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我喝醉了,我意识不清醒,我不知道撞了人,这是很多人在面对肇事常说的一句话,以此来逃避更重的法律责任。 一句所谓主观的我不知道,其实就是泯灭人性,丧尽天良,对生命缺乏敬畏之情。 如果人间有魔鬼,我想她一定是这样。 湖南娄底宝马女撞人事件,想必很多人都已经知道了,因为它骇人听闻。 一名喝醉了酒的中年女性,开着宝马车,撞了一名骑电车的年轻女外卖员。 事发于9月2号,网传的视频看的人触目惊心,看的人头皮发麻,因为它完全超越了人们对人性的认知和底线。 一辆蓝色的宝马车的彻底,搅着一个血肉模糊的人,身上的衣服挂在宝马车的左前方。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宝马车女并没有因为撞到人饵停车,而是眼看着撞到人,还强行拖着女外卖员开了近1公里的距离。 我难以想象,脸挨着地一公里的摩擦,她该有多疼,我也难以想象,撞到人,不停车,反而故意托人致死,蹂躏她人的鲜活的生命的到底该有多残忍。 甚至在交警到拦下车后,还能不下车,不配合酒精测试,甚至对都伤者不闻不问,打电话的时候满脑子都在想着如何逃脱法律责任。。。。。。。 面对围观人的指责和批评无动于衷,好像她根本就在意车轮下的惨剧如何? 图片来源微博乌镇老日安埂,侵删 就连交警都看不下去了,拉着她下车,怒斥道:你看看,你挂着人都拖成什么样子了,你还是人吗? 可是她面无表情,没有一丝慌张和害怕,甚至看不到一点自责和悔意,唯一的反应竟然是快速地脱下自己手腕上的名表。 由此可见,她虽然喝了酒,但是并没有醉到意识模糊,她知道自己撞了人,甚至也知道自己拖行了1公里。 如果不是交警及时阻拦,或许女外卖员已经惨死她手。 从行为到态度,都令人发指:一个人怎么可以冷血到如此地步? 片来源网络截图,侵删 图 生而为人最可恨的,就是丧失作为人该有的慈悲心、羞耻心和同理心。 可更可恨的是,那个电话中给她支招的人。 一开始她撞了人,要是有一点良知,能够弯下腰来拯救她人生命,哪怕是酒驾,也不是不可饶恕的罪过。 可是她或许一开始就对生命毫不在意,缺乏敬畏之心。 高跟鞋开车,被交警拦拦下,整理滑了的手表,可见此人有多么的自私自利。 一切的作为好像在说:一条人命而已,还不如她的手表值钱。 为富不仁说的应该就是这种人吧。 拖行视频曝光后,极目新闻的记者报道了一个细节: 在交警怒吼着将肇事司机拦下之后,她长时间不熄火,不下车,不配合酒精测试,对伤者不闻不问。 一直打电话,似乎是在向谁求助咨询。 这个细节,和网传的信息有些相似。 行车记录仪录下了全程经过,她知道自己撞了人,给老公打电话求助,她老公不是劝她停下,而是告诉她继续开,把撞的人甩掉。 具体这个电话打给了谁,说了些什么,还有待警方调查公布。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同时,她下车后想找的关系究竟是谁? 她这种跋扈无耻的性格是如何养成的? 她是否以前也曾有过类似行为,却通过走后门逍遥法外,所以才如此肆无忌惮? 想象一下,作为每天走在路上的打工人的我们,如果遇到这些拿人命不当回事的肇事司机,怎能不害怕。 山东女司机,驾车撞人后绕死者跳舞,甚至她不是酒驾也不是毒驾,就显得更加可怕。 这跟草菅人命又有什么区别呢? 图片来源微博千龙网中国首都网,侵删 优渥的物质条件已经让这个阶层的人变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她有底气能逃脱制裁。 那么,又是谁给了她这样的底气? 如果这种人得不到严惩,起不到警示作用,那作为普通人的我们都可能遇上这无妄之灾。 其实撞人事件之所以频繁发生,是因为肇事司机,本身就缺乏对生命的敬畏。 2017年,在江西上饶余干县,也有过类似案件,男子酒驾撞到环卫工人,撞到后,非但不停车救人,反而将人拖行了700米,最终致被撞者重伤死亡。 肇事者司机自首,甚至说不知道自己撞到了人,可听他说法的语气,明显不是喝到了不醒人事的地步,甚至听到有人呼救,不但是没有下来看,继续开到想去的地方。 甚至停下来看了之后,听到有人呼救,还继续向前开,致人死亡。 图片来源微博江南都市报,侵删 这一件件一桩桩事件如同一面镜子,照出丑陋的人性,照出血淋淋的现实。 其实他们本身都是想要逃脱自己醉酒肇事的责任,甚至在撞到人之后,也为了逃避应有的罪责,拿别人的生命来赌博。 1。如果是当场被交警抓获,那么刑拘坐牢是毫无疑问的,所以他们抱着侥幸心理,想要快速的逃离现场,哪怕等到第二天清醒了去自首,往往也是坦白从宽,赔点钱的事情。 2。撞到了人,如果是残疾,对于自己来说资料费用将是一个无底洞,如果致死也就是赔偿一笔钱的问题,所以他们才会铤而走险。 图片来源摄图网,侵删 想象一下宝马女,身为一名救死扶伤的医生,却眼看着生命在自己的车轮底下自生自灭,这样的人在社会上的重要的岗位上,又该有多可怕? 有人说,政商家族的财富和人脉积累到一定阶段,必然会有各种黑恶势力出现。 是,这个社会并不是人均好人,在我们看不见的角落,也发生着一些令人不齿的事情。 而我们之所以愤怒是因为他们肆意作恶,总是以我为刀俎,人为鱼肉的狂傲,去掌控一个普通人的生死大权。 孟子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 很认同罗翔老师的这段话: 我们为什么对此类案件愤怒,因为我们都是血肉之躯,同情他人就是同情自己。 我们希望法律能够保护我们,让我们不至于成为下一个热点事件的被害人,被人伤害与侮辱。 因此,法律一定要捍卫人的尊严,倡导对人的尊重,任何物化践踏人格尊严的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谴责。 给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人予以警示,同时希望受害者能挺过来。 最后,希望大家务必要坚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条底线,切勿酒后驾驶,害人害己! 声明:素材及图片来源网络、微博、知乎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