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读书荟改进金融监管质量的七大趋势
【荷】乔安妮凯勒曼等
张晓朴译
为进一步提升监管质量,全球范围正在对金融监管进行重构,有七大趋势,这些趋势旨在对当前的监管改革进行补充,提升资本和流动性质量与可获得性。
一、商业模式与战略:监管需要关注商业模式和商业战略的可持续性,这些要素往往是相关联的。例如,一家金融机构今天在国外市场实行的激进扩张战略将会对这家机构未来的商业模式产生实质性影响。一家金融机构是如何抓住其客户的?该机构在商业竞争中如何定位?其收入模式是否可持续?这些问题的答案为寻找结构性的战略弱点提供了更多的深入见解,由此使金融监管变得更有前瞻性。
二、治理、行为与文化:通过关注行为与文化方面的问题,监管者可以在这类因素损害机构的金融稳健性和诚信之前,识别并缓释风险。通过这种做法,监管者可以让机构意识到自己行为的缺陷,以及这些行为是如何导致审慎性风险和诚信风险。
三、专题与行业分析:行业或者专题分析的结构性应用是超机构监管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常规经济状况、行业发展趋势以及相关专题的总览,为寻找整个行业的脆弱性提供了一个清晰的视角。除此以外,将单个金融机构与其同行进行比较,也给监管者提供了识别违规机构和良好行为的有效工具。
四、聚焦宏观审慎监管:宏观审慎分析与微观审慎监管双管齐下,可以加强对整个金融行业产生威胁的风险因子的监控。
在微观审慎监管中,宏观经济状况通常是假设给定的,因为单一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很难影响到全球股市或债券市场。然而,仅仅这样并不能保障金融稳定。要实现金融稳定,充分的宏观审慎监管必不可少,它立足于从整体上监管金融系统,并且考虑了失衡不断累积的动态过程。宏观审慎政策的具体监管工具包括对银行的逆周期资本要求、基于宏观压力测试的额外缓冲要求、系统重要性机构的附加资本、住房抵押贷款市场中的抵押乘数(LTV)、贷款收入比等。
五、国际化导向:金融机构日趋国际化,对跨境机构的国际监管进行完善的需求也日益强烈。而金融危机的经历凸现了对跨境机构进行更加国际化导向监管的必要性。
这个趋势在国际社会的支持下迅速推进,导致2011年年初新的欧洲监管体系的诞生。欧洲金融监管体系(ESFS)由三个监管权力部门组成:负责银行业监管的欧洲银行监管局(EuropeanBankingAuthority,EBA),负责保险业监管的欧洲保险与职业养老金监管局(EuropeanInsuranceandOccupationalPensionsAuthority,EIOPA)以及负责证券市场监管的欧洲证券及市场监管局(EuropeanSecuritiesandMarketsAuthorityESMA)。
六、挑战性、侵入性和全面性:监管者们要保持警觉,在必要时刻要雷厉风行,而不是依靠软弱的执行和循循善诱地劝导这类软性策略。行为科学表明,如果被监管机构缺乏能力或者不愿意遵循规范,那么劝说技巧通常会徒劳无益。危机的经历已经表明,在现代金融世界中,道义劝告已经失去了有效性,并导致监管者长期以来的边缘化趋势。
在许多金融机构中市场力量已经无力阻止风险管理中的不当行为。危机同样凸现了不同类型风险之间相互作用的重要性,以及当风险处于市场纪律和信用风险管理之间空挡的危险。风险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复合效应有时是危机之前的风险管理工具所无法有效捕捉的。金融危机给了我们一个重要教训:不仅要在公司层面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框架,而且这个框架必须能够包含并加总该机构所面对的不同类型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
七、独立但可问责:稳固的独立性和问责制是监管治理的必要基础,而后者反过来有助于银行体系的稳健。运行的独立性(operationalindependence)标准被纳入到许多国际守则和国际标准当中。独立运行需要监管机构负责且透明。问责制和独立性二者在某种程度上互为补充。这意味着,监管者通过保证透明度实际上能够提升他们的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