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狂澜于既倒明代监察系统是如何在土木堡之变后重整朝政的
政府体制内含诸多子系统,各个系统有其不同的作用,各系统与其他系统间的相互关系共同影响着政府的运转。
明代时期,中央集权制度极其严谨和周密,明代监察系统的功能与中央集权体制相适应,为维持政府工作的廉洁高效和维护皇权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明代初期的监察系统
明代初期仿元朝建制,形成一套以皇帝为核心的中央集权政府系统,全国大小政事都由皇帝一人裁决,但仅凭皇帝一人的精力明显难以维持政府的运转,所以政府的运行也需要大批官员维持。
官员都是通过科举的方式才能获得入仕资格,虽然他们出身于不同的社会阶层,但都需要通过科考,科考是筛选官员的第一道门槛,当官员正式进入朝廷政府后,仍需活动在监管范围之内。
为加强对官员的控制,明代政府设计了一套双轨制监察系统,一条为都察院另一条则是六科。
都察院之下还有十三道监察御史和按察司两处衙门,都察院是后两者的上司衙门,主要负责监察御史和按察司官员的考察,但三者之间并不存在服从关系。
科考
都察院的主要职责是为各类被弹劾官员举证,辨明冤假错案,正天子耳目。六科的工作内容偏重于对行政过程的监察,主要通过审查六部百司的公文,对其中的问题进行纠错弹劾。
六科既拥有审核公文奏章的权力同时如果皇帝的批奏出现问题,六科也可以将审核意见附奏在诏令上重新上奏。这种方式提高了行政效率也完善了公文内容。
明代的双轨制监察系统维护了皇权的稳定和中央集权政府系统的稳定,在都察院对官员的纠劾与六科对公文奏章的审核下,官员的行为与工作都得到了有效的监督,并且保证监察权一直掌握在皇帝手中。
监察权一直都是宦官与内阁夺权时重点针对的对象,它象征着一种强大的权力,掌握监察权便意味着掌控六部诸司百官。政府系统从决策、执行再到反馈都在监察范围之内,监察权的有效性也决定着政府其他系统的执行力。
监察系统与皇权、军事权的关系
监察系统既可以维护皇权同时也可以加强对于军事权的掌控。监察权真正的服务对象不是皇帝本人,而是由皇权覆盖的皇室脉络。
各个政府官员效忠的不是皇帝而是皇权,一旦失去皇权的保护,官员就会沦为政治斗争中的牺牲者。
明太祖创立监察制的初衷便是希望它能够服务于不断延续的皇室后代而不仅服务于某一代皇帝。例如在"土木堡之战"期间,监察系统作用于整个皇室,而不只服从于明英宗本人。
监察系统对于军事权的监察体制主要包括四种渠道:
一是严格控制军队的调遣权和后勤补给,监察机构可通过审查军队调遣、人员变动等方面来行使监察权;
二是监察官员可以不定期到军队中进行巡察,监察官员可以奉皇帝的命令到各军队中审察是否存在吃空饷、军队贪腐等现象,同时兼具监察该军队作战能力的任务;
三是御史具有直接弹劾腐败军官的权力,如发现该军官存在消极迎战、贪污军饷等行为,御史可直接将该军官的行为弹劾至上;
四是御史具有随军监察的权力,面临战事,皇帝会派遣御史前往营中监督作战过程,适时可参与军事决策,甚至在某些必要情况下,御史可直接担任该军队中的最高长官,统领全部军务。
剧照"土木堡之变"后的应急对策
"土木堡之变"是明代中央集权政府系统遭受到的一次重大的外部刺激,在经历土木堡之变后,明朝政府一度陷入内忧外患的危机中。
在此次危急之时,监察系统在明代政府系统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通过与各子系统之间的适应、协调等功能,迅速对危机做出了正确反应,通过拥立景帝、清算王振党羽等决策,挽救了明朝。
正统十四年八月十六日,明朝数十万大军在土木堡被围困一夜之后迎来了全军覆没的惨败结局,明英宗朱祁镇也被北方少数民族俘虏,近半数的官员战死沙场,明代朝廷面临着一度瘫痪的局面。
在危机时,幸存官员众说纷纭,人心惶惶,有人提议南迁,也有人提议死守城池,在这种局面下,朝廷内部爆发了著名的"南迁之议"。
最终,以于谦为首的主战派战胜了主张南迁派的声音,决定死守北京、背水一战。为稳定军心,朝廷内部需尽快选出一位新皇帝即位,否则军心时刻有再度溃散的风险。
但当时的皇长子朱见深年仅两岁,无法给惶惶不安的官员带来安全感,无奈之下,人们将希望寄托于当时镇守北京负责监国的朱祁钰身上。
新皇匆匆即位,为保卫北京城,他迅速调令各政府系统开始工作运转,鼓动所有官员投入到备战中,为决战做好充足的准备。
正统十四年十月十一日,敌军兵临城下,保卫北京之战一触即发。尽管敌军手握被俘君主,但在此次决战中仍迎来了失败的结局。
明朝官员凭借着背水一战的决心成功地守卫了家园,景帝也在此次决战后顺利即位,没有势力可以撼动这位成功守住明朝未来的皇帝宝座,而且明朝急需稳固政府权力。
此次危机过后,明朝政府内部宛如枯木,各个系统岌岌可危。
历经了土木堡的全军覆没,明朝军队军粮匮乏,兵力不足,一线部队大多牺牲于战场上,二线部队军力十分有限,短时间内无法从南方获得补给,北京城内部虚空殆尽,民心惴惴不安。
其次,此次战争后,大批军事将领战死沙场,明朝军队的军事作战能力急剧下降,政府官员也有大批损失,政府内部工作难以开展,工作效率一时间难以恢复。
监察系统在土木堡之变后迅速确立了保卫北京与清算其余党羽、拥立新君的政策,参与到后勤保障、前线备战等各个环节中,保证明朝政府系统功能的有效发挥。
土木堡之变剧照监察系统如何在动乱之后重整朝政
监察系统对重整朝政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大方面:
第一,朝廷内部就南迁与守城两个观点展开了一次大规模的辩论,史称"南迁之议"。在此次辩论中,幸存的官员面临着瓦剌也先兵临城下的压力,聚集在朝堂上讨论之后的道路,"群臣聚哭于朝,议战守"。
监察官员于谦以不容动摇的决心决定了保卫北京城的决议,他提出"为今之计,速召天下勤王兵以死守之",驱散了主张南迁的声音,也奠定了明朝后期的发展方向。
第二,太监王振是此次土木堡之变的始作俑者,他蛊惑皇帝御驾亲征,造成皇帝被俘,虽然王振已被斩首但他的党羽仍活跃在朝廷上,都察院右都御史陈镒就清算王振党羽的问题展开了一次廷议。
在以陈镒为首的监察官员带领下,大臣对王振及其党羽提起控诉,要求清算王振及其党羽对明朝政府带来的巨大损失,要求严厉惩戒以宽慰人心。
在监察系统的带领下,一众官员敢于提起发动此次清算,瓦解了王振一党的专权意图。王振党羽的清算,奠定了"王振误国"的基调,为今后景泰朝新政局的确立打开了新的局势。
王振剧照
第三,以于谦为首的监察系统官员组织了大规模的廷议以胁迫太后让位于郕王朱祁钰,在郕王再三推辞的情况下,也是监察系统的官员坚定决心力劝郕王即位。
郕王即位后,大批新一代监察官员自告奋勇参与到北京防御战中,除了于谦一类毛遂自荐的将领以外,仍有许多监察系官员为决战贡献宝贵的决策。
李侃督造一种轻型战车并多次向景泰帝进言以战车作战的计策,监察官员也在后勤保障与情报传递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些躬耕在各处军事角落的官员在某种协同作用下发挥出了巨大的力量,将瓦剌也先围攻的气焰一点点熄灭。
"土木堡之变"后明代监督系统的调整
土木堡之变后,为适应新的政治环境,监察系统内部也进行了一系列的自我调整。
监察系统仍延续对皇权绝对忠诚的核心宗旨,保持皇权稳定的根本任务,虽然政府内部展开了新旧皇权的斗争,但由于景帝朱祁钰的政治根基已经稳固,因此英宗朱祁镇并不具备能力与他争夺皇权,而且英宗争夺皇权的意愿并不强烈。
但在监察系统内部官员也分成了两派,一部分拥护景帝另一部分则拥护英帝,监察系统内部形成了一种分裂,两派之间出现了斗争。
朱祁镇剧照
其次,监察系统内部存在十分高频的人员流动现象。
一是因为由于监察系统的内部官员长期从事弹劾等工作,使得他们与其他系统官员形成了一定的屏障,他们会将这种现象自动归结到监察系统本身的工作环境上,一旦他们离开了监察系统,便会舍弃所有与之相关的工作关系,希望从其他工作系统中获取一种新的归属感。
再者,监察系统的根本利益是皇权的利益,并不存在系统内部本身的利益,所以所有的官员也只服务于皇权,各官员之间不会存在私下纠葛的利益关系,一旦退出监察系统,官员也可以全身而退,他们只会保留从前作为同僚的关系,个人不会存在任何纠葛。
明朝官员剧照
因此,在监察系统合力度过土木堡之变的危机后,系统的光彩也开始淡化,各监察系统官员重新回归本职工作。
曾经他们在官场上大放异彩,但纷争结束一切归为平静后,他们有的人开始退出皇权的保护圈内,有的人开始重新投入纠劾的工作中,这种快速调整的机制对于现代监察体制的改革与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