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8号 白河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曾海琴等同志免职的公告 (2022年9月28日白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经2022年9月28日白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免去: 曾海琴同志的人民陪审员职务; 严都梅同志的人民陪审员职务; 秦维平同志的人民陪审员职务。 白河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9月28日 来源:白河县人大常委会 END 主编:汪银春 责编:刘川 投稿邮箱:254856335qq。com 要闻回顾 白河县延安精神研究会揭牌成立 金秋时节庆丰收白河丰景美如画 李全成调研督导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等当前重点工作 县政协举办委员邀您共读书悦读会