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传得沸沸扬扬的郑爽被罚2.99亿元事件,不仅给偷漏税的艺人敲响了警钟,更是告诫那些以身试法的高收入群体,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阴阳合同"、"化整为零合同",是很多高收入群体惯用的伎俩,在如今的大数据时代,以及信息发达的时代,这条路已经被封堵了。 "为富不仁",这个词用在郑爽身上太合适了。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花费其实也是有限的,一个一亿身价与一个十亿身价的人,生活质量并无多大的差别,但当你贪得无厌时,就只能是咎由自取了。 这样的例子太多了,象曾经身陷囹圄的刘某庆,范某冰,但是还是没有起到警示作用。 名人必须以身作则,给公众树立依法纳税的榜样,而不能适得其反。 2.99亿还不够,要学习香港,对这样恶意偷税的艺人,处以3倍偷漏税金额的罚款,再补加3倍金额的惩罚性税收,搞得倾家荡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