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到底是个什么鬼?(下)
每个人都可能爱上奴役自己的人,只要他稍微表现出一点善意,跪着的人就会感激涕零。慕容雪村
何事能消君子愁?半卷《离骚》一壶酒杨律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斯德哥尔摩效应,又称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或者称为人质情结或人质综合征,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协助加害人。
上期我们了解到,传销团伙名目繁多,程序精密。我们也讲解了如何最直接分辨传销的方式。这期,我们将详细描述传销的实际生活,并进行法律分析,尽可能的为大家讲解清楚,谢谢。
传销组织在中国的土地上横行多年,如同病毒一样扩散,而如今的传销组织大致分为南北两派(南北之别并不因地域之划分,而是在于传销的模式)。南派传销和北派传销都属于异地传销(异地传销,把人从甲地骗到乙地,封闭或者半封闭式洗脑),都利用传销的惯用制度五级三阶(晋)制为制度,通过购买商品或者投资份额取得加入资格,运用几何倍增原理发展下线组成上下线层级关系;层层返利形成多层次计酬。
北派传销一般会打着直销、网络营销、人际网络等旗号,属于传销中走低端路线的一脉,受骗群体大都年龄较小,20岁左右的年轻人居多,一般为毕业或者未毕业的大学生。北派传销主要特征是异地邀约,吃大锅饭、睡地铺,一个家住10多个人,集中上课,自诩为磨砺意志,艰苦奋斗。时常借用马云、柳传志等自编自导的案例进行说教,告诉你成功的人都要经历如此,成员被洗脑后大多会有一种天将降大任于斯人的感觉。再或者,会以中国入世的幌子对成员进行洗脑。有的组织会控制手机,也有的会非法拘禁等限制成员自由。大家在网上看到的诸如传销组织非法拘禁他人传销分子殴打成员致死等新闻,大多都是发生在北派传销。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北派传销的生活状态,每间房内一般要住近十人,简陋的木板床,发霉的被褥,只有一个卫生间,所有人轮流登厕。不能穿奇装异服,不能留怪异的发型,不能成群结队上下楼,最多两人同行,为的是不引人注目。洗脸只用一点点水,连刷牙的泡沫都不能浪费,全都倒在污水桶里,留着冲厕所。组织中不允许洗澡,近十人一天的饮食费只有仅仅十几元钱。组织内唯一的工作就是引导人带着新人拜访各种所谓的行业老总,听老总讲课,学习讲话精神。(老总生活状态亦如上述)
很多朋友在和杨律探讨时,都会产生困惑,不明白人都到这步田地了,还做什么发财梦?并且还如此狂热,拉都拉不回来?!问的好!这里杨律为您现场学一段,您自行感受一下(来自于真实的传销组织):大哥,您想中国入WTO已经多年,依照WTO的规定,我们马上就要取消关税了。您想想,外国产品质量好又便宜,肯定会压制国内经济,你说国家会不会看着这种情况不管?当然不能了,对吧?所以国家才引进了连锁销售,目的就是要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商人,这样才能跟外国企业竞争。以前改革开放,多少人抓住机会下海经商,哪个不成了富豪?现在轮到我们了,抓住机会您才不会后悔。而我们平时低调,除了磨练意志以外,还有就是国家不能大张旗鼓的支持,因为WTO知道后会处罚我们国家,所以国家会定期宏观调控,对外宣称禁止我们做。但您没看新闻吗?既然不让做,为什么抓了传销人员又放了?这就叫宏观调控!做给国际上看的。这点苦都不能吃,怎么有资格每月赚几十万?
大家听完感受如何?其实这些话就是狗屁不通!(杨律平生最痛恨愚昧、无知之人,每次想到此种及其荒诞的言论都气愤难当,因而言语略显粗俗,请见谅。)只要有些常识的人就知道哪个国家的关税可能为零?美国一九五五年就加入了WTO,60多年了为什么还有关税?如果都没关税,还需要制定反倾销法吗?并且今日中国制造风行全球,买台日本电脑,主板是中国制造的;买块美国手表,表芯是中国制造的;买双运动鞋,阿迪达斯是中国造的,锐步是中国造的;更不用说玩具、服装、纺织品和家庭日用品了,全是中国产品!目前,不是我们要抵制别人,而是别人要抵制我们!
当然,虽然此种说法愚昧无知,毫无逻辑。但此刻的我们,都是在以一种理性和平静的心态阅读此篇文章,此时我们都不难发现上述话的破绽。但不妨设想一下,如果结合上一期介绍的洗脑程序,使您闭塞言路,断绝信息,这样的话对您再说一万遍,您可会像现在这样坚定不移?结果不必言明,心中有数即可。
如果说北派传销只是初级忽悠,那么南派传销就绝对称得上高级忽悠了。南派传销的特点是打着连锁销售、自愿连锁经营业、纯资本运作、商会商务运作、民间互助理财等旗号,属于异地传销的升级版,参与者以三四十岁有独立经济能力的人为主,很多高端人群深陷其中,有退休教授、博士、海归、研究生、甚至退休干部。当然,也不乏农民、打工者、大学生。其模式主要是以考察项目、包工程、旅游探亲为名把新人骗到外地,然后以串门拜访为由一对一洗脑,来去自由,吃住条件好,有一句稍显夸张的话叫北派打地铺,南派住别墅。
看到这里,大家又有疑问了。既然知道是被骗来的,为什么还要继续相信呢?传销团伙当然有自己的说辞,例如此种说法:所有人都是被骗来的不光是你,这里还有大学教授、硕士博士、国际刑警、身家千万的大老板,全是被骗来的!人家大学教授都能接受,你为什么不能接受?你仔细想想,他骗你钱了?骗你人了?他图什么呀?无非是看到一个好机会,想拉你过来一起发财,你有什么可生气的?为什么不跟你明说?明说你会信吗?你现在工资多少?一千?两千?如果我告诉你,现在有个机会,可以让你每月赚到万元收入、六位数,你会信吗
这番话对大多数人都有效,主要是因为迎合了人们的从众心理,如果所有人都是骗来的,我就觉得自己也该被骗;被骗不是好事,可如果几万人都被骗,我就只是骗子的几万分之一,没什么大不了的,更何况还有那么多大人物,人家大学教授都能被骗,一个小小的我又何足道哉?
可悲!这就是人性的弱点!无可奈何的弱者逻辑,也是自我安慰的借口。上述那番言论其实可以简化为一句话,那就是虽然我骗了你,但你一定要相信我,请问这是什么道理?杨律认为,生活中如果有人当你是傻x,你就应该抽丫。即便不抽丫,也应该离丫远一点。要知道,一件事在谎言中开场,必然也会在谎言中收场,永远不要期待骗子的真诚,他能骗你一次,就能骗你无数次!
看到这里,您是否已经明白?其实识破传销不难,难是难在我们人性共通,无法抗拒。难在如今世人,争名之心,夺利之意,红尘颠倒,机关算尽;难在如今世道,利欲横流,纸醉金迷,引人入局,杀人诛心!然,天下熙熙,急功近利之心昭然若揭,不能自已;天下攘攘,愚昧无知之人争相往复,乐此不疲。但即使如此,杨律都始终坚信我们每个人都有免于愚昧无知的自由,也有远离此种低级骗局的能力!不需高深莫测,晦涩难懂的大道理,只需脚步坚定,不忘初心!
最后,我们一起从法律角度,来解析传销团伙的多宗罪。传销组织除了本身就触犯了刑法第224条之一的组织领导传销罪外,还极有可能触犯非法经营罪、传授犯罪方法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和诈骗等罪名,数罪并罚!
其中犯组织领导传销罪的,依法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实践上因传销组织反侦察能力较高,基于薄弱证据很难认定为组织领导传销罪,而这时若满足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则按照此罪来处理。非法经营罪的刑期有两档,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在传销组织内教导成员如何行骗,如何怂恿、诱骗他人,以其他传销信息、方法为主要内容进行传授的犯罪嫌疑人,将依照《刑法》第295条的规定,以传授犯罪方法罪定罪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处无期徒刑。
如在传销过程中,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或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严重妨害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导致停产、破产的、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照《刑法》第221条的规定,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定罪处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而非法传销收上线款的时候不给加入者开发票和收据,事后也没给任何商品的已经构成诈骗罪,在传销活动中,实施诈骗公私财物行为,应认定为诈骗罪。其中依照《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般立案标准为3000元,不同地区可以在幅度内调整。而依照《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若是在传销过程中,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则触犯非法拘禁罪,若在非法拘禁期间内以暴力至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按照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
(在此特别提醒:很多传销人员被抓获后,更多的人经过教育、拘留后就被释放,其原因在于。一般的传销人员本身就是受害者,其是被骗入局,并非组织者,而在传销组织内无其他犯罪,所以普通传销人员经教育后均被释放。而不是像传销组织所说是国家为了支持他们的行为,而做的宏观调控!)
至此,我们花了两期的时间,大篇幅的阐述了传销的本质及法律点,就是希望通过我们的解析可以让您真正的认清传销,进而避免自身和亲友陷入其中。希望我们的讲解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