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对身负7条人命的"女魔头"劳荣枝的庭审结束。她几乎全面翻供,否认是法子英的共犯,坚称自己是长期被法子英诱骗、恐吓的受害者,不得不服从法子英的指使,称自己是法子英"搞钱和性欲的工具"。 这几天,看到媒体的进一步报道,有律师认为劳荣枝当庭所述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情况,再加上案件证据存在瑕疵,法庭对她最后的量刑会有一定影响。 不知道这个律师说"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时是语带讥讽,还是真的认为劳荣枝的情况属于这个综合症。如果是后者,那这个律师真是大错特错了! 该律师称劳荣枝当庭所述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情况对量刑有一定的影响 01
很多人都听闻过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不论透过电影作品,还是文学小说等,都稍微了解一点关于它的特质性,但往往并没有彻底去探究和分析。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起源于一宗银行抢劫案件。1973年8月23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有一家银行被两名犯罪者抢劫,有4名银行职员被歹徒挟持。其后,两名犯人与这4名银行职员一同被困在银行里。 与警察的对峙和谈判长达130多个小时后,警方终于有条件营救4名人质。但令人震惊的是,虽然这4名银行职员被挟持了这么长的时间,生命受到歹徒的威胁,但他们并不因此仇恨歹徒的所作所为! 相反,他们对歹徒表露出同情和怜悯,认为歹徒没有对他们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甚至一度想保护、维护歹徒不被警方抓获!对警方感到抗拒和仇视!这明显是一种不符合社会正确价值的观念和行为。 当时,这种特殊社会现象立刻引起各大媒体的争相报道。经过深入的了解和访谈,得知受害人在那段时间里,歹徒尽管有时候会表示出威胁他们的性命安全,但是有时也展示出体贴、理解、慈祥、温柔等态度。在这种错综复杂的情感和极端的环境下,4名人质的心理和行为发生重大的改变,形成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后来,越来越多心理学家在刑事案件中注意到这种心理现象,并对此进行了归纳。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又称作斯德哥尔摩效应或人质情结。这种症状主要是指: 当受害者遭受到不良的对待后,他对于加害者产生了一种特殊的情感,这种情感不是仇恨、愤怒、讨厌等负面情绪,而是认同、体恤、怜悯等正向情感表现,故此受害者的行为表现是认同加害者的观念,并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依赖感和信任度,往往会反过来协助加害者,形成一种常人难以理解的情结。 值得注意的是,人们绝不应该认同这种现象,因为该情感是不理性和错乱的。 乍一看,似乎劳荣枝口中悲惨的自己跟这个定义有一点相像。难道她真的因长期被法子英控制了人身自由,又被洗脑,所以心智出现异常,对法子英产生了病态的认同?她的所做所为,都是因为"病了"? 图片来源于网络 很可惜,她完全不是。如果深入了解一下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形成条件,就很容易发现劳荣枝与其根本不沾边儿。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有基本的4个特点,又或者说,必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 第一,受害者者曾经遭到犯罪者的严重生命威胁,产生极大的恐惧情绪,认为自己的生命完全掌握在犯罪人手里,无法脱离。即使偶尔获得自由的机会,也会认为自己处于犯罪人的控制下,进而产生对犯罪者权威性的认同。 第二,受害者难以接收到外界的信息,无法正常地与外界保持联系,只可以从犯罪者身上接受其所传递的、单一的信息。这会让患者的观点渐渐与犯罪者相近,甚至高度保持一致。 犯罪者常见的手段是禁止受害者与他人有任何接触,不允许他们使用手机、电视、计算机等通讯工具,让他们处于一个相对密闭的空间内。 第三,犯罪者称自己因某些特殊原因而被迫犯罪,刚好遇上受害者,乃至是命运的安排,甚至是因为社会的不公。这很可能会让受害者产生同理心,错误地认同犯罪者的观点和行为。 第四,受害者虽受到性命威胁,但身体并没有遭到重大的伤害。而且加害者有时候会做出适当让步,给予一些小恩小惠,让患者感到被尊敬,最终甘愿地被加害者所挟持。 由于加害者能够与外界联系,从而获取一些物资,并且给予受害者一小部分,让患者产生过度感激的心态。 劳荣枝是否同时符合上述4个条件或特点?很明显没有。尤其是第二点,法子英根本没有强迫劳荣枝与外界断绝关系。不但如此,劳荣枝在作案期间还经常到夜总会坐台,物色"猎物",也多次与法子英暂时分开,再到某个地点会合。 也就是说,劳荣枝的信息获取是非常灵通的,与社会接轨的,根本不存在因为信息闭塞而被法子英洗脑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劳荣枝认为自己无法逃脱法子英控制的可能。 退一万步讲,即使法子英真的拿劳荣枝家人的行为作为恐吓筹码,对劳荣枝建立了权威感。可1999年法子英被执行死刑,按理来说,从那一刻开始,这种权威感和控制感就已经崩塌了,劳荣枝为什么不出来投案? 所以,说劳荣枝可能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患者?这根本就不成立!法子英当年伏法时把所有罪责都担在自己身上,有意保护劳荣枝,说他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患者、被劳荣枝玩弄在手倒还有一些可能性! 从精神心理的角度,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心理活动过程并不难理解。人质一开始被挟持时,犯罪者会对人质进行极强的口头言语或肢体语言恐吓,令人质在短时间内建立巨大的恐惧性条件反射,产生极端的灾难化思维:我快要死了,他一定会弄死我,他会用各种酷刑折磨我…… 然而,犯罪者并没有对人质进行太大的、实质性的躯体伤害,反而可能表露出尊重、体贴、温和的态度,人质受伤了,犯罪者甚至会请求医疗志愿等等。 这些行为和态度是人质始料未及的,其一下子从灾难化思维里脱离出来,一负一正的情绪体验形成强烈反差,感受非常深刻。甚至可以说这是一种病理性的正性情绪体验,令他们对犯罪者产生感激和错误的认知。 如果此时犯罪者还进一步向人质诉说自己的悲惨命运,获得同情;人质又无法与外界联系加以验证,就很容易进一步认可犯罪者,认为他们是好人,是为形势所逼,甚至对警方、政府产生仇视感。 除了说自己是受害者,劳荣枝在庭审上还有一招,不利于自己的案件细节,哪怕在审讯期间曾经供述过,但在庭上坚称:我不记得了。 有媒体称这是"选择性失忆"。当然,这是一种形容的语气,并不是说劳荣枝得了失忆症。 说实话,从精神心理的角度,劳荣枝对案件细节的遗忘的可能性是很小的。在临床上确实有一种"选择性失忆",专业说法是"心因性遗忘",往往是指患者遭遇了超出其心理承受能力的重大打击,产生强烈的焦虑、恐惧、悲伤等负性情绪,继而暂时遗忘了关于打击的部分记忆。所以,心因性遗忘多见于急性应激障碍。 但劳荣枝与法子英杀害那么多条人命,对她来说是不是个重大的心理打击?可能杀第一个人的时候是,她害怕、紧张,确实有可能对第一次行凶的某些细节感到印象模糊了。 图片来源于网络 但后来的几次行凶,她已经渐渐麻木了,甚至可能因为杀人换来的金钱而感到兴奋。这不可能构成心理创伤,导致遗忘的可能性也就极小。 说白了,她就是耍赖:我不知道,我忘了,这与我无关。 劳荣枝还说了一句话,令大众感到深深的愤怒:"你可以说我不优秀,但不可以说我不善良。" 她这句话简直是对"善良"一词的侮辱,是对大众智商、情感和社会道德的蔑视!如果她都算善良的人,那世界上都没几个恶人了! 从这个角度来看,我倒是觉得劳荣枝虽然不善良,但作为一个犯罪者来说她极其"优秀"。很多连环杀手虽然性格毒辣,但其人格、性格有明显缺陷,社交能力低下,其身边人总感觉这人孤僻、古怪。 但劳荣枝不是,杀人时心狠手辣,不杀人时则社交手段高强,懂得驯服男人,有高超的伪装能力,将自己打扮成有素质的、有亲和力的温柔女性。我觉得她实在太"优秀"了,可惜心术不正,三观扭曲,把优秀用错了地方。 劳荣枝一案将择日宣判,此案影响极广,对社会的启示和教育意义深远,希望法庭一定要加强识别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征和过程,不要被其表面的惺惺作态而蒙蔽,最终作出公正的审判! #学问分亨官# #劳荣枝案将择期宣判# #劳荣枝家人否认感谢法援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