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韩国京畿道光明市的警方突然接到了一位女性的求助电话,电话里非常焦急地表示,她的朋友(女)在洗澡的时候突然昏迷,倒在了地上。 接到电话后,救援人员立刻赶到了现场,但遗憾的是,这位昏迷的女士最终还是抢救无效,离开了人世…… 按说每年在洗澡时突然昏迷死亡的人不算少,但大多都是上了岁数的老人家,而死者才26岁,正是一个人身体状况最好的时候,怎么会这么突然地昏厥、死亡呢? 带着这样的疑惑,警方对死者的死因展开了调查。 调查的结果显示,死者确实是自然死亡,但她死亡的原因却另有隐情。 死者手机里储存的证据显示,原来正是那个帮她报警求救的朋友,把她一步步推下了死亡的深渊…… 因为警方没有披露案件相关人士的身份,所以我们跟韩国媒体一样,用A来代指死者,B来代替报警的那个朋友。 警察在调查死者A的手机之后发现, 原来A和B两个人从初中到大学一直都是同窗,两个人相识已经有10多年了。 毕业之后,两个人一起离开了家乡,来到首尔的同一家大公司里打工, 等到2017年的时候,在B的劝说下,两个人一起从公司离了职,成了性工作者。 在这之后,两个人确实通过违法行为大赚了一笔。 不过人的贪婪是没有止境的,B希望自己能赚到更多的钱,于是她偷偷把心思动在A的身上…… B跟同居的男子联合起来,一起强迫A更频繁地卖淫。 他们还恐吓她说,"这个卖淫团伙背后有更大的黑手在操纵,如果你不干就会受伤。" 因为A和B是认识十多年的好友,所以A也只好相信了B的谎言,开始不断接客,成了B的赚钱工具。 除了强迫A接客赚钱,B还偷偷潜入A的家里安装了针孔摄像头,在A的手机里安装了追踪APP,时刻关注A的一举一动。 在完全控制了A的行踪之后,B和同居男子变本加厉,每天强迫A在住处附近的汽车旅馆里接客,每天接不到5个客人,赚不到足够的钱就不能停。 如果A没有完成每天的赚钱目标,或者流露出一点不满、想跑的意思,B和同居男子就会逼着A洗冷水澡,不让她睡觉,还恐吓她说要把她的裸照传给父母…… 今年年初,A曾经一度逃回过乡下治伤,但没想到的是,B女和同居男居然也回了老家,强行把A带回了首尔。 为了断绝A再次逃跑的念头,B还单方面替A断绝了跟父母的关系,B告诉A的父母说,"A现在在卖淫,你们不要管,交给我。" 就这样,B日复一日地剥削着A。 根据警方事后统计,从2019年12月到2021年1月,A被B软禁在家里强迫卖身2145次,拍下了至少3868部裸体影片,B还霸占了A一共3亿韩元(约172万人民币)的酬劳…… 警方推测,可能就是由于B日复一日地粗暴对待和逼迫卖淫,导致A的身体越来越虚弱,这次A在洗冷水澡的时候就因为体温过低而死。 但更可怕的是,在A死后,B还拿着A的存折取走了她账户里2.3亿韩元的存款,藏在了自己的家里。 在被警方搜出来之后,她还说自己从来没强迫A卖淫,这都是A本人自愿的行为。 最终韩国检方宣布,已经对B和同居男子以强迫性交易、剥削性交易、监禁致死等罪名起诉, 强迫卖淫不止在国外,我国也有 江苏新沂无业男子贾宁曾因犯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在将一名刚满16岁的少女强奸后,又伙同他人将四名少女诱骗到新沂控制起来并强迫其卖淫。19日,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公布此起性质恶劣的强奸、强迫卖淫案件,对被告人贾宁以强奸罪、强迫卖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另几名从犯也被判处几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现年25岁的贾宁一直无业,曾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06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2007年9月收监执行,2009年9月刑满释放后便一直无业。 2011年3月中下旬的一天凌晨,贾宁产生了奸淫刚满16岁的少女小兰的恶念,遂采取殴打、胁迫手段将被害人小兰带至新沂市区某酒店一房间内强暴。 2011年5月至6月间,贾宁与于涛、徐飞(二人均已被判刑)等人商量后,打起了诱骗少女到新沂卖淫挣钱花的歪主意。其后,贾宁等人先后将四名年龄在14岁至18岁之间的少女小利、小兰、小美、小晨骗至新沂市其租住的房屋内,实施控制。此间,贾宁开始联系嫖客,并先后指使刘伟、赵峰、于涛等人对几名少女进行看管、接送并与徐飞采取语言威胁、殴打等手段,强迫四名少女卖淫数十次。 案发后,赵峰、刘伟以及贾宁先后于2011年7月、2011年12、2012年4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赵峰、刘伟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贾宁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另又以暴力、胁迫、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多次强迫多人卖淫,其行为又构成强迫卖淫罪,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刘伟、赵峰帮助被告人贾宁看管、接送被害人,其行为亦构成强迫卖淫罪,且属共同犯罪。被告人贾宁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刘伟、赵峰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被告人贾宁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贾宁主动投案后,虽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庭审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刘伟、赵峰具有自首情节,且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依法对其予以减轻处罚。 综上,结合具体案情,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贾宁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以强迫卖淫罪,判处被告人贾宁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以强迫卖淫罪,判处被告人刘伟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以强迫卖淫罪,判处被告人赵峰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文中人物系化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