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狱服刑的犯人得了癌症,监狱管理部门有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处理。 一,服刑人员所犯罪行的刑种,决定采取治疗和管教的方式。 监狱服刑人员都是剥夺政治权力的人。比如死刑,死缓和无期徒刑,宣传时都有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有期徒刑判几年等于剥夺政治权利几年;有的比如判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这2年是服完刑期后,从释放之日起算。《宪法 》34,35条规定:人民的政治权利是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因此,监狱管理方面,不是简单的管理犯人的行动自由,还要管理犯人的政治权利。 二,任何服刑犯人,都有生命权,得病监狱必须治疗。癌症患者也不例外,通知近亲属探望是肯定的。家属提请保外就医,根据余刑长短,思想考察表现,保外期间对社会有无危害,亲属能否保证不再重新犯罪,特别强调能否保证剥夺政治权利的付刑实施。在监狱里有通信和打电话的权利,可必须接受检查和监听。出去能保证不胡说八道和有损国家的言行非常重要。比如定期向当地管理机关汇报等等! 三,如果没有亲人,那监狱就负责治疗到底。还要派专人服伺,晚上要有人执班盯着。监狱只能按照监狱法的规定实施治疗,不可能完全满足病人要求,因为,服刑人员的身份没法改变。只能按照监狱管理规定治病救人! 犯人在服刑期得了癌症,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1、如果司法机关认为罪犯身体状况符合保外就医规定,保外就医后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一般会批准的。 2、如果司法机关认为罪犯身体状况不符合保外就医规定,或者保外就医后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不会批准的。看守所和监狱方面肯定愿意重病罪犯保外就医,既减少自己监管责任,还能节省监管经费。 3、家庭条件好的罪犯,亲属会积极申请保外就医,甚至不惜犯罪。家庭条件不好的罪犯,其亲属会消极对待保外就医,因为出狱看病要家属负担费用。 您认为我回答得到有道理,请给我点个赞,欢迎互动评论。我是律师,愿意回答法律及其它社会问题,请关注我的头条号! 犯人在服刑期间得了癌症,监狱方面会视具体情形采取相应措施。有期徒刑 如果犯人被判处的是有期徒刑,那么他身患重病是可以保外就医的。所谓的保外就医,即是指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经司法机关批准让其取保监外医治的执行方法。 也就是说,犯人被同意保外就医后,就不用关在监狱而是在外面医院里接受治疗了。因此,为了避免有人利用保外就医逃避刑罚,法律规定申请保外就医的犯人必须经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确实身患严重疾病的才能保外就医。 当然,如果犯人仍然具有社会危险性,或者有自伤自残的倾向的,那么是不能适用保外就医的。无期徒刑 如果犯人被判处无期徒刑,那么即使身患癌症也不能申请保外就医,而是只能在监狱里接受治疗。 监狱对在其中服刑的犯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因此会对身患重病的犯人"特别照顾"。比如指定其他犯人贴心照顾重病犯人,让犯人在监狱自设诊室里接受治疗。当然,监狱自设的诊疗机构条件有限,不可能享受到外面医院那样优越的医疗服务。 当然,如果犯人病情危重,监狱的医疗条件无法实施抢救的,监狱还派遣狱警押送该犯人去医院抢救的。 另外,在犯人符合保外就医的情况下,经济条件好的家属会积极申请保外就医,而经济条件有限的家属则非常消极。 监狱管理部门有以下几种方法来对付狱中囚犯的癌症。 一种 1、 根据罪犯的刑罚种类,实行待遇和纪律。 囚犯被剥夺了政治权力。比如死刑、死缓、无期徒刑,宣传中都伴随着"剥夺政治权利"。几年监禁相当于剥夺几年政治权利;例如,有些人被判处五年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两年。这两年从刑满释放之日起计算。宪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人民的政治权利是选举权、被选举权、发言权、发表权、集会权、结社权、游行权、示威权,以及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担任领导职务的权利。 因此,在监狱管理方面,不能简单地管理罪犯的行动自由,更要管理罪犯的政治权利。 2、 所有囚犯都有生命权,病重的监狱必须得到治疗。癌症患者也不例外。一定要通知他们的近亲去看望他们。根据剩余刑期的长短,家庭成员应当根据剩余刑期的长短,假释期间是否有危害社会的行为,亲属能否保证不再犯罪等问题进行调查,重点考察假释期间是否存在犯罪行为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是可以保障的。在监狱里,他们有权交流和打电话,但他们必须受到检查和监视。出去确保你不胡说八道,不伤害国家,这是非常重要的。例如,定期向当地政府报告等等! 3、 如果没有亲属,监狱负责治疗到底。我们还需要派一个特别的人来服务,晚上会有人看守。监狱只能按照《监狱法》的规定实施治疗,这不能完全满足病人的要求,因为犯人的地位不能改变。只有按照监狱管理规定才能救人! 癌症是威胁人类健康的第一杀手,遗憾的是,目前还没有能治愈癌症的特效药。有人就好奇了,如果犯人在服刑期间得了癌症怎么办? 犯人也是人他们也有求生的权利一般来说,监狱里都有医院。平时感冒发烧等小病小痛,监狱的医生都能给治好。不过如果犯人在服刑期间,得了重大疾病,比如癌症。监狱会根据犯罪实际情况,给予犯人不同的治疗方式, 发现得了癌症怎么办? 如果是普通犯人在发现患有癌症时,符合监外执行的监狱,会联系犯人家属。办理保外就医,让犯人及时得到更好的治疗。通常只要到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经批准后,就可以保外就医了手续办理比较快。联系不到犯人家属的监狱,也会负责到底尽力治病救人。 如果是无期徒刑犯人怎么办? 如果患者是死刑犯死缓犯人,无期徒刑犯人,或者是对社会有严重危害的,以及有自伤自残倾向的犯人。他们是不允许保外就医的,只能在监狱医院接受治疗。不过他们虽然可以不参加劳动改造, 但是在监狱医院里吃的药,只能稳定病情防止扩散。治疗条件要比外面差些, 费用谁来承担? 此外罪犯在监狱服刑改造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都是由国家支付的。如果在服刑期间患疾病监狱会全额承担医疗费。 2005年,我在河南一省级监狱服刑,在犯人中担任积委会主任。我们从事的劳动是织羊毛衫。有一个二十四岁的囚犯,分下队只有两周,就以眼看不请为借口不干活。带队的警官让我去了解他的情况做他思想工作,这孩子说四五米外就看不见人脸。于是去狱内医院诊断,当天就住院冶疗。一周后我又去看他,他说"哥,我感觉要闯不过这关了"我说"别多想,年纪轻轻有啥大病,别悲观"他说"谢谢哥,我真觉得不和从前一样……谢你的关心!〞隔了一天我又去看他,隔着窗,他听我叫他名字,对我说"舅舅是医药公司的,这两天要来送药"但仅隔三天后的夜晚,值班警察叫我带人去医院,说那孩子因尿毒症刚刚去世…… 犯人的思想形为有罪,但肉体无罪,应以全力救治。这是毛泽东时代就已经制定的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的优越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几十年来,不也是一直在延续应用吗。 西门观点:符合监外执行的,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1、那些犯人不符合监外执行? 死刑犯和死缓犯人;对社会有严重危害的犯人。 2、哪些犯人可监外执行? 一般犯人和重刑犯人,即便是无期徒刑的犯人,都只是剥夺了他们的政治权利和人身自由权利,而生命健康权利都不会被剥夺。 3、服刑期间在监狱治病费用谁付? 如果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患了一般疾病,可以在监狱医疗所进行治疗,监狱治不了的,由监狱控制到当地医院治疗。一切费用由监狱负担。 4、如果服刑期间患了癌症等重大疾病如何治疗? 如果在服刑期间患了重大疾病,如癌症,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可申请监外执行,保外就医。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如果犯人在服刑期间得了癌症,那毫无疑问,监狱会根据癌症的轻重缓急程度分期给你治疗。 当然你也别觉得得了癌症就有理了,就可以高枕无忧了,监狱又不傻,要知道监狱的主要功能是惩治罪犯,让罪犯通过劳动改造自己的场所,这才是监狱的强项。而相对的治病等自然是监狱的弱项了。 如果你是癌症初期的话,那自然可以不用劳动改造,会住进监狱里面的医院,吃的药也仅仅是基本的维持你的病情不会继续扩散,在饮食方面跟别的监狱里的病人一样,也就是说在营养方面不会对病情有任何的好处,更不会向在外边时癌症初期,有很好的药可以抑制病情快速的扩散。 如果犯人是癌症中晚期,监狱会联系你的家人给你办理保外就医,而且不需要任何费用,各种手续的办理速度非常的快,这时候犯人就算保外就医出去了,基本也活不了多久了,就算去外边医院治疗也是白花钱,所以想吃点什么就赶紧吃,不然真的就没机会了。 总之监狱也尽量不会让得了癌症的病人死在监狱里,你也别觉得得了癌症在监狱里不用干活,天天白吃白住又白喝,那我只能说你很傻很天真了,虽然你白吃白喝又白住,在外边还有亲人伺候你,对你嘘寒问暖,在监狱医院没人会惯着你,得了癌症怎么了?有理了?错,很多时候该骂人还会照样骂你,甚至揍你也很平常。 这么说吧,同样的病,如果在外边的世界你可以活五年,那你在监狱里只能活一年,当然这跟犯人平时的饮食营养,以及环境对人的影响有很大的关系。在外边我们常说"有啥别有病,没啥别没钱",这句话尤其适合在监狱,因为那里更现实更残酷。 喜欢就点个赞加个关注谢谢 我家邻居尿毒症左肾早被摘除,在医院血透认识了一名毒贩后也参与了贩毒,监狱进进出出好几次,就因为有尿毒症监狱也不愿要他…最后一次被判死缓在新疆监狱服刑,监狱也是讲究经济效益的,每周血透2-3次把整个监狱拖垮,后来监狱打电话来叫家属过去办了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