青的女孩被人拐卖,17年时间里,被转手四次卖给不同的农村光棍做老婆,过着人间地狱般的日子。比起人贩子,我认为买家更可恶,他们把人当商品,不喜欢就转手倒卖,他们的这种行为简直就是丧心病狂,十恶不赦! 在内蒙古林格尔县的榆树梁村,一个年久失修的破窑洞里长期住着一个浑身恶臭,遍体鳞伤的女人,因为常年过着暗无天日的日子,女人目光呆滞,精神恍惚。她只要见到人,就表现得十分恐惧和惶恐不安,这个女人叫曹小青。 窑洞的主人是刘二针和刘三针兄弟俩,记者经过对刘二针多次询问,刘二针才承认:早在十多年前,他们兄弟俩将这个女人关进了这个圈养牲畜的窑洞。 窑洞破旧,窑洞里有两口大锅,一口连着炕,锅里全是灰烬,另外一口锅是用来给曹小青大小便用,小青平时吃喝拉撒都在炕上,脏、乱,差,跟猪窝没差别,根本不是人能住的地方! 据见过曹小青的村民说,十多年前,这个女人却有着一副十分清秀的面孔,但精神有点恍惚。记者来到曹小青的住处,看到曹小青,已经看不出曹小青的年龄了,但依稀能看得出她的面容俊俏,是个好看的女人。 那么曹小青是怎么被刘家两兄弟关进肮脏的窑洞的呢?经过了解,刘二针竟然是曹小青的丈夫。那么既然是丈夫,他们怎么会如此狠心把曹小青关进窑洞的呢?带着疑虑,记者继续跟踪走访询问。 在随后的调查中,记者发现,精神失常的曹小青竟然能写出一手好字。当地村民一直有一种猜测,曹小青以前应该是个大学生。记者也发现,在曹小青居住的窑洞墙上,曹小青写着无数个第一名,由此可以推测,曹小青在没有疯之前,应该是一个有文化素养学习成绩特别好的学生。 那么,可否大胆推测,通过墙上写着的密密麻麻的第一名,是否代表着曹小青在潜意识里,对自己学生时代的一种回忆呢?如果她曾是一个年轻美丽的大学生,她又怎么嫁给了偏远山区大字不识一个的刘二针兄弟俩的呢? 记者又随机采访了一些村民,知情的村民告诉记者,曹小青是从不远处的乱岔沟一户村民家里来的。村民不敢说,曹小青是被拐卖过来的。还有村民告诉了记者一件让人不可思议的事情:名义上,曹小青是卖个刘二针做老婆的,实际上是兄弟二人共用的。 记者不敢相信,但又不得不相信,在这落后的山村,一些村民愚昧无知,他们所作所为,完全可以超乎正常人的想象。 记者询问刘二针,"曹小青是否是你拐卖过来的。" 然而,刘二针却矢口否认。刘家人也说,当时他们是出于对曹小青的同情,为了拯救这个可怜的疯女子,才把她留下来的。 既然是这样,刘家人为何又不善待曹小青呢?于是记者又采访了刘二针的妹妹。记者问刘二针的妹妹,"你的嫂子是什么时候过来的?" 刘二针的妹妹轻描淡写地说,"应该有十四五年了吧!" "她又是怎么过来的呢?"记者接着又问。 "是我父亲替我弟弟娶过来的。" 刘二针妹妹的解答仍然不能解开记者心中的疑惑。为了查清事情的真相,查明曹小青的来历,记者赶往了乱岔沟村。记者找到了村民所说的那户人家。 那户人家的主人叫庞和,庞和承认是自己转手把曹小青卖给刘二针的,然而让记者吃惊的是,曹小青并不是第一次被转卖,而是转买过多次了。当年庞和也是花了4000元钱从庙沟村的梁团寺手中买来曹小青。 庞和跟记者解释:梁团寺说我没有女人,给我介绍一个女人。起初我不相信,梁团寺说你去看看,合适就要。我去看了,也就将就着看上了。没想到花了半辈子积蓄买来的媳妇,宁死不屈,不服从,总是反抗。不能做饭,不能干活,感觉花了钱买的这个媳妇不值得。 庞和感觉吃亏上当,就把自己心中的怨气撒在了曹小青身上,经常无缘无故毒打曹小青。打多了,曹小青也会反抗。然而曹小青越反抗,庞和打得更厉害。就这样,曹小青遭受长期毒打和谩骂,久而久之,精神就变得有些失常。庞和担心曹小青将来生下精神有问题的孩子,于是决定将曹小青转手卖掉。 记者采访庞和的时候,庞和有说有笑,仿佛谈论的不是一条鲜活的生命,这样残忍的买卖一名女子,在他看来是那么的随意、轻松,丝毫没有意识到这是严重的犯法。 一年后,庞和把怀有身孕的曹小青卖给了刘二针,尽管曹小青精神有些问题,但刘家人求子心切,还是花了4000元钱买下了曹小青。 被拐到刘家的当年,曹小青就生下了一个儿子,隔年又生下一个女儿。一儿一女,从没有跟曹小青有过交流,更不知道曹小青叫什么名字。记者从两个孩子的口中得知,他们的妈妈几乎每天都会发脾气,一次十几分钟,一天两次。 刘二针的妹妹说,曹小青这十几年,都是不穿衣服不洗澡的。可见曹小青过的根本就是非人类的生活啊! 然而,曹小青偶尔也会清醒,清醒时,思乡心切,几次试图逃跑,但每次都被刘家人抓了回来。逃跑次数多了,刘家人决定把曹小青关押在暗无天日的窑洞里,吃喝拉撒睡,衣食住行,都被死死地限制在了窑洞里。 这个狭小的窑洞里,曹小青在刘家兄弟的严密监视下,一住就是14年。从那以后,曹小青几乎没从窑洞走出过半步。由于长期与世隔绝,曹小青的精神彻底失常了! 在窑洞里,曹小青一遍遍地写下"跑"字。这成了她生活中做得最多的事情。可见她心里是有多绝望! 记者试图从精神失常的曹小青那里得知更多有关她来历的信息。但曹小青提供不了任何信息。此时唯一的线索就是庞和所提起的那个名叫梁团寺的人。 然而,当记者满怀希望去找梁团寺时,梁团寺早已经在五年前意外失踪,至今下落不明。 由于线索中断,记者只好再次返回了刘二针的家里。试图寻找曹小青来历的蛛丝马迹。 记者再次询问曹小青,"你想回家吗?" 曹小青竟然意外地说出几句四川话,尽管听起来含糊不清。但记者可以判断,曹小青来自四川。于是记者试着联系四川当地的媒体,让他们帮忙寻找曹小青的家人。 很快,一个叫曹永良的人打来了电话,他说,曹小青很可能就是他多年失踪的妹妹。 记者立即带上照片,连夜赶往了大英县蓬莱镇,让曹家人进行了辨认。 经过确认,曹小青就是曹永良失踪多年的妹妹。曹永良看到妹妹目光呆滞的照片,泪流满面,心如刀割。当晚曹家人就随同记者赶往了内蒙古,解救曹小青。 当记者来到内蒙古林格尔县的时候,曹永良跟记者说出来自己多年来埋在心底的愧疚。 原来在十多年前,曹家人从内蒙古的亲戚那儿得到消息,说曹小青被卖给了一个名叫许小三的当地农民,当时他们也立即赶到许小三的家里。但是他们那一次却并没有把妹妹带回家。看着曹小青,有了孩子,有了家,过得也挺好,家人想着让她跟随许小三生活算了。没想到,许小三竟然把自己的妹妹给卖掉了。如果这次确定是自己的妹妹,一定要把她带回家。 第二天,他们就到达了刘二针的家。然而,当他们赶往刘二针家时,竟然发现曹小青不见了踪影,原来是被刘家人转移到了别的地方。 愤怒之余,曹永良与刘家人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刘二针矢口否认曹小青被转移,并拿起一个粗棍子就要打人。一边的村民劝解刘二针要冷静,并且摁住了他。 刘二针的妹妹"扑通"一声,跪在了曹永良的面前。场面一度失控。记者考虑到这样强行带走曹小青,难度很大,劝曹永良冷静,当晚回去,去求助当地公安部门。 第二天,当地公安部门决定展开了一场解救行动。为了避免曹家人和刘家人再次发生激烈冲突,公安人员建议曹永良在宾馆等待消息。 几个小时后,解救人员来到了刘二针的家里,在警察的干预下,刘家人只好同意,也放弃了围攻。眼看着曹小青要被带走,心有不甘的刘家人再一次打了感情牌,让孩子留着曹小青,不让他们的妈妈离开村里。 工作人员怕出意外,让曹小青的两个儿子跟曹小青见了一面,匆匆带离了刘家。 在宾馆等待多时的曹永良,看到曹小青,一眼就认出了曹小青就是自己失踪多年的妹妹。曹永良一把搂过妹妹,泪如雨下,嚎啕大哭起来。而曹小青神情恍惚,认不出自己的亲人,也许,后半辈子,她只能地活在了自己的那个狭窄的世界里了! 曹小青被人贩子拐卖固然可恶,但是她那些所谓的丈夫把她当着商品不喜欢就转手倒卖,他们的行为似乎更可恶。 曹小青被那些所谓的无知愚昧的丈夫拘禁17年,剥夺了所有的青春、快乐,摧残了她的身心健康,甚至到了精神失常的地步。他们的所作所为,罪大恶极,他们简直就是人家恶魔,原地爆炸都不足以让人解恨! 人贩子和买家那个更可恨这个问题,得从常说起,我们知道贩与买家是古老的商业供需关系,买卖实为经营行为,如果一个商品、物品、与其他事物买卖都是建立在物有所值公平的对等条件下成功交换的。等值心里平衡没好坏之分之说。贩卖人口是全世界公认的犯罪行为,他不属于正当买卖,买着和卖着都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只不过收卖着没有先行犯罪的主观动机而被动收卖,应属间接犯罪,从主观来看其犯罪行为应该小于直接实施犯罪行为的人贩…。 买人口的只是出于对小孩的稀罕和欠缺,他们虽然犯法,但还是有让人同情的一面。有些买人囗的,将小孩买回去后致伤至残,让小孩成为他们挣钱的工具,甚至有些将小孩买回去,教唆他们去偷去抢,成为他们的摇钱树。这类买人囗的,罪之当诛,法律应该重判,让其永世不得翻身。 人贩子是丧尽天良和人沦底线的畜牲,他们虽然有着人的外貌和思维,脱掉他们伪装的外衣,就是不折不扣的过街老鼠,人人得而诛之,多少骨肉分离,都是他们利欲熏心的杰作。由于他们利欲作祟,造成了无数本该幸福的父母,整天以泪洗面,留下终身的遗憾,甚至搭上性命的不计其数,国家应该抓住人贩子,全部判死刑,以告慰因他们而造成支离破碎的家庭。 贩卖人口的和买人口的没有多大差别,只是买人口的动机不同而法律的定性也不同。有些从人贩子手里把妇女买回去再进行转卖谋利,有时一个妇女被多次转卖而受尽折磨,求生无门,求死不能。这样买人口的也就间接的变成了人贩子。还有买人口的把妇女买回去,让其变成自已的卖淫工具等等不计其数的残忍手段,这里就不一一举例说明了。总之,买人口的和人贩子都是极其可恶的豺狼野兽。 关于人贩子与收买人口的这两个性质的可恶性的看法,一首先有了收卖人口来源,才有了不法而生的人贩子,二要杜绝人犯子的生存,就必须彻底打击加重刑法,三新闻报刊多讲多普及法律知识,四要中央要专定缺人收养的户口入户政策,材委和派出所对于结婚入户手续严把关,也对于缺儿少女的主户收养也要严查把关,只要人人董法,提高法制概念,人犯子就没有路可走了,如果没有法律的及高影响,使掏钱买人口的只要有钱,就能办到所需,甚至拿少钱兼大钱做人的生意,拿钱收买的人比人犯子更可恶。 这些拐卖儿童,抓到应该当场杀死,先把他眼睛挖出来,然后把他手砍下来,又把他脚砍下来,让他知道滋味是怎么样?,最后又把他头砍下来一切都没有了。我希望每个人抓到拐卖儿童当场打了打死。,每家人都有孩子 别长篇大论的在网络上赶大集,咱就说重点吧,没有买的,那来卖的?我认为买的更可恨!卖的再多,一个买的都没有,他们还去拐卖人口吗?我建议,拐卖的判死刑,买的也判死刑,你觉着世上还有拐卖(买)人口的吗?如果都判死刑的话,我觉得就没有拐卖人口的了! 同样可恨,没有买就没有卖。 拐卖人口与买卖人口都严重的犯罪,其性质非常恶劣,因此,买卖双方(包括拐骗,强抢)都应重判,如果拐卖判死刑,买者判无期,如果买者以残害儿童谋利者也是死刑。 随着现代文明的进步,对于那些谋杀,凶杀,黑恶势力,拐卖人口,强奸,制造毒食品,毒饮品等影响人民身体健康的严重犯罪!一律用重刑,人民肯定1O0%赞成。(包括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滥用司法权力,行政权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