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以群体为本位,个人消融在群体中,是以儒家学说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传统哲学的事实。但在先秦诸子中,道家创始人老子提出以个体为本位,具有独立精神的贵己独立自知自胜的思想主张,注重人的主体价值和人性的自然发展,闪耀着独立、自强的思想光辉。 【论文关键词】:老子;道;自然;独立精神 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个人与他人的关系是所有哲学关注的重要问题。在先秦诸子百家中,儒家注重社会秩序,强调礼制,他们习惯以共性、共相为不言而喻的前提,不太注重个性、殊相。孔子提出克己复礼的主张,要求人应该压制自己,使行为合乎社会制度和道德规范。墨家提出兼爱利他的主张,兼就是群己不分,人我无别,视人如己。将这种兼爱推到极致就是忘己济人,即利他。儒、墨两家都强调群体的社会价值,要求个人无条件服从社会,服务他人,而对个人的主体价值、人格独立很少重视。一、道的独立精神 (一)道法自然道独立的存在状态 道是老子哲学的核心概念,老子的道不仅是浑然一体的宇宙本体,永恒存在的天地万物之源,又是运动不息的对立转化规律和法则〔2〕。老子的哲学思想都是围绕着道展开的。而自然又是其思想的基本精神。《老子》二十五章有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自然不是指具体存在的东西,而是形容自己如此的一种状态。 老子认为任何事物都应该顺任它自身的情况去发展,不必参与外界的意志去制约它,事物本身就具有潜在性和可能性,不必由外附加的,因而《老子》提出自然观念来说明不加一毫勉强作为的成分而任其自由伸展的状态〔3〕。所谓道法自然就是指道以自己的状况为依据,它内在的原因决定了本身的存在和运动,而不必依靠外在的其他原因。可见作为宇宙本体,万物之源的道其存在具有不依赖于他物,不受外在条件制约的独立特性。 (二)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道独立的运行规律 同样是在《老子》二十五章说到: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河上公对独立和不改的解释是:独立者无匹配,不改者化有常。司马光《老子真经论》对不改的解释是:变化终不失其常〔4〕。可见循环运行的道在运动发展中也不受外在条件的制约,始终按照自己内在的规定性,依据自身发展的需要独立运作、生化万物。有常、不失其常就是按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不失其本性。 由于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第四十二章)道创生了万物,又内在于万物,成为万物各自的本性。道分化于万物即为德。万物依据各自所得于道的本性即德而发展为独立的存在〔4〕。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老子》第五十一章)道法自然落实到天下万物就是万物将自化,天下将自正。(《老子》第三十七章)道对待万物也是遵循自然的原则,每一个个体都有其自成之因、发展之势及生存变化之道。作为万物之灵的人,最能秉承和落实这种来自天道所关照的独立精神。 二、人的独立精神 (一)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人具有独立的人格 在春秋之前,人们普遍认为天是有意志、有人格的最高神灵,世间的一切都是由天所生,都被天主宰,天的意志和命令表现为天命,国家、社会和个人无不受天命支配〔4〕。老子所处的时代,虽然天至高无上的地位开始动摇,但人们的思想长期笼罩在宗教神学的迷雾之下,上帝与鬼神的观念仍然很浓厚,人们尚无力否定人格之天的存在。然而老子却用自然无为的道否定了人格化的主宰之天,否定了任何超自然的神秘力量。 不仅如此,老子还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老子》第二十五章)老子把人与道、天、地并提,列为四大之一。首先,在这里,老子没有提到神,这是对神本主义的否定。其次,老子认为人是与道、天、地并列存在的,在宇宙中具有独立存在性。老子将人的存在提升到宇宙本体的高度,这是对人本主义的肯定,是对人独立的人格尊严的认定和推崇。在当时的社会文化条件下,老子否定天命和鬼神,提出人亦大的思想主张,发现人类自身的生命价值,唤起人类主体意识的觉醒,确实是一种惊世之举,是一种价值观念的转换,对中国思想史有着巨大的贡献。 (二)致虚极,守静笃人应追求思想的独立 春秋末年,天下大乱,传统的礼乐制度失掉了原有的效力,再也无法维系动摇不已的社会局面。老子敏锐地觉察到了时代变迁给人带来的心灵震撼,面对眼前礼崩乐坏的局面,老子不无感慨地说: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老子》第三十八章)认为礼已经失掉其道德内涵,变成空洞的躯壳和僵死的教条,不仅不能拯救世道人心,而且成为世道衰败、人心堕落的产物,造成了人性的扭曲和天道的失落。 处于这种纷繁复杂的社会中,私欲的活动和外界的扰动使得人心灵闭塞不安,在思考问题时,难免受到这些因素的干扰,而无法从实际出发看清问题的本质。所以老子提出致虚极,守静笃(《老子》第十六章)的主张,要求人们必须时时做致虚、守静的工夫,以恢复心灵的清明。范应元说:致虚、守静,非谓绝物离人也,万物不足以扰吾本心者,此真所谓虚极、静笃也。心虚则欲望不起,神静则念头不生。老子用婴儿来形容人不受外界干扰、平和宁静、质朴纯洁的状态,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老子》第十章)气柔是指心境极其静定的一种状态。就像道法自然一样,人性也应该复归于自然,老子认为人得之于天的自然本性才是他的至正之德〔5〕。 (三)独异于人,而贵食母人应保持行为的独立 《老子》二十章有云: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台;我独泊兮,其未兆。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世俗的人熙熙攘攘,纵情于声色货利,老子却淡泊自守,顺应自然,追求更高的精神境界。老子之所以独异于人是因为其贵食母。范应元说:食者,养人之物,人之所不可无者也,母者,指道而言也。〔3〕老子这种卓然独立的行事原则是遵守、取法于道的。 老子生活的时代,时值中国社会从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型时期,昔日显赫的贵族衰落了,君子之泽,五世而斩,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却因富而贵〔5〕,老子目睹这些人寻求感官刺激,穷奢极欲,淫佚放荡的生活形态,说到: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老子》第十二章)在老子看来,声色犬马、金银珠宝给人带来极大的感官刺激和心理诱惑的同时,使人道德沦丧,给社会、人生带来极大的危害〔2〕。然而在那样一个礼崩乐坏的乱世,又有几个人能懂得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老子》第九章)的道理呢?老子颇有感触地说:吾言甚易行,甚易知。天下莫能知,莫能行。 知我者希,则我者贵。是以圣人被褐而怀玉。(《老子》第七十章)老子坚持的清静无为之道,有根据,有主旨,在日常生活中易知易行,最见功效,然而天下人多惑于私欲,迷于荣利而无人知,无人行,所以老子坚守的道也不被人重视和效法〔3〕。尽管如此,老子也不变心从人,愿怀抱我像玉似的道、德处贫贱而不移。世俗之人行事是与道背道而驰的,行道者要坚守大道,所以异于常人,寂寞恬淡。老子这种高尚的道德情操,是洁身自好、独善其身的典范。 三、结语 正如仅仅只注意儒家和墨家的集体主义和利他主义有简单化、笼统性弊端一样,如果把老子的这种独立精神仅仅归结为个体主义,也有失于简单化和片面性。因为老子心目中的圣人,还必须是既以为人,既以与人,为而不争。(《老子》第八十一章)以及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老子》四十九章)这样既善于帮助他人又有博大的包容心,虚怀若谷的人。 所以,这里讲的独立不是孤立,不是绝物离人。而是注重对个体生命的尊重,尤其是对人人格独立的推崇。人只有思想独立,才不会人云亦云;只有行为独立,才不会随波逐流;只有人格独立,才能自知、自胜、自强,进而自我践行,创造出超越自身的价值。同时,我们还应看到,每个人都有按照其自然本性独立发展的需要,具有独立的人格。 个人在坚持自身独立的同时,还应尊重和维护他人的独立性,这就表现为尊重他人、善待他人,即老子所讲的善和不敢为天下先。在实践中便应该不妄作,不妄为,不强求。这不同于儒家的克己复礼,也有别于墨家的兼爱利他,是在坚持自己自主、独立的同时,推己及人。当然,我们并不回避老子的思想里有着消极避世的人生态度,那是社会生产力水平低、思想文化落后和特殊的社会背景造成的。 老子的这种独立思想和自知、自胜、自强、自我践行的独立精神,其影响已经超越了老子生活的时代,在今天仍闪耀着智慧的光芒。独立意识是健全人格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个体自立、自尊、自强,才能更加促进集体的发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参考文献 饶尚宽。老子〔M〕。北京:中华书局。 陈鼓应,白奚。老子评传〔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