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6项新调整!时间已确定,涉及养老就业医疗等方面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明确分工责任及完成时限。其中在社保方面迎来6项重大的政策调整和变化,此次社保调整主要涉及养老、就业和医疗等方面,主要由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银保监会牵头,并且相关出台时间也确定下来了。
1. 提高养老金,4月底出台政策
据了解,今年退休人员养老金将延续往年的趋势继续上涨,目前已连续17年持上涨趋势,自2018年到2020年,养老金连续3年涨幅达到5%,届时将会揭晓2021涨幅。
2. 第三支柱养老保险,9月底前出台政策
第三支柱养老金保险,即个人养老金制度,属于一种商业保险。这是个人自愿参与,国家在税收上给予支持,个人将工资部分自主存入个人养老资金账户,由专业机构进行长期投资管理,退休之后,按月连本带利领取。
3. 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6月底前出台政策
该试点主要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主要是对于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和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着重点主要是对于外卖配送员等新业态从业者的权益保障。
4. 放开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9月底出台政策
现如今,我国灵活就业人员数量已经达到2亿多人,但是由于户籍限制,导致异地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无法在就业地参加社保,待未来开放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开放,异地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就可以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
5. 5月底前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增加30元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再增加30元和5元。预计上调后,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将达到580元/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79元/年。
6. 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5月底前出台政策
未来门诊费将逐步被纳入统筹基金报销,同时对于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和多发病、常见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