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麟子曰:读《秦始皇本纪》,知道开始的时候,秦王嬴政并不如史家所批评的那样不通事理,应该算是人间的英雄豪杰。尤其在对待人才方面,比如见尉缭亢礼,衣服饮食与缭同,更是超过古圣贤帝王之所为,当时的英雄豪杰能够乐为所用,不是很自然的么? 史家都称,秦朝依靠诈力统一天下。秦朝在统一天下之前的国策,颇类似现代谋略家所说的外圆而内方,对外竭尽尔虞我诈之能事,用各类狡诈欺骗手段对付敌国;对内则信守秦孝公立木树信的传统,整个秦国军民一致,人人皆重信而尚武,国家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恐怕是历史上独一无二的。秦军所向无敌,号称长胜军,并非虚谈。 问题是,秦朝统一天下以后,马上得之,又要马上治之,百年的诈力无所用其锋,必然用之内斗而最终伤害到自己。比如丞相李斯的智慧,在战争年代,就淋漓尽致地发挥为对付六国的诡诈之术,在统一之后既不能收而藏之、遏而制之,就必然要寻找新的敌人而尽其诡用。这个敌人终于找到了,那就是儒家学派。于是,李斯就要耍手段、搞儒法斗争,用对付六国的手段对付儒家。我们所曾谓的儒法斗争并不是不存在,而是在秦朝确实存在过,其表现形式就是焚书坑儒。其实,秦始皇在统一之初,相对还是比较重视儒家的,比如在朝廷设立博士官七十人,如《秦始皇本纪》所载:"三十四年,始皇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前为寿"。 秦朝的天下,是以李斯为代表的法家帮助打下来的,所以李斯他们一开始就看不惯儒家弟子在朝廷里晃来晃去,指点江山,于是就借助焚书坑儒事件,对儒家学派进行集团歼灭,以致儒家学派在数年之内,几乎惨遭灭种的命运。 读过《史记》的,都清楚,秦始皇的太子扶苏是比较同情儒家的,在坑儒事件爆发的时候,曾经进谏始皇帝:"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秦始皇一气之下,便派遣扶苏北上上郡,去将军蒙恬那里当监军——下基层锻炼去了。不过,从扶苏的谏言里,我们可以看到,扶苏还是有一定的政治头脑的,应该算是秦始皇的儿子中最优秀的一个。秦始皇应该也十分欣赏这个儿子,所以要选择他作为自己的接班人。当然,在秦始皇百年之后,同情儒家的扶苏一旦继承帝位,很有可能提拔儒家圣贤进入中央领导层,这一切也正是李斯之流最不愿意看到的。所以,秦始皇去世后,李斯便出于巩固法家专政的考虑,协同赵高矫诏杀害了同情儒家的太子扶苏,改立跟着赵高学习律令的公子胡亥为帝,这就是秦二世。从而完成了儒法斗争的根本胜利。 这里可以看到,以李斯为代表的法家,其做事的路数、脉络还是比较清晰的,先是集中力量用阴谋手段对付六国,实现天下的统一;然后借助秦始皇的皇权,以焚书坑儒的残暴手段,对儒家进行歼灭性打击,达到罢黜百家、独尊法家的战略目的。最后又铤而走险,斩草锄根,矫诏杀害了同情儒家的太子扶苏,改立学习法家思想的公子胡亥为二世皇帝,取得儒法斗争完全彻底的胜利。 正如法家集团在统一六国后不肯收敛阴谋伎俩、继续在统一后的政治斗争中尽其锋用一样,在秦二世顺利接班以后,法家集团由不同学派之间的外斗,进一步发展为宫廷的阴谋内斗和法家的阴谋内斗。先是赵高用阴谋陷害的手段族诛了丞相李斯,使这个最大的法家阴谋家自己也品尝了被阴谋杀害的苦果——这就是所谓的机关算尽,反丢了卿卿性命。而后,赵高又鼓动秦二世用栽赃陷害手段,血腥诛灭了大部分的宗室、功臣和自己所有的同胞兄妹,不久秦二世本人也遭到赵高杀害,秦始皇绝后——不清楚秦始皇泉下有知,看到自己的子孙一个个被自己所信赖的法家爱臣所阴谋诛灭,心中应该做何感想。同样,也就在赵高最为志满意得的时候,公子子婴又以阴谋手段杀死了赵高,并三族赵高之家,为整个秦朝的儒法斗争,画上了一个血腥的句号。 "秦朝是以诈力得天下,又以诈力失天下"的说法,久已深入人心,实际上是,秦国于力方面所得者为多,于诈方面所失者为大。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即便秦国不采取阴谋诡诈手段,依靠秦国的强大的军事实力和优越的制度优势,亦有统一六国的可能,只是不会这么迅速。问题是,秦军的战斗力,主要来源于立木树信的内部凝聚力和向心力,而不是阴谋诡诈。相反,一旦环境发生变化,阴谋诡诈被奸臣贼子用于内部斗争,则只会使秦国的向心力、凝聚力彻底地分崩离析。秦二世时期,丞相赵高用阴谋诡计控制朝廷,前线将领章邯等,正是因为畏惧赵高的阴险而投降项羽,最终导致了秦朝的灭亡。而这一切的发生,可以说在阴谋外用的秦始皇时代,是难以令人置信的。 或曰:是否可以说秦朝是以武力征服天下而以诡诈失去天下,得天下者力而失天下者诡呢? 伏麟子曰:不完全是这样。秦朝以诈力得天下,亦以诈力失天下,是一种基本的事实。尤其在力方面,秦王朝几乎是自始至终,无不竭尽其所能。《周易》曰:"亢龙,有悔"。秦王朝就犹如一条亢龙,不同的是,直至灭亡,这条亢龙也不知道有悔。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并不知道亢龙有悔的道理,没能及时改良政治,与民休息,而是继续先秦的战国政策,举全天下之力而为一暴秦。秦国倾尽一国之力,尚足以灭六国、帝天下。统一以后的秦王朝举七国之力,又能够做出什么事情呢?必然要继续穷兵黩武、开边拓土。问题是,南并百越以后,局限于历史的条件,秦王朝的疆域在西阻流沙、北阻匈奴、东阻大海,南阻烟瘴的情况,举全天下之力必然在开边拓土方面无所展其锋用。于是,秦王朝之暴力既不能施诸外,又不甘收藏其用以休息人民,必然用之于内以竭尽帝王无穷之贪欲。于是,便北起长城之役,西修阿房之宫、骊山之墓。 毕竟,秦王之淫欲无限,而百姓之力量有穷。秦王不珍惜民力,不顾及人民死活,但阻止不了必死的百姓,铤而走险,举木揭竿以自求活路。秦法虽然苛刻,却奈何不了必死之民。陈胜起而天下崩,秦国因为极全秦之力以灭六国,又因为疲尽全天下之力,而失国于天下。说秦朝因为极力而亡也不是不可以的。或许,秦政虽然苛暴,新王能够改弦更张,苏民之困,秦朝亦不必亡。秦始皇立扶苏为太子,这是秦朝延长国胙的唯一一次机会。就这么一点希望,也被李斯、赵高所毁灭。秦虽强,焉得不二世而亡? 伏麟子曰:秦王朝竭尽诡诈之智,用诸文化内斗、大臣内斗、宗室内斗、宫廷内斗,最终造成了整个统治集团的分崩离析;竭尽天下之民力,以满足一人无穷之淫欲,最终造成了全天下百姓的土崩瓦解。秦王朝的灭亡,可以说历史发展的必然,更是《周易》中"亢龙有悔"一章,历史上唯一最为有说服力的注解。周文王演易,并不知道有秦,更不知道周亡于秦。秦朝灭周以后,却因亢极而亡,反成了《周易》的有力注脚,读史至此,人难免要掩卷三叹。 或云:根据《史记索隐》记载,颛顼之裔女"女脩织,玄鸟陨卵,女脩吞之,生子大业"。大业,就是唐虞盛世时期的名臣皋陶。皋陶在帝舜的时候长期担任大理,也就是掌管刑律的官员,以执法公平著称于世。皋陶娶少典氏的女儿曰女华,生大费,也就是伯益,被舜赐姓为嬴氏。所以,秦国的宗室,实际就是法家鼻祖皋陶的后代。这就不难理解,秦王国为什么相对于其他诸侯更加重视法家思想和法家学派——因为秦的前身,本来就是法家的氏族部落。 或云,赢秦的先人蛮廉、恶来在商朝末年,曾经长期跟随殷纣王左右,是纣王的宠臣。纣王重视刑法,以苛法严政治国家。所以,赢秦继承商朝的法治原则来治理秦国,变法图治,实现了秦国的富强。这两种说法都很有道理,或许两者是兼而有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