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何时能给出借人公道
2020年11月27日,全国正式运营的网贷机构,由高峰时期的5000家,到现在的全部停止运营,也就是说2020年末,网贷机构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P2P机构作为在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从事资金撮合业务的信息中介平台,原本他的角色是在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搭建媒介服务,从2013年左右开始大规模的兴起随后逐渐发展壮大。在随后的短短几年里,尤其到2016年左右达到高峰时期的5000多家运营机构。
但是现在这些机构已经全部归零,这个顶着互联网创新金冠的明星也轰然倒塌,他留下的却是满地的泥坑,和受伤飘零的群众,在这个冬日里守望着他们何时可以收回来的投资款。
网贷机构清零了,相关的法律责任可以清零吗?数10万投资理财人的损失可以清零吗?
P2P本来是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代名词,但是 P2P机构不安于做一个信息中介平台,也不安于在投资人和借款人之间搭建媒介服务,所以经营性质的变化为 P2P的快速发展埋下了爆雷的种子。
P2P本来服务于微型企业或进行短期资金周转的借款用户,属于普惠金融的范畴。但是如果不满于信息中介的服务角色,他的服务对象也不再是银行顾及不到的小型客户,大大小小的众多平台争先恐后的开始基础获客,在形式上充当了影子银行的角色。同时在监管约束方面,风控和合规机制方面,没有成体系的系统性的制度建设,众多平台开始自建资金池、自融或挪用理财资金等等不合规不合法的运营模式,直接导致了最终的爆雷。
2018年可以说是 P2P网贷机构的暴雷年,大大小小的网贷机构连二连三的出现兑付风险,最终无可避免的或者跑路或者爆雷,再给数以百万计的投资人造成亏损的同时,网贷机构的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被相应的追究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
这就是这个昔日金融明星造成了一地鸡毛!
虽然 P2P机构清零了,但是相应的法律追责不能清零,集资参与人的投资款项也不能清零,接下来要做的是如何挽回损失,规避损失。在对 P2P网贷行业,从开始到繁荣到崩盘,到清零这整个行业发展流程中,留给我们的更多不应该是惋惜,而应该是如何正确的理解互联网金融,如何引导或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如何迎接下一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浪潮,同时更应该要做的是从这一波互联网金融的失败教训中,痛定思痛,总结经验。提前打补丁,提前做好系统性的规范性的建色,包括监管体制的建立,风控体制的建立,合规运营体制的建立等等内容。
P2P平台虽然全部清零,但是仍有大量的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在苦苦的挣扎,苦苦的挑债,这些 P2P机构的受害者,目前正完全依靠个人的力量在进行挽回损失,但是效率或希望非常渺茫。在。P2P全部清零之后,无论监管层司法机构还是我们法律服务人员,以及 P2P网贷机构的参与人员,曾经的从业人员,应该最大限度的来帮助投资人挽回损失,以此来清算P2P的过往功绩和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