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出事,代言明星要不要退代言费、广告费?现在终于有定论了。6月1日,银保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梁涛在发布会上介绍网贷机构存量风险处置情况时表示,"加快追赃挽损,依法追缴高管奖金和明星代言费、广告费。" 此前明星代言P2P出事后屡屡登上热搜,引发广泛关注和争议:"P2P平台出事,代言人该不该担责?"、"明星拿了广告费,拍拍屁股就走人?"对此,梁涛明确表示,稳妥推进网贷机构存量风险处置。截至3月末,存量业务尚未清零的停业网贷机构1387家,未兑付借贷余额7161亿元,比去年末减少79家、1046亿元。其中,对已立案的999家机构,依法协调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快审理进度。加快追赃挽损,依法追缴高管奖金和明星代言费、广告费。引入征信系统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提高追偿专业化水平。 近年来,多个P2P平台暴雷,涉及黄晓明、郎朗、赵雅芝、唐嫣、王宝强、唐国强、张铁林、汪涵、杜海涛、杨迪等众多为P2P产品"代言"的娱乐界明星。而体育界的明星也因此成为不少受害人维权的对象。早在2014年1月,"九球天后"潘晓婷就曾通过经纪公司为"中晋系"投资理财产品代言。2016年4月"中晋系"投资理财产品爆雷,未兑付金额共计52亿元,涉及1.28万余名投资人。潘晓婷甚至被投资者告上法庭,要求她赔偿损失20万元,但最终这一诉求被驳回。 2020年,因代言的爱钱进被立案侦查,除了汪涵,另一位代言人刘国梁也被投资者声讨"还钱"。7月5日,刘国梁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道歉。他表示,自己与爱钱进平台的代言始于 2018 年 5 月,结束于 2019 年底。在双方合作前,对方曾经出示过其开展合法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刘国梁称,在得知网友和平台用户反映的问题后,自己感到十分愧疚,也很痛心,已经第一时间敦促平台尽快且妥善解决这些问题。同时他还强调,自己会和律师团队及工作室密切关注并跟进此事,尽最大限度地与平台、政府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积极沟通,和大家一起合法、合规地积极推动事态向好的方向发展。 除了潘晓婷和刘国梁因代言理财产品翻车,还有一些中国体育明星也曾因代言卷入争议:中国女排功勋主教练陈忠和就曾被指代言的药品涉嫌虚假宣传,对此,陈忠和回应,自己 2005 年出任中国女排主教练期间曾与该厂商合作,但 1 年后发现对方的违规行为后,就与厂家进行了交涉,并终止了合作。作为中国最成功的的篮球运动员之一,以及现在的中国篮协主席,姚明代言的某品牌保健品也曾不止一次因虚假宣传、甚至非法生产销售被消费者告上法庭;中国女排现任主教练郎平也曾因代言某品牌的滴眼液陷入舆论漩涡。 《广告法》第56条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广告法》第62条规定:"广告代言人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或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北京某知名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曾表示,"只要代言人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服务的广告内容失真,并且造成了损害,就应该对消费者承担侵权责任,但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如今,随着官方明确发声,恐怕以后拿了一笔不菲代言费的明星们再难轻松拍拍屁股走人了。当然,这也给明星们提了一个醒,药品、保健品以及网贷平台属于高危行业,公众人物在接受代言广告时,应该注意避开高危行业和高危企业,选择与自己从事专业相匹配的行业,或是属于同一产业链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