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新政大家想必都已经了解,其中最重要的医保账户可与家人共享。 后台有很多粉丝朋友们私信不太清楚政策,下面为大家讲解一下。 个人医保账户与家人共享的场景有三个,既满足三个任一条件都可以账户共享—— 一是,职工个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 定点医疗机构 就医时,发生的个人支付医药费用(即统筹基金报销后),均可以由职工个人账户支付。 二是,在 定点药店购药、购买医疗器械、购买医用耗材, 均可以用家庭成员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三是,职工的个人账户还可以用于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说的家庭共济是针对个人账户,不是指统筹共济的大池子。 此外,新政还对医保个人账户做了改革—— 原本单位缴费的30%与个人缴费的全部是计入个人账户,现改为 只有个人缴费基数的2%计入个人账户,单位额缴费部分不再计入。 这意味着个人账户的钱将会大大减少,而减少的这部分全部转移到统筹基金中(医保账户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账户)。 可能很多人不了解这两个账户的作用,为大家简单解释一下: 个人账户,是用来支付无法报销情况下,比如社区门诊,比如购买医药用品等; 统筹基金账户,个人无法支配,主要用来住院报销。 换句话说,小病用个人账户大病才能经过报销使用统筹基金账户的钱,但在新政之后,门诊部门也可以报销了,意味着门诊费用也可以使用统筹基金的钱。 表面上是我们个人账户的钱变少了,但其实在权益保障方面依旧没变。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表示,如果改革到位,基本上每个人的个人账户新的计入都会减少。但是,改革后个人积累仍然归个人所有,权益没变。个人账户新计入的减少并不意味着整体保障功能降低。 他解释,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的"一少一多"体现了制度的轮换:普遍个人账户的新计入减少,并不意味着职工的保障会损失,而是被放到了共济保障的大池子里,形成了新的保障机制。 "个人账户的多少,对当下个体来说,有多和少的区别,但制度上来说共济保障更具有风险防范功能。" 陈金甫表示, 新的保障机制总体上基金平衡转移,保障效能将显著放大,既用于实实在在的医疗服务购买,又有利于人群基金的共济,更有利于长远制度的可持续性发展。 "如果说我们把所有筹上来的钱都放到每个人的口袋里,那明明白白,但这没有共济保障作用。每个人去缴费参保购买医疗服务的时候,这就形成了保险。保险共济机制就是用大数法则化解社会群体的风险。"陈金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