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表与发放规定
【前言】公务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组成,基本工资标准全国统一,公务员职务高,相应级别就高,基本工资也高,基本工资最高与最低的比例是12:1,基本工资外还有相关津贴补贴发放。
什么是津贴?公务员的津贴分哪几种?
津贴指: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常见的包括矿山井下津贴、高温津贴、野外矿工津贴、林区津贴、山区津贴、驻岛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保健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等,此外,生活费补贴、价格补贴也属于津贴。
公务员享受的津贴包括:
(1)国家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2)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
(3)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
(4)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说明
公务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组成。基本工资标准全国统一。公务员职务高,相应级别就高,基本工资也高。从国务院总理到乡镇一级政府的科员、办事员,共分27个级别。基本工资最高与最低的比例是12:1。
公务员工资的差距主要是体现在津贴补贴部分。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曾做过调查,现在国内公务员工资收入中,基本工资占比大约是30%,剩下的就是各种名目、花样繁多的津贴补贴。
各省之间,公务员的津贴补贴标准不一致,最高与最低省份之间的津贴补贴有3-4倍的差距。同一省内不同县市的公务员津贴补贴也差距很大。有的省内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多达32个,最低和最高相差1.5万元/年。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表
职务
在职人员
离休人员
退休人员
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津贴
改革性津贴
小计
离休人员补贴
改革性津贴
小计
退休人员补贴
改革性津贴
小计
正厅
1815
1090
200
3105
2905
200
3105
2034
200
2234
副厅
1588
1090
200
2878
2678
200
2878
1875
200
2075
正处
1136
1090
200
2426
2226
200
2426
1558
200
1758
副处
975
1090
200
2265
2065
200
2265
1446
200
1646
正科
751
1090
200
2041
1841
200
2041
1289
200
1489
副科
605
1090
200
1895
1695
200
1895
1187
200
1387
科员
440
1090
200
1730
1530
200
1730
1071
200
1271
办事员
440
1090
200
1730
1530
200
1730
1071
200
1271
技师
741
1090
200
2031
1831
200
2031
1282
200
1482
高级工
600
1090
200
1890
1690
200
1890
1183
200
1383
中级工
440
1090
200
1730
1530
200
1730
1071
200
1271
初级工
440
1090
200
1730
1530
200
1730
1071
200
1271
【温馨提示】此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版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当地政策发布信息为准。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规定通知
一、实施时间和范围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范围为: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及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实施时间为:从2007年1月1日起。
二、实施办法
(一)统一津贴补贴标准 全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单位实行统一的津贴补贴标准,发放标准按省正式批准的方案执行。
(二)规范津贴补贴的资金来源和发放办法
1、收支脱钩。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现个人收入与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和掌握的行政权力脱钩,对各项政府非税收入(含经营性收入),要坚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由财政部门统收统支,统筹安排。同时,由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处置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各单位工会经费、集体福利费和其他专项经费要严格按照现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
2、规范来源。各部门、各单位原通过合法合规渠道筹集的、由各单位发放津贴补贴的资金,全部上缴财政,作为发放津贴补贴的资金来源。
3、专户发放。津贴补贴通过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发放。所有单位都必须按照辽财库〔2006〕360号文件的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专门科目,用于统一核算本单位发放给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津贴补贴,其他科目一律不得再核算发放个人津贴补贴。津贴补贴一律以银行卡形式发放,不得发放现金,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工作要求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
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各部门、各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坚决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确保规范工作平稳推进。 在国家规范奖励性补贴意见下发之前,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奖励性补贴一律取消。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后,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一律不准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一律不准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奖金和福利;一律不准发放有价证券和实物。
四、监督检查 从2007年3月1日起,各单位除了执行新的津贴补贴标准以外,其他现金、实物等各种形式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一律停止发放。 区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顶风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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