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司效力5年半后,怀孕5个月被辞退!老板给出的理由让人愤怒
"你怀孕了,站久了容易出问题!"
一番假惺惺的善意言语,成了赵女士被辞退的托词和借口。
来自贵州的赵女士,今年34岁,在一家服装店上班。
赵女士是这家服装店的老员工了,有着五年半的工龄。
两年前,赵女士怀孕了,当时服装店的老板,很没人性的要求赵女士在工作和孩子之间二选一。
迫于无奈,赵女士选择了工作,花了两万元拿掉了孩子。
两年的时间倏忽而过,赵女士又一次怀孕了,这一次,老板没有胁迫赵女士在工作和孩子之间二选一。
怀孕后的赵女士,一直勤勤恳恳工作,并没有因为怀孕而频繁请假,怀孕的前五个月的时间里,也只请了三次假去做检查。
但是,服装店老板却以此为借口,克扣赵女士工资。
感觉这样"不过瘾",服装店老板后来直接打电话辞退赵女士,辞退的理由也很奇葩:怀孕站久了对胎儿不好。
这是什么妖魔化的辞退理由?
站久了对胎儿不好,不会给员工安排一个坐处吗?
服装店老板如此"冷血无情",赵女士应该怎么办?
拿起《劳动合同法》这个武器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怀孕女工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用人单位则应按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其实,职场中,赵女士的经历并非个例,不少职场女性,都曾深陷工作与生育之间的两难选择。
但又有多少人,在遇到职场不公正待遇时,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呢?
维护女员工的正当权益,这些法律法律,你一定要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