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且称呼为Y君,说实话我也不知道用"君"这个词称呼合适不合适,认识Y是我进看守所的第二个月,他穿着"黄马甲"。 犯罪嫌疑人被送进看守所之后,首先会进入隔离监室,隔离14天之后,转入过渡监室继续过渡一周左右,按照规定这一周的时间主要用来学习看守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我转入过渡监室之后,因为疫情和暴雨等原因,看守所暂停收人。没有新的犯罪嫌疑人进来,我们这一批转进过渡监室的人,就卡在了过渡监室不能下号(由过渡监室转入普通监室称之为下号,号房,监室之意)。每一个过渡监室都有2~4名的老人,主要教我们这些新人看守所的规矩,我也是那个时候知道了"黄马甲"的含义。 刚进入看守所的时候,扣押了我所有的物品,扔给我一件狐臭味满满的蓝色号服。在隔离监区我们一个监室二十六人都是蓝色的号服,下到过渡监室才知道原来还有绿色、红色、黄色的号服。这也是过渡监室的"号长"给我们解释的,身体有重疾病的穿绿色号服,精神方面有问题的穿红色号服,而黄色号服都是身上背了人命的(可能不同的看守所有差异)。 图片来源于网络搜索 在过渡监室待了一个多月之后,看守所开放收人,而我也转进了普通监室,很巧合我要转进的监室在监区的最边缘,路上我透过监室的观察窗偷瞄一个个的监室,我很诧异,每个监区有14个监室,而我大概看到了七八个黄马甲,诧异是因为我在想没听新闻说那么多的人命案啊,怎么那么多黄马甲,看守所一共8个监区,每个监区14个监室,我不知道一共有多少人穿着黄色的号服,这个概率也没办法计算,这还只是一个看守所,而抓我的那个地级市一共三个看守所。 当管教民警打开监室门让我进去的时候,我第一眼就看到了坐在通铺上的Y君,没办法不注意他,一簇蓝中一点黄,很扎眼。接下来的时光,面对Y君的时候说真心话我是很心慌的,因为在过渡监室的时候听到了太多的案例,另一个也可能是从心里对杀人犯有恐惧。 图片来源于网络搜索 你很难从面相上把Y君和杀人犯联系起来,48岁,国字脸,面色红润,长相符合女性对帅气中年大叔的想象,关键是笑起来的时候开心的像个孩子。强烈的好奇心驱使我非常想了解Y君的案情,但是那个时候我考虑到不要随便打听别人案情,所以并没有主动询问,过了几天慢慢熟悉之后,有一次和另一位在押人员聊天,他悄悄地告诉我其他在押人员的情况,这时我才知道Y君是因为抢劫罪被抓的,抢劫致人死亡,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个案子发生在1994年,他告诉我Y君作案之后一直潜逃,更多的细节他也不清楚。 第一次和Y君聊天大概是两个月之后,你没有看错,三四十平方的监室,二十人,我第一次和他聊天是两个月之后,当时有人释放,我顺势补位铺位挨着Y君,具体的聊天内容我已经记不清了,只有一个感觉,Y君是个逗比,一位脑袋正常的逗比,说话非常有喜感。本人入狱前看过几本法律方面的书籍,对刑事诉讼流程和一些罪名的量刑作过简单的了解,Y君得知之后,非常严肃的询问我,他大概能判多久,我就势让他说说他犯了什么事情,以下是他的讲述"当时想弄俩个钱花,就踢了一脚,后来知道人死了",他就说了这三句话,我听完之后是懵逼的,踢了一脚?什么时候踢的,踢到哪了,人怎么就死了,抢了多少钱,带没带凶器,人是当时死的还是后来死的,一个人作案还是合伙作案。我当即表达了以上几个疑问,并表示你这个情况我没办法判断,你说得太笼统了,具体情况能不能讲一讲,他像挤牙膏一样回答了我提出的疑问,整理如下: 1994年,表弟向他诉苦没钱花,表弟提出想抢个有钱人搞点钱花,于是他们瞄上了一个骑摩托车的年轻人,拦下之后俩人威胁年轻人交出身上的财物,两个人没有携带凶器,过程中Y君踢了年轻人一脚,年轻人交出一百多块钱,俩人拿到钱之后离开现场,年轻人返回家中之后死亡,之后的二十余年俩人一直正常生活,直到被警察抓住才知道人死了。 我惊呆了有木有,还有比这更奇葩的吗,奇葩的原因是他没有说实话,既然不想说为什么还要问我呢,我当时就判断出他没有说真话,并且他说的大部分都是假的,可能只有那个年轻人死亡是真的,我组织语言之后向他表示:第一,你我都在看守所。第二,我罪行较小,量刑幅度最高一年。第三,你现在已经到了起诉阶段。第四,我量刑一年是因为自首和有立功行为。我对他讲明这四条,是因为我当时考虑到他害怕我举报他,所以不敢如实相告。这四条的意思就是,你现在已经起诉了,公安已经调查得非常清楚了,我的刑期大概一年,不会再因为别的因素降低了,所以你就对我说实话吧,不然我没办法判断。但是Y君一口咬定,就是这个情况,他的语气极其的坚决,面部表情也极其的真诚。我无语了,我又提出了几个疑问,你确定不知道年轻人的死因吗?那个年代没有监控,路上没有行人,你也只踢了一脚,那警察怎么认定死因和你有关系?又是怎么破的案子?可能是我语气及面部表情的原因,两个在押人员的聊天竟然整出了审问的既视感,Y君判断出我没那么好糊弄,他很无奈并坚定中带着怯懦的又回答了我一次,他是警察抓到他之后才得知人死了,警察告诉他人死了,死因不明,凭借他的指纹抓的他。 我立马就乐了,踢了一脚怎么又冒出指纹了,警察抓人怎么可能不告诉你具体情况,况且你已经到了起诉阶段,我想了想之后,我没有继续表达我的疑问,不但没有表达疑问我还告诉他,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重点是你说的是真的,那么你不会判太久。第一你的案子已经过了追诉期,第二并没有直接证据能证明死因是你造成的,第三现在你的家属应该在积极的和被害人家属联系并设法取得谅解。如果赔偿取得谅解之后,你这种情况不会判太久,更大的可能是缓刑回家。当然话我不敢说得太满,我又加了一句,每个地方在处理刑事案件的时候都有差别,我只能说可能不会判太久。 他听了我的话之后,很欣慰,确实很欣慰,可是后来我才知道事情没有他说得那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