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子流落街头,花光好心人捐助的500元,网友不值得同情
近日,深圳就有个流浪女,被一位好心人看到了,对方给了她五百元当作车费,但是,却被女子两天嚯嚯掉了,令好心人心塞,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当天,江先生一个人走在街头,无意看到一个女的流浪在街头,他见对方可怜,便买了水和吃的,递给了女子,从女子嘴里,他也知道了女子一些情况。女子父母离婚了,她和父亲生活,家境不好。她来深圳想找个护士工作,但是没有医院要她,她也不想干其他工作,于是没有收入只能流浪了。她说她的证件手机全丢了。江先生见她说得可怜,便拿出了五百块钱给她,让她拿着这钱,买张车票回家。身份证丢了可以去车站,补办临时用的身份证,用来买车票。
但是江先生过了两天后,又在原先那条路,看到了女子在流浪。她还问路人要钱买吃的。江先生走过去问她,自己不回老家。女子说他给的500,两天就花光了,吃了顿大餐,和打游戏钱就没了。五百块钱不够花。
江先生劝她要走正道,不能走流浪这条路,但女子表示流浪比打工舒服,她不想离开深圳。
有网友看到这件事都很生气,有网友表示,有些人真是懒出天际了,为了偷懒,宁愿流浪,都不愿意找份活干挣钱,就是看流浪钱来得容易。这种人大家不应该给她钱,别人累死累活,挣来的钱,就白白给了这种人。哪怕你在深圳当个洗碗工,一个月也能,挣个几千块钱,租个小一点的出租房,够自己吃饭也是够的。
也有网友表示,自己上次在路上,也看到一个人在流浪乞讨,他看那人年纪轻轻,脑子也不像有毛病的,身上衣服也不脏,他就没有给那人钱,但是也有路人给了那人钱。他真想不通有些人,好吃懒惰到连脸面都不要。
虽然现在找个好工作难度大,但是找个够自己温饱的工作,还是可以的,只要你不怕吃苦。如果眼高手低,脏活累活不愿意干,非要找个轻松钱又多的工作,那只能在梦里了。天下没有不辛苦的工作,偷懒害的只是自己。不知道大家有何看法,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