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女与一男子在社交软件陌陌上相识,期间该男子引诱朱女发过私密照,双方交换过照片后感觉不错,因此约定见面。约好见面时间和地点后,朱女发现前来赴约的这名男子与照片不太一样,虽然该男子头戴帽子和口罩以及眼镜,但是朱女的第六感觉得不是照片本人,男子屡次三番催朱女先上车,朱女拒绝。 被识破后,男子开车离去,离去后给朱女发微信道歉。朱女声称要报警,男子要求私了,朱女提出三千元赔偿金,男子同意,但就是不肯打钱。因朱女还在上大学,不想把事闹大,这事就不了了之。谁想几日后朱女发现该男子在陌陌软件上传播了自己的私密照片以及他们的聊天记录,并称自己与朱女发生过等等。朱女该怎么办? 肥猫来回答[来看我]@爱读书的肥猫 网络上传播私密性侮辱信息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朱女可以要求对方删除,若是对方不删除,建议朱女报警处理。该行为同时涉嫌侵犯隐私权,还可以民事起诉要求赔偿并停止侵害。 网络相识虚无缥缈,各位网友尤其是女性网友在使用网络社交软件时,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隐私,同时也应洁身自好,不让违法分子有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