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 10月1日起 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0。15个百分点 具体调整如下 (一)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即5年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5调整为2。6,5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调整为3。1。 (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025,5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75。 根据通知,本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按照以下方式执行: (一)10月1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二)10月1日前已受理但尚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三)10月1日后受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