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印案一个敢于纠正朱元璋错误的平民百姓郑士利
空印案与郭桓案、胡惟庸案、蓝玉案并称为"洪武四大案"。空印案是四大案当中死亡人数最少的一案,仅以百计,而其他三案皆以万计,也是最冤枉的一案,因为说句实在的,死于这桩案件的人原本就不该死。
捷径
朱元璋规定,各省、府、州、县,每到年底都必须派官员到京城的户部核对当地的钱粮、军需等财政事项,只要有一个数字不对,户部就会驳回。
一旦驳回,官员就得返回当地重新造册填写。
有的人或许会想,驳回了直接修改不就行了吗?干嘛要返回当地?在当时直接修改是不行的。
因为文书是不能够修改的,如果你修改,我也修改,文书上的文字各种乱七八糟不说,还容易出现造假的情况。
这样一来就产生了许多的麻烦,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行程。
古代不比现在有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嫌汽车慢,可以坐高铁,嫌高铁慢,可以坐飞机,从最南端到最北端最快只需要不到十个小时。
而在当时最快的交通工具只有马,再加上有的道路能够骑马,有的道路不能够骑马,甚至还得要爬山,交通效率不是一般的低下。
一般情况下从两广地区到京城,最起码得要三个月的时间,错一次还好,如果说连续错上两次、三次,基本上一年的时间全部用在赶路上了。
正是因为错的成本太高,太麻烦,官员们想出了一个便捷的方法,那就是提前在空白的文书上盖上印章。
印章是文书的凭证,出现错误只需要将事先带着的文书从箱子里拿出来,在住处造册填表就行了。没有来回赶路那么麻烦,大大加快了工作的效率。
既然都要加快工作效率了,为什么还要带文书?一个地方上的账目繁多,带的文书肯定不少,直接带印章不是更好吗?不是官员们不想带印章,而是印章带不走。
如果说将印章带走,那么留在当地的官员用什么盖章?刻私章?一旦抓到,轻则断手断脚,重则直接处死。
泄露
由于每年地方进京核对财政事项的官员众多,携带盖着印章的空白文书进京一事,从一开始就是人尽皆知的事情,只有一个人不知,这个人就是朱元璋。
不是他们想瞒朱元璋,而是他们不敢告诉朱元璋,因为他们都明白朱元璋对待官员的性格过于残暴,属于那种有多少就杀多少,丝毫不留情面的皇帝。
虽然这种事情无伤大雅,但是一旦让朱元璋知道,说不定朱元璋会浮想联翩,到时候得死一大堆的人。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更何况是接近公开的事情。
洪武九年,朱元璋不知道从哪里得知了此事,将全国上下所有掌印的官员全部处死,而副职的官员则全部杖责一百,发配守边,就连负责监察的官员都受到牵连。
在朱元璋这一场无差别的大屠杀当中,有无数平日里以清廉著称的官员也难逃一死的命运,其中就有著名忠臣方孝孺的父亲方克勤。
方克勤平日里连肉都舍不得卖,天天要么是白菜,要么是豆腐,以为不贪污,不欺民,就不会死,结果因为是掌印官,也得死。
勇气
空印案爆发之际,有一个人站了出来,这个人叫做郑士利。
他的哥哥郑士元牵扯到了空印案当中,他为了他哥哥,也为了其他无辜的人,利用当时平民可以上书皇帝的条件,上书朱元璋。
向朱元璋说明情况:
第一、文书都是装在箱子里,官员们随身携带,几乎没有丢失的可能。
第二、当时盖有印章的空白文书,如果流落到百姓的手里,百姓并不能拿着文书做什么,因为盖在文书上的并不是一个完整的印,而是骑缝印。
什么叫骑缝印?就是在第一页与第二页中间的裂缝里盖上去的印。官府发布命令、公告的文书都是一个完整的印,而不是残缺的印。
第三、国家对于盖有印章的空白文书,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既然法律条文没有,也就说明并不犯法,那犯的是什么罪呢?
郑士利说的这三条,每一条听起来都没有问题,但是朱元璋却并没有听。
朱元璋知道盖有印章的空白文书几乎没有任何的危害作用,但是朱元璋就此事认为官员们轻视他,竟然敢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做这种事情,还不向他报告。
郑士利这一上书,非但没有解救得了他的哥哥以及其他人,还把他自己搭了进去。朱元璋将他抓起来问他到底是谁指使他这么干的,他一口咬定没有任何人指使他。
结果他落得个跟他哥哥一样的下场,到江浦做苦工。
结语
郑士利虽然没有一官半职,但是依靠勇气拼死进谏,将生死置之度外的性格令人敬佩,正是因此,《明史》为他这个平民特地开一个列传,以证功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