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镇人大代表选举需遵循哪些原则人大换届选举知多D
选举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也是人民群众行使国家权力的一个主要体现。我国选举制度有哪些基本原则需要遵循?本期《人大换届选举知多D栏目》,记者带大家一起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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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镇人大代表选举需遵循哪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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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换届选举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基础。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是贯穿在选举制度运作过程中的,反映选举制度基本价值与功能的原理和指导思想,决定着选举的各项具体制度。根据《选举法》的相关规定,区、镇人大代表选举要遵循以下五个原则:
1、普遍性原则
普遍性原则是指在一个国家享有选举权的公民具有广泛性、普遍性。选举权是否具有普遍性是衡量选举制度民主程度的重要尺度。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根据宪法和选举法的上述规定可知,我国享有选举权的公民占绝大多数,因此,普遍性原则是我国人大代表选举的一项基本原则。
2、平等性原则
平等性原则,是一个重要的选举原则。选举权平等原则是宪法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选举中的具体体现。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是指公民在选举中法律地位平等,享有同等的选举权。核心是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并且每一张选票的效力相同,即"一人一票,效力等值"。
3、直接选举原则
我国的选举制度是采取了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直接选举是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间接选举是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不经选民直接投票选举,而是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投票选举产生。我国《宪法》和《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这是关于间接选举的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
4、差额选举原则
区、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必须实行差额选举,在提名初步候选人的基础上,经酝酿协商,按照候选人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来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5、无记名投票原则
无记名投票即秘密投票。我国《选举法》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选民将选票填好后亲自将选票投入票箱,这就体现了我国选举制度的无记名投票原则。区、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的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编辑 | 醉美南庄编辑部 吴帆
审校 | 罗振棠、李霭莹
来源 | 南庄镇人大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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