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说说技术创业美文职业
投稿投诉
职业母婴
职场个人
历史治疗
笔记技能
美文纠纷
幽默家庭
范文作文
乐趣解密
创业案例
社会工作
新闻家居
心理安全
技术八卦
仲裁思考
生活时事
运势奇闻
说说企业
魅力社交
安好健康
传统笑话
童话初中
男女饮食
周易阅读
爱好两性

间接证据和证明对象分别是什么意思?

6月2日 喵小咪投稿
  证据可以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而且证据在司法活动中的作用是非常大的,所以,了解证据的证明对象也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律图小编在下文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间接证据和证明对象分别是什么意思?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间接证据和证明对象分别是什么意思?
  1、间接证据
  间接证据,就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事实,但能和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共同证明和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2、证明对象
  证明对象是指由实体法律规范所确定的,对诉辩请求产生法律意义的,应当由当事人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
  二、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
  根据间接证据的特点和司法实践经验,在完全运用间接证据定案的情况下,必须遵守以下几项规则:
  1、客观性,用于定案的每一个间接证据都必须经查证属实,即必须都是客观真实的;
  2、关联性,间接证据必须与案件真实存在客观联系,对证明案件事实有实际意义;
  3、充分性,间接证据必须达到能够证明案件全部事实所需要的量;
  4、协调性,间接证据之间以及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
  5、完整性,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
  6、排他性,运用间接证据构成的证明体系得出的结论必须是唯一的,而且是排他的。
  三、证据的证明对象是什么
  1、刑事诉讼
  实体法事实是指对解决案件实体问题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即通常所说的案件事实。在中国的刑事诉讼中,实体法事实是指对定罪量刑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它分为:犯罪事件的事实和被告人的个人情况。
  犯罪事件的事实,这是证明对象的核心部分,其范围一般包括:犯罪行为的情况,即犯罪行为是否已发生,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工具、过程、环境和条件等;谁是犯罪实施者,他是否达到责任年龄,有无责任能力;被告人的罪过(故意或过失)情况及犯罪的目的动机;犯罪的结果,即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犯罪后的表现,即犯罪后被告人戴罪立功、自首、坦白等悔罪情况,或者潜逃、毁证、灭迹、阻止同案犯交代、订立攻守同盟等抗拒情况;是否存在犯罪已超过追诉时效、被告人死亡、经特赦免除刑罚等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其他影响被告人罪责轻重的犯罪事件情况,如被强奸的人是孕妇、病妇,聋、哑、盲人或幼女等。
  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包括被告人的一般履历(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政治面貌、文化程度、家庭出身、个人成分、工作经历、工作单位、职务、原籍和现址等),一贯表现,是否有前科或受过处分,等等。一般说来,这些情况与确定被告人是否为犯罪分子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有时对量刑有意义。
  2、民事诉讼
  中国的民事诉讼中的实体法事实,是指对解决民事纠纷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它包括两部分:法律事实。指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法律关系是否发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即原告人起诉理由和被告人答辩理由的事实。它又分为事件和行为:事件是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事实,如火灾、人的死亡等;行为是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事实,如签订合同,立遗嘱等(见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按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所产生的影响不同,又可分为:产生权力和义务的法律事实,如签订合同,造成损失等;消灭权利和义务的事实,如放弃继承,抵销债务等;变更权利和义务的事实,即可以使法律行为无效或者权利、义务发生变化的事实,如违反经济合同,无行为能力,偿还部分债务等。上述法律事实,只要原告人据以作为诉讼请求的理由,或者被告人据以作为答辩的理由,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对解决案件有意义的,都是案件的证明对象。当事人的身份及其相互关系,指当事人的履历,原告人、被告人是否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
  间接证据和直接证据二者必须结合在一起运用,才能发挥证据的最大作用,间接证据的证明对象只能是案件的片面性,必须结合其他证据。当然证据的来源必须合法。如还有问题的,小编建议去律图网站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延伸阅读:
  录音证据有多大法律效力
  间接证据的作用有哪些,如何判断间接证据?
  新民事证据种类有哪些

实物证据通常证明哪些内容,实物证据的主要特点所谓的实物证据就是以实体出现的证据,如犯罪嫌疑人用的作案工具、证人证言等,实物证据证明力还是比较强的,那么实物证据通常证明哪些内容?对于这个问题,律图小编在下文就为大家浅要的分……间接证据和证明对象分别是什么意思?证据可以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而且证据在司法活动中的作用是非常大的,所以,了解证据的证明对象也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律图小编在下文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间接证据和证明对象分别是……民诉讼中视听资料证据形式是怎么样的?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有很多种类的,如物证、视听资料等,而且这些证据都有一定的表现形式,那么民诉讼中视听资料证据形式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律图小编在下文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本证与反证的区别有哪些证据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分成不同种类,例如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本证与反证等。下面,律图的小编将详细为您讲解本证与反证,告诉你他们有什……本证是反证是怎样的区分两者有什么意义一、本证与反证是怎样的所谓本证,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负有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的用于证明自己所主张事实的证据。所谓反证,是指没有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为证明对方主张事实……不属于书证有哪些?证据在司法活动中是最重要的东西,因为合法的证据以及证据的完整可以决定案件最后的审判结果。当然,证据是有类别的,分为很多种,那么不属于书证有哪些呢?律图小编在下文为大家浅要的分析……本证与反证是怎样的我国证据法把证据划分为本证和反证,本证是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而反证则是证明对方主张不存在的证据。这两者对于大多数人来讲,可能比较陌生。接下来,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本证……证据的真实性是指什么?证据一般分为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七种形式,而对于这些证据必须满足三个特性:即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本文中将对证据的真实性进行介绍,同时简要解答一下证据……刑事证人证言的效力怎样的证人证言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法定证据之一,但是由于其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因此对于它的效力问题一直都有争论。那么,证人证言的效力到底是怎样的了?请看下文律图小编介绍。一……证据的真实性要求如何确定一、证据的真实性如何确定要想确定一个证据是否具有真实性,就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对证据进行审查:1、审查证据形成的原因证据形成包括证据形成的原因、过程和结果。证据……当事人陈述虚假的成因是什么,有哪些应对方法?在我国各种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当事人的陈述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真实陈述有利于事实真相的查明,虚假陈述则会导致案件审理结果非客观公正,损害他人的正当利益,今天律图小编将会告……原始证据的证明力是否大于传来证据的证明力?证据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原始证据是第一手资料,直接来源于案件的事实,而传来证据是二手资料,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那么原始证据的证明力是否大于传来证据的证明力?律图小编就为……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轻微刮蹭逃逸会立案吗一、轻微刮蹭逃逸会立案吗发生交通事故后,即使只是轻微刮蹭,如果在发生事故后逃逸的,就属于肇事逃逸,应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发生轻微刮蹭……交通肇事赔偿立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一)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1、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合议庭通过后多久宣判一、合议庭通过后多久宣判如果案情复杂,则普通程度审理(由法官、审判长以及陪审员三人审理),一般是六个月结案;如果案情简单,则是简易程序(一位法官审理),一般是三个月审结。……法院查封房产的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在当代这个社会,法院的职权有许多,不仅包括大家都知道的解决一些纠纷,还可以进行财产的执行等。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国法院查封房产就是其中的一项职权,很多人想要知道根据我国的法律……强制执行多久上黑名单?在民间借贷中,欠债不还的情况非常普遍,一旦发生债务纠纷,债权人往往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对于拒绝履行法院判决的,法院还可以对其进行强制执行。而对方没钱时,法院不得已中止执行,并可……再审被驳回下面怎么办?一、再审被驳回下面怎么办再审被驳回,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该抗诉期无期限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院建议或……暂予监外执行一定要有保证人吗一、暂予监外执行一定要有保证人吗?暂予监外执行一般是需要有担保人的,罪犯没有亲属、监护人的,可以由其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原所在单位或者社区矫正机构推荐保证人。……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怎么办,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当今社会,越来越多人需要走法律途径来索取应有的赔偿。例如很多员工因为工作受伤之后,公司是需要赔偿工伤引起的一切损失。那么要是肇事者不给赔偿之后走法律程序判定需要法院强制执行对方……符合哪些情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一、符合哪些情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主体不适格;2、被告不明确;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5、受案……执行中可否追加抽逃出资人?一、执行中可否追加抽逃出资人?是可以的;首先,《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规定,下列四种情形认为抽逃出资:1、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2、通过虚构债权债……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都有哪些一、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况有哪些1、主体不适格;2、被告不明确;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5、受案后发……
友情链接:中准网聚热点快百科快传网快生活快软网快好知文好找作文动态热点娱乐育儿情感教程科技体育养生教案探索美文旅游财经日志励志范文论文时尚保健游戏护肤业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