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部级干部被指通过民间借贷获大额回报曾任北京医保局首任局长
记者杨璐
落马3个月后,于鲁明被双开。
7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于鲁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指出,于鲁明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贪欲膨胀,以权谋私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曾是北京市医保局首任局长
今年4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北京市政协副主席于鲁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落马前,于鲁明同时担任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教科卫体委员会委员,农工党中央常委、北京市委主委,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北京市卫健委主任。
公开简历显示,于鲁明,男,汉族,1961年12月生,北京人,1986年12月加入农工党,1992年6月加入中共,1983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毕业(北京医学院分院精神病专业),医学学士,主任医师。
他长期在卫生系统任职,曾任北京市大兴县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精神病医院院长,大兴县政协副主席(不驻会)、县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大兴区政协副主席(不驻会)、区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大兴区副区长,市卫生局副局长,市医院管理局副局长、局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兼),市医疗保障局局长。2018年1月,于鲁明升任副部,成为北京市政协副主席。
2018年,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组建,于鲁明任北京市医保局局长。在此之前,于鲁明任北京市卫计委副主任、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局长职务。
被查一周前,他还出席公开会议。公开信息显示,4月8日下午,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市政协副主席于鲁明出席了这次会议。
2022年6月22日,全国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追认关于撤销于鲁明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于鲁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于鲁明放松政治理论学习,纪法意识淡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为官不廉,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贪欲膨胀,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转让、项目审批、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于鲁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于鲁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