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慢生活magazineAuthor蒋海荣 GBT196302019原文: 4。1。5。6有机产品中不应检出有机生产中禁用物质。 有机产品生产包括植物生产、野生采集、食用菌栽培、畜禽和水产养殖等,有机产品是有机生产、加工的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 在生产上,有机产品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生产过程应符合有机生产体系;二是完善的可追溯性;三是依据上述标准必须经过有机产品认证,从转换阶段进入有机生产阶段后,其产品才称为有机产品。(本文以种植认证为角度作以下分析) 一、4。1。5。6条款释义: 未检出农残等于零农残吗? 零农残是指未使用植保药剂(包括允许和不允许),四周尽可能远离常规基地,生产出来的产品不含农药残留。而未检出是指低于一定的检出限值,即可标示为未检出农残。 显然,零农残是对生产基地和生产过程的要求,而未检出是以检测为技术手段,通过检出限值作判断,两者不能画等号。 禁用物质是指什么? 禁用物质指本标准允许使用投入品之外的物质和重金属污染。从植物生产看禁用物质主要表现在化学农药、抗生素农药、含转基因成分农药、转基因种子和植物繁殖材料以及重金属污染等。依据4。1。2条款转换期内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管理。即转换期内生产的产品质量同样应满足4。1。5。6条款的规定。 从4。1。5。6条款可见:有机产品不应检出禁用物质,这是最低要求,有机生产单元未受禁用物质污染才是最佳的。如果将该条款反过来,未检出禁用物质的就是有机产品吗? 本文一开始就已解答这个问题,未检出禁用物质是有机产品的必要条件,不是有机产品的充分条件,之所以这样讲,还因为以下影响因素: 1。为了保持有机完整性,除了生产过程注重不使用禁用物质,还应保证包装、贮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无接触禁用物质,否则某一环节的疏忽,同样会受到禁用物质污染,而又未被监管到(如,认证机构),那么该类产品实际上是不应作为有机产品销售。 2。应考虑该作物登记的检测项目,如GB2763、农药登记作物,这些药物都应作为必备的检测项目,如果检测中未被检测到,如何保证该植物未受禁用物质污染? 3。漂移污染。相邻常规地种植作物可能对有机生产单元形成的漂移污染,对该类作物涉及的化学农药同样应纳入有机认证检测范围,如果未被检测,如何保证该植物未受禁用物质污染? 4。有机允许的植保产品,如果农残超出了最大残留限量,虽不是禁用物质,因不符合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强制性标准,该产品不应批准为有机产品,但在认证过程中往往被忽视,这在《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中都有明文规定。 5。抽样点不当。如,未在临近常规基地的有机基地一侧抽取样品。 6。抽样样品未备存留样,自采样品送检的如何证明为认证有机产品质量? 7。常规基地按有机生产,未在认证生产基地抽样样品,在其他场所抽样的,如何证明有机生产基地产品质量? 二、产品被检出禁用物质的主要影响因素: 禁用物质被检出原因,主要分为四类情形: 1。认证企业生产问题; 2。认证企业管理问题; 3。抽样问题; 4。检测问题。具体有:产地环境的污染;平行生产过程管理不善;主观上使用了禁用物质;政府强制性使用了禁用物质对有机生产区域产生的污染;缓冲带种植作物使用了禁用物质,尤其是当地农户的私种行为;相邻常规基地的漂移污染,飞防喷洒作业覆盖面更大;贮藏有机与常规产品的混杂,混杂后的产品人为区分有机和常规产品的假象;抽样的样品混合,不能分辨不同基地产品质量各自性状;检测问题。如仪器设备操作不当、检测方法过于落后、人员操作失误、检测室内环境变化等引起的误差以及样品污染等都会引起检测不准确;其他轻微影响因素,如采后处理不当、未冲顶、运输工具未清洁等;植物生长中自身合成的天然化学物质(属特例除外);再认证重复出现贮藏分区标识不符合项情形。 三、有机产品被检测出禁用物质(如,农残)应如何处理? 依据本条款《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5。6。3(5)(6)(8)、《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一)(二)款等,生产过程受禁用物质污染的或产品被检测出禁用物质的,则认证不得通过,不能获证。 《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5。6。4申诉认证委托人如对认证决定结果有异议,可在10日内向认证机构申诉 因此,对检测出禁用物质的产品,认证企业应仔细按照上述要求逐项分析,如果确有疑问且有充足的证据能证明符合有机生产规定的,可以按照实施规则5。6。4条款提出申诉,提交申诉说明和证据,经认证机构审核确有存在疑问,经认证机构批准复检后,可对留存封签抽样的样品进行复检、终评。 但正如上述,如果因以上样品种种不当情形,如何确保样品来源于有机生产基地?只有真正来源于生产单元的样品才能通过检测对企业生产和管理作客观评估。 认证企业在自我分析时除考虑生产和管理本身的因素外,还应结合其他因素。 如,企业发展有机动机和目标(阶梯进展)、企业信用、历年检查检测状况、农药登记使用场所、实际产量、生产规模和资源匹配性、人员有机培训影印视频、基地概貌、配备的检测室水平、种养结合状况、日常生产反馈、检查评价、获得荣誉(如,环保部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机公益社会活动等都有辅助参考价值。 对于提供证据寥寥和实际现场一致性反差较大的,应不予以采纳申诉复检,尤其是土壤培肥与病虫害综合防治措施与生产规模不匹配、与亩产量不匹配、与实际场景不匹配、投入品管理混乱、记录造假、上下人员说法不一致等问题疑点多的,反映出实际生产和管理与有机差距较大,应不予以采纳复检。 四、如何通过检测评估有机生产是否存在禁用物质? 高风险生长期植物检测(如,叶、茎);土壤农残检测;土壤肥力检测;植保机械残留液检测;实际种植环境与检测结果比对;种子来源于转基因重灾区的转基因检测;不同转换期有机生产基地样品分别检测;为备留样提供保存条件,做好标记。 综上所述,有机产品认证是技术性标准认证,有机产品不是靠检测出来的,检测只能作为其帮手,是对其是否含有禁用物质的评估工具,真正的有机产品是生产、管理、追溯等过程的结合体,绝不是单一的评估,而是按照有机产品认证标准为主要依据的综合性评价! 本文摘自《有机慢生活》杂志2020年第1期2426页生产与技术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