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领导就是不让走,这个就是领导违反了劳动法了。做为劳动者可直接走人。 可拿着劳动法跟领导和HR谈,谈不拢的话,就直接找到劳动局,劳动局会找公司的。因为领导违反劳动法就是公司违反劳动法了。 通常这种情况13个工作日就解决了。 我是职场那些个事,在汽车职场HR领域打拼多年。点击关注,分享给你职场那些个事喔! 员工提前1个月提辞职,领导不让走怎么办,这里给员工出几种建议,可以对号入座,针对性选择。 1,按一个月离职交接周期正常工作,提前提醒并确认工作交接人和交接日期,用行动显示确实去意已定。 只是说一次,领导可能认为是一时冲动,或者是以退为进的伎俩,多说几次可以证明这是深思熟虑的结果。 2,对自己提出离职后公司无人可交接,招聘来不及,换人做不了的情况,可以予以理解,帮助领导建议解决方案。 我有一个前同事,就是这样做的。她向公司提出离职后,留够了一个月离职交接时间,但是接替她工作的人也是在职的,替补人员的招聘周期加上离职交接周期一起,时间超过了她的离职交接期。她一方面整理好自己工作的相关文档,另一方面主动告诉领导,愿意利用周末时间暂时处理接替人到位前的相关工作。 她的行动获得了老板的认可和欣赏,她以后的跳槽背调,老板评价特别高。 3,对于只是有一些不满,但不是真想离职的,可以借此机会提要求,如能得到满足,可以接受领导挽留。 如果领导能帮助处理不满意的地方,顺着领导的挽留留下来,也有台阶下。 4,对于领导我不好过,也不要你好过的报复性留人,注意理性做好工作交接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需要法律途径解决。 在妥善准备交接材料,处理善后工作的过程中,做好证据保留。 录音,复印,拷贝等,都是保留证据的手段。 如果交接周期将到,但领导还是不肯放人,一方面和领导商量解决,另一方面和人事方面沟通,底线是求助于法律途径。 我来谈谈我的看法,领导不让你走有几种情况: 1、领导认可你的能力,你是核心骨干成员,不希望你离开到别的公司去,看你是否已经找到了下一家公司,并且非常想要去那家公司,在自己的公司里不是因为薪资问题,而是发展或者其他问题要辞职的,如果这样的话,就和领导诚恳地商谈一次,如果实在不肯放你,可以让公司HR介入,不建议和领导吵翻那种方式,行业里口碑很重要,闹成这样对谁都不利。如果你此时还不想走,如果领导给你谈的条件,可以达到你的预期,可以作为你留下来的理由。 2、担心你去竞争对手的公司,带走业务资源核心客户,影响公司之后的业务 如果去其他公司,领导担心会有部分核心业务被你带走,因为你是核心骨干,这种情况领导不放你是有他的原因,还是建议你和领导商谈,比如告知下一家公司并非行业内,或者不会将公司核心业务带到下一家公司等表态,如果领导继续不放你走,那么可能就是不相信你,你需要公司HR介入。离职谈话,是很多公司领导都会对离职员工进行的,有些很大度的领导还会帮助离职员工总结过去工作经验,给予一些下个公司更好发展的忠告,因为毕竟以后不是同事了,但是有可能在行业上还是一个领域内的,做好口碑很重要。利用这个机会,和领导好好谈一下。 3、没有找到合适的继任者,这块业务暂时不能出现空档期,否则会直接影响公司的业绩 由于你是1个月前提出的离职,这个岗位对人员要求不低,一时半会很难找到合适的人来接任,而此岗位又不能出现无人值守的情况,因此领导在此时不放你走,是为了找到你的继任者,如果你有合适的人选可以推荐给领导,当然可以解他的燃眉之急,如果没有合适的人可以推荐,那么就得去和你的下一家公司商量入职时间,和领导这边再充分沟通。 4、故意为难你,和你过不去,你以前可能得罪过领导,这种情况也不是不可能,有些领导处于私人恩怨不顾你的感受,成心和你过不去。 这种情况也不要放弃与领导来一次诚恳的对话,因为不对话也解决不了,不妨说上一说,但是如果是领导以前就和你有过过节。结怨毕竟对领导也没什么帮助,也许你们的谈话可以解开以前很多的过节和误会,说不定你们开诚布公的坦诚态度让你们从此都可以解开心结。想都是问题,做才有答案我是嘚瑟小仙女,关注我,职场路上一同成长行动起来,躬身入局,成为更好的自己,为什么不可以? 理论上来说,按照劳动法,员工在30天之前书面提出辞职申请的,用人单位理应办理相应的解除劳动协议的手续,并且办理劳动手册退还等手续。 如果用人单位在此情况下,依然不放人,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 1没有合适的接替你的岗位的人选,而重新在外面招人,往往一个月之内很难找到合适的马上就能胜任的人选。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往往会和员工协商解决方案。如果你非常优秀,会和你讨论离职原因,并以加薪,发展等方面来挽留你。如果你去意已决,也会协商是否有稍做延长离职时间的解决办法。 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考虑是否接受用人单位提出的条件。另外,在新的单位到岗时间不是很急的情况下,适当协调延长交接工作的时间段。毕竟,行业内的口碑也是很重要的 2第二种,你是否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而单位又觉得你有去竞争对手的可能。那这种情况相对复杂。如果你有竞业限制协议在身,理论上是不能去竞争对手的单位的。而如果你去的不是竞争对手公司,为加快离职手续的办理,建议你主动和用人单位沟通,打消他们的顾虑,同时顺利放行 3最后一种,可能是你的领导故意为难你。这种情况下,没有什么更好地解决方案,只有直接找HR,以劳动法以及签订的劳动协议与单位周旋,提出你的正当要求,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想要辞职,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领导就是不批准,我觉得这样的美事,我也想有,领导不让走,肯定是看中你的能力,在目前这个社会,领导玩耍你的可能基本上不存在,所以我考虑,肯定是你的能力比较强,公司目前离不开你,所以不放你离开。 遇到这样的事情我觉得你应该开心啊,毕竟公司越是留你,就证明你的价值越高,不论从哪方面来讲,你的社会竞争力都是比较大的,不管以后是选择留在公司还是出去公司换一份工作,都可以有一个不错的发展。 如果你一心想要辞职的话,我觉得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第一,公司还没有合适人选替代你的工作,需要你留更久的时间,以便公司可以找到你的接班人。 这种情况其实是比较好解决的: A。和公司的领导协商以下,多留一段时间,但是总要有一个期限,由公司出面,招聘或者是从公司内部找一个你的接班人,你将手头的事物,以及公司的一些核心工作内容,交接给他,当他可以独立处理事情的时候,也就是你功成身退的时候,当然了,薪资还是要更高一些的。 B。你做要交接的东西并不多,只是需要你把手头的工作,以及职位内容交代清楚即可,那么你可以同公司领导商量,1,写好交接文档,把所有的工作内容,及注意事项写到文档里面。2,离职了,但是可以24小时开机,如果公司出现了现任解决不了的问题,你可以打电话代为解决一段时间。 第二,你的能力比较强,公司想要发展,离不开你。 A。你要离开,也就几种原因,薪资没有给到位,如果公司离不开你,那么我我觉得你可以和公司商量啊,潜能解决的问题,我觉得不是问题,谈就好了,谈的好,你完全可以继续留下来,谈不好在考虑走的问题。 B。目前的职位无法满足你的要求,这也是可以商量的,只要你会谈,钱和地位,在我看来都不是问题,只要你会谈就可以了。 第三,公司故意为难你,想拖着你 在我看来这种情况的可能性是最小的,如果是这种情况,你完全可以依靠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毕竟签合同的时候,不只对你的工作做出了规范,对于公司的行为也作出了规范。 只要你满足离职的条件,完全可以自动离职,而不用考虑领导的感受,你是属于你自己的,没有人有权利扣留你,不放你离开。离职是你的自由,只要合乎法律的规定,就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小结:如果是因为钱和地位的问题,促使你离职的,我觉得领导这么做,你完全可以坐下来和领导谈,如果你下定决心不想做了,就是想要离开,那么也可以先和领导协商,如果最终协商未果,那就举起法律的大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你好,我是香草紫苏,职场达人,热爱分享。关于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公司和个人都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你如果不想在这里上班了,想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注意,一定要手写或者打印的书面辞职申请书。 至于,你说领导不让你走,可能有几种情况: 第一,你在这个岗位工作表现比较好,领导认可你,信任你,不希望你辞职,想挽留你; 第二,公司可能存在一些客观因素招聘难,比如地理位置偏远,行业发展前景低,工资低于市场水平,或者岗位劳动强度大等,你走了,招不来人,所以不想让你走; 第三,你的离开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影响;如果你是高管,或者是核心技术人才; 还有其他一些情况,也会影响到你的去留。你可以自己综合分析判断一下。 如果领导是处于私人感情因素,不希望你走,你可以私底下跟他好好沟通一下,表明你离职的决心和原因,通情达理的人都会理解的; 如果是出于其他因素,你也可以帮忙介绍自己的同行,朋友过来接替你的工作,有人了,他就放你走了; 最后,如果30天到了,他们也不招聘新人,你又有新的工作机会,怎么办呢。 从法律的角度,30天后,你就可以离职了,合法合规,自己做好离职交接,和同事进行工作交接,按照公司要求结算清楚自己的财务报销和费用问题,主动找HR办离职手续,然后就可以离开了。 总之,先沟通,确定好最后工作日,有可能的话帮忙快速招聘接替你的人,做好工作交接,其他应该没有太大问题,都可以和平解决,正常离职的,放心吧。觉得我写的不错,就点个赞吧,转发更支持,感谢哇请关注香草紫苏(),一个拥有近十年工作经验资深HR,管理咨询师。喜欢写作,热爱分享,欢迎你提出职场上的困惑和问题,我会帮你一一解答。点击头像关注我,去我的主页阅读更多干货分享哦。 员工想辞职,还是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领导就是不让走怎么办?有两个提醒:一、法规约定 劳动法规定,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只要你正式的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从劳动法角度,一个月就是你的交接期限,也是公司可以留你的最长时间,一个月后你就可以离开公司,没有任何的责任与义务。以上是劳动法的规定。况且,公司不让你离开,一旦你找到新工作,并且拿着了offer,影响你再就业,仲裁的话,公司要按照新offer的日薪赔偿你。 二、实际操作 从实际情况,毕竟离开公司,大家追求的还是好聚好散。你提出离职,公司不让你走,多数情况时,是因你提出离职对公司来说比较突然,之前又没有相应的人才储备,你一旦离开公司,短期内又没有合适的人选接替你的工作,公司担心你的离开,对正常业务开展有影响,所以才不让你走。这时你大可以坦诚的与领导商量说明情况,并结合你的实际,下一个工作机会要求上班的时间,协商一个可以离开的时间,也给公司一定时间去找可以接替的人选。而你也要答应公司尽全力配合交接,这样大家是双赢,也为你赢得了好口碑。人生无非每时每刻都在塑造自己的个人品牌,圈子就那么大,说不定哪天又转在了一起,留下好口碑,职场之路才越走越宽。 以上供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如职场上有任何问题,相信90职场说,欢迎交流! 你好,我是老飞,谢谢分享我的观点。 一、很多人说,针对这样的情况,一定要走正常流程,也会受到法律自身的保护。 前段时间,有个朋友跟我也说了他的离职经历:他离职的时候没有一个领导愿意签字,大家就一直拖着,一个月之后他只好自己走人了,也真是没有办法,当时离职资料顺手就交给了人事部一个员工,反正自己也是做到了问心无愧!他当时的想法就是,公司爱咋地咋地!谁都不鸟。可事后,人事经理在他走之后说,我不给他打招呼,想说我来着。他很机敏,就回复了两个理由:第一,根据合同法提前一个月,法律上支持我!第二,人情上提前一个月打招呼,没人交接,错不在我。以上两点合情合理,没有半点毛病,从此,人事再也不找他毛病了。看看其他人怎么看。 二、网友:既然向领导提出离职一个月了,领导说还没有找到新人, 对于这个问题,本人的看法是:一,领导确实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那么建议你在认真工作,努力完成本质工作任务的同时耐心等待,这个社会还是宽容一些好,不要太纠结,多换位思考,这样反而让领导和同事对你倍加敬重。再说你在工作,公司也会发你工资。做人留一线,日后好见面!二,领导可能认为你是个人才或者其他原因不想让你走。你提出离职,肯定是有原因的:要么工资没满足你的要求,要么觉得公司没有前景,要么公司人际关系太复杂,要么其它地方有更适合你的职位等着你;方方面面的原因吧,那么象这种情况,你就只能隔三差五直接和领导谈了,可以善意的编些故事,表达你急于离职,不能再拖的理由,象这样找几次,我想领导是很快会做出决定的,毕竟留住人留不住心也没啥意思。 三、网友:如果是真的找不到合适的人,那么你自己也是做这块的 你要离职,除了安心的站好最后一班岗,也有义务帮助公司尽快找到合适的继任者,帮助公司完成良好的过渡,你自己也能如期的离开。于情于理,都是双赢。如果是领导舍不得放你走,那么根据你离职的原因,如果是可以克服的,不是原则性的问题,能继续做的,可以继续做。如果是不可调和的因素,那么可以尝试和领导再交流下,表明自己的意愿。去意已决,相信领导也不会故意为难。如果是因为在职期间和领导有矛盾,领导故意拖着不让走,那么时间到了,工作交接事项物品清单,待办事项都以文字的形式翔实的罗列清晰,那么可以呈报离职清单后离职,企业不得因此拒发相应的工资。 既然想离职,说明自己已经对未来规划清楚,甚至已经找好了下家;但是领导不让走,确实很麻烦,但不能操之过急,要做好充分的应对。 针对这种情况,当下的策略无非是两种: 于情:和领导继续好好沟通,传情达理,争取让领导尽快同意; 于理:做好到时间直接走人的准备,但要合情合理,符合规范; 和领导好好沟通 下属离职,一般领导的做法是:要么诚意挽留,许诺更高的利益和机会,希望员工继续留下工作;要么诚挚祝福,安排员工交接事宜,并祝福员工有更好发展。 那么领导为什么不让走? 原因一:暂时找不到合适的人选来替代,所以希望你继续多留一段时间; 个人解读:如果你不是急着去下家公司,可以考虑帮领导一把,但是要说清楚时间(比如再多留一个星期),不然等你再次要走的时候,就会弄得很尴尬。 原因二:你去的是竞争对手公司,不希望你去帮对方 个人解读:除非你之前有签过竞业限制合同,并提供你因为竞业限制而相应享有的补偿,不然谁也不能阻止你去竞争对手公司工作。不希望走只能是一厢情愿的想法而已。 原因三:故意刁难你 个人解读:公司有公司的规章流程,合同有劳动法保护。仔细看下当初的合同怎么约定的,一般只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就可以了。 基于以上三种可能,领导不想你走更多是个人的愿望。如果你不是和领导已经闹翻了,可以从情的角度去理解他她的感受,然后与其好好沟通,争取在比较平和的气氛下达成共识。 沟通的策略大致包括: 感谢领导多年的栽培和照顾,表示理解自己的离职可能对现有工作造成的影响;(感谢和认可对方,营造和谐沟通氛围) 承诺一定会在离职前,把手头所有的工作交接清楚,确保工作顺利过渡;(表忠心,承诺不会拖后腿) 表示自己已经找好了新的东家,而且入职时间也已经基本确定;(设定时间压力,让对方觉得不是自己不肯帮,只是新工作有入职时限,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 诚挚地表示,如果一定需要多留些时间帮助工作过渡,自己可以考虑向新东家申请晚报到一周,利用这一周时间继续完成交接工作;(表达自己的诚意,愿意多留一周,但也只能留一周) 承诺即使到了新单位工作,中间碰到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打电话给你,你都会提供支持和帮助的;(给予未来的承诺,当然一般后续是不会再有人找你了) 这样沟通,不管对方感觉好不好,至少你从人情的角度已经做到位了。 如果对方不领情,或者还想刁难,那也没关系,还有第二条路。 做好离职前的交接工作,留好记录 离职前一定要做好交接工作,免得留下把柄。等到了时间如果对方不让你走,也找不到合理的借口。 我离职前,都把手头要交接的工作分门别类地整理好,把一些注意事项用文档的方式写清楚。 如果领导指派了交接对象,直接找到他她,把资料和文档交接给对方。如果对方故意不交接或拖延时间,我会用邮件或其他方式通知对方交接,并留下这些记录。如果真的将来有纠纷,我也可以证明是公司不想交接。 如果没有指派交接对象,可以询问领导工作交接给谁,或者把相关资料存放到合适的地方。等要走的时候,直接告知对方去哪里找。 在整个过程中,要确保的是: 自己的交接没有问题,免得被人诟病; 资料交接给别人时,一定要让对方签字或留下记录; 整个交接过程要留下记录,或者交接过程中碰到对方的阻挠,也要留下记录; 如果实在碰到问题或阻挠,向公司HR反映,让其参与进来,也避免HR不作为; 如果碰到对方的刁难,不要意气用事,更不要去故意搞破坏(比如藏匿,删除重要文件)。因为你的最终目的是离职,有劳动法的保护,你之前是处于优势方;一旦做了过激的事情,局势反而对你不利。 最坏的打算 万一临近离职时间,对方还是不理你,或者不给你办手续。你可以直接正式通知HR,我提交辞职报告已经满一个月,我要交接的工作和资料也都准备好,请你们配合办理离职手续。 如果还是不行,那就找劳动局,或者是申请劳动仲裁。走到这一步,基本上是公司自己倒霉。因为你走的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渠道,是对方没有道理。 总结:找到新东家离职本是开心的事,但是如果碰到公司或领导不配合也没有办法。一定不要着急,做好该做的事,走好该走的流程,保留好相关的记录,最终一定可以顺利离开的。 对于这类员工的离职,我有这样几种情况去分析: 1、表现不好,领导故意为难。这样的情况,极其稀少,除非这个公司本身混乱不堪! 2、工作能干,表现好,属于骨干类。这种情况大多是领导想要留你下来的,一方面他们没有想到你离职这么坚决,另一方面还在想办法让你留下来。 3、鉴于第二种情况人才难求。HR很难招到同样的人才,也不想人才流失到同行,舍不得你走。 4、如果你本人的去意已决,那么你就要多次找人力资源部,或者找总经理做沟通,必须表现出坚决离职的样子淡定,千万不要吵架。 5、既然考虑好了提出的离职,就尽可能完成交接后离职,因为有些领导若见你留下来会小肚鸡肠。最后,无论哪种方式离职,在离职前都要做好工作交接。不能因为此次的离职影响你个人的良好品行。
造句:员工想辞职还是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领导就是不让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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